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刘佳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刘佳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5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选举产生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佳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罢免刘佳晨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