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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25-07-31      来源: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7月28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亚林率执法检查组到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情况开展检查。

 

(杨一薇 摄)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楚雄州牟定县、楚雄市,大理州祥云县、大理市实地察看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烟叶秸秆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处置、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农业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情况,与相关部门、人大代表、企业人员等深入交流,并在大理召开座谈会听取大理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汇报。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楚雄州、大理州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强调,依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为依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落实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进云南特色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建设;要持续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要不断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推动政策体系化;要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杨一薇 摄)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刘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