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高原湖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项目立项论证会
发布时间: 2025-04-18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高原湖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项目立项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军号出席并主持会议。

 

罗志明 摄

 

会议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是我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加强相关立法研究工作是我省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现实需要,在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上位法和我省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总结固化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经验做法,与时俱进,制定一部专门的高原湖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很有必要。

 

罗志明 摄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加强配合,高质量落实好省委工作要求,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即启动相关立法工作。要注意加强统筹协调和调查研究,处理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通过高质量立法,为我省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系统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罗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