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7-23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7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卫昆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预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5个省级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现场核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于7月3日、7月9日分别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云南省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的汇报,征求了部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部分省人大代表和预算审查专家的意见建议。7月11日,省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16次会议对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的初步审查意见已反馈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书面报告了研究办理情况,初步审查意见和反馈的办理情况已印发会议。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认真组织收入,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积极落实中央增量财政政策,积极主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好完成预算,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效,成绩来之不易。省审计厅对2024年度省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改革领域、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开展审计监督,对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推动反腐治乱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同意《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云南省202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省级有关部门和州(市)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支出顺周期特征明显,未有效发挥逆周期调节的作用;部分地方财源建设工作薄弱,非税收入占比较高,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预算管理亟待改革,决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有待改进;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个别领域和地区债务规模大、债务风险高;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压力持续增加;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财经纪律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挤占、挪用、浪费财政资金的问题多发频发;财政资金补助企业的方向亟待转向、方式亟待改革;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预算决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收入组织行为,严禁虚收空转。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调剂行为。进一步规范州(市)调入调出资金管理,防止虚增调入资金虚假平衡预算。推动部门加强所属单位和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要支出政策的绩效评价。按照中央要求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机制,防止变通财务管理等方式,少缴或不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全力推进财政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存量支出结构调整,打破部门支出固化格局,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管理技术和手段,切实解决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大、代编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清理规范整合各类项目支出,推动财政资金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支持基层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防止脱离财力实际扩围提标,客观务实谋划和实施项目。着眼我省的区域优势和未来产业,优化和调整财政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补助方向和方式,更好支持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夯实财源基础。

三、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以审计查出问题为切入点,不仅要完成当前整改的治标责任,更要从制度规范、体制机制、政策配套等方面达到治本的目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