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开展洱海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7月30日至3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亚林率第六督察组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开展洱海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陈斌 摄)
督察组先后前往洱海284国控断面、2号水质监测平台、黑龙溪入湖口,大理古城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实地查看洱海水质监测、入湖水质情况、截污治污体系管理运行、内源污染治理、湿地提质增效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大理州、大理市、洱源县关于洱海保护治理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督察组强调,洱海保护治理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扛牢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扛实扛好洱海保护治理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源头治理,精准施策,全方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健全长效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压实河(湖)长责任,推动全民参与。
(陈斌 摄)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察。(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