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的决议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25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