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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大作为!昭通立法工作的“民生答卷”
发布时间: 2025-09-16      来源: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自201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昭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昭通实际,聚焦“小切口”精准发力,在城乡建设、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持续深耕,出台多部接地气、务实管用、惠民生、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书写了有温度和质感的地方立法“民生答卷”。

 

山乡美如画。王安国 摄

 

紧扣大局,法治护航显担当

还清于河,一湾碧水映民生。曾经,昭通城区利济河、秃尾河因工业废水直排、垃圾堆积沦为“臭水沟”,沿岸居民常年不敢开窗。民之所呼,立法所向。2017年,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将《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2020年3月,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20年6月正式实施。如今,全市3条黑臭水体已连续12个月监测达标,黑臭消除比例与群众满意度双双实现100%,往日“臭水沟”变身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廊道,成为市民休闲漫步的好去处。

降尘护蓝,清新空气成常态。施工扬尘、矿山开采、物料运输等导致的空气污染,一度是昭通市民的“心肺之患”。2022年,昭通市率先在全省出台首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小切口”法规——《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建筑施工、道路保洁、物料堆放等12类扬尘场景提出具体防治要求。该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空气质量显著提升。2024年,昭阳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同比上升1.3%;PM2.5平均浓度降至2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其余10县(市)空气质量同步改善。

洁村靓乡,宜居画卷徐徐展开。曾经部分农村地区垃圾乱扔、污水横流、柴草堆杂,“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是真实写照。2024年5月1日,《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正式施行,明确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并对农村改厕、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出刚性要求。2024年,全市建成乡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51座、中转站40个,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5%,乡村实现从“脏乱差”到“洁净美”的蜕变。同年,《昭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同步出台,对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环境等32类行为予以规范引导,市民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满意度达89%,文明新风拂照乌蒙大地。

 

昭阳区青岗岭乡黄家沟“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点。王安国 摄

 

守正创新,立法提质增效亮点频显

拓展领域,法治覆盖更有广度。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订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扩大至基层治理领域。面对全市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14.8%的老龄化现状,2024年《昭通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正式立项,拟对设施建设、服务提升等作出规定。同时启动历史文化保护立法调研,昭通立法正从城建、环保向民生、文化等多领域延伸,构建起更加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汇聚民智,百姓心声直达立法一线。如今,昭通已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社区)的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高效民意征集网络。截至2024年12月30日,各联系点开展法治宣传451次、立法调研68次、座谈99次,反馈意见建议203条,大量“民间智慧”融入法规草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范围,让立法更“接地气”。

 

普法宣传进校园。

 

精雕细琢,每一条款满载匠心。一直以来,昭通市坚持严把选项、起草、审议“三关”,努力实现“立一件、成一件、行得通、真管用”。选题阶段,通过网络问卷、实地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精准捕捉民生痛点;审议阶段严格执行“三审三改”,对条款逐字推敲,确保法规务实、有效、可操作。

法治潮涌逐浪高,良法善治谱新篇。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锚定“让每一项立法都契合宪法精神、呼应人民心声、赢得群众拥护”的使命追求,持续深化立法创新实践,以更富实效的立法成果回应民生期盼,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昭通篇章筑牢法治根基,推动昭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