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嘱托,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立法和监督工作,以“法治之笔”描绘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新图景。
海舌风光 赵子忠 摄
立法先行:织密生态法治“防护网”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心工作,找准工作定位,妥善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逐步构建起以苍山洱海保护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先后制定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形成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保护网络。
针对洱海保护治理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州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先后于2019年、2023年两次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湖,为大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3年11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公布施行。李雁斌 摄
刚性监督:筑牢法律实施“防火墙”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聚焦监督效果,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采取重点调研及常规调研的方式,多次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重点对洱海、苍山保护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并推动州人民政府及时出台洱海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洱海“三区”管控实施细则等规定。
每年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对洱海最低运行水位及水资源调度、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建设情况、洱海河长制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执法落地,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大理。
服务代表:激活全民护绿“新动能”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策于民,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
2024年12月,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到大理州对洱海保护治理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杨一薇 摄
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在立法、监督中,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入基层联系代表,与人大代表交心谈心,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尽职尽责当好民声上传的“桥梁”。
10年来,洱海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洱海治理从“一湖之治”到“生态之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苍山洱海为标识的生态底色更加鲜明。下一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发挥人大法治保障和监督作用,继续擦亮苍山洱海这张生态名片,持续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奋力走出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转型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