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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5-02-27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四个机关”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2.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确保实现“三年上台阶”,落实好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提供法治保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3.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宪法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据和最高法律规范,充分发挥职责作用,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好用好省备案审查研究中心,着力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二、突出提升立法质量,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4.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立法工作统筹,科学编制立法工作计划,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方面更好发挥人大作用,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根基。

5.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制定关于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农作物种子条例,加快数字经济促进、口岸服务等条例的立法进程,审查相关州(市)民宿管理条例,审议相关自治县柑桔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进美丽云南建设,制定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节约用水等条例的立法工作,审议审查相关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河湖岸线保护管理等条例。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修订法律援助、档案条例,推进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民用机场保护、学前教育等条例的立法工作,审议审查相关州(市)献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条例。围绕加强边疆治理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修订学校安全条例,推进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征兵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条例的立法工作,审议相关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审查相关州(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等条例。围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议审查相关州(市)傣医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条例。围绕保障人大依法履职,促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修订监督法实施办法,制定街道、乡镇人大工作相关条例,修改和废止代表工作等相关法规。

6.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坚持开门立法,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制度机制,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地方立法研究院、民族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等平台,丰富和拓展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立足发展需要、工作实际、解决问题,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7.加强对州(市)、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加强对州(市)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制定修改的统筹,指导州(市)、自治县依照法定权限、范围和程序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落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和办法、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程序规定,做好单行条例的立改废工作。

 

三、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8.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的问题,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

9.助力云南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资源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落实情况报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情况报告、国际友好城市暨省级对外援助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题调研园区经济发展情况、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华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0.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专题调研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听取和审议云南省2025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部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2025年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11.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法、滇池保护条例、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督察。听取和审议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我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我省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2.推动建设法治云南。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13.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跟踪问效,聚焦2024年开展的2次质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报告,以整改效果检验质询实效,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四、加强决定、任免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14.认真履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15.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广泛凝聚改革发展共识

16.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持续健全制度机制,拓展履职平台载体,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17.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省人大代表机制。落实各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支持代表把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融合,发挥代表专业领域优势。坚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时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做法,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持续健全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法规草案通过网络平台向代表征求意见等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确保常委会工作建立在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上。

18.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成代表活动阵地三年建设计划,指导基层因地制宜建设专业代表工作站。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各类平台融合建设,组织代表进“站”入“室”上“网”开展联系群众工作。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的实效,支持代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9.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政治关、法律关和质量关。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议案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重点督办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跟踪督办、“一府两院”领导领办制度,坚持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代表直接评价建议办理效果等做法,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20.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云南团服务保障工作。适时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班。及时向代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通报重要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支持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落实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提升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科学化水平。

 

六、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持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专题讲座、机关“学习教育讲堂”、“云南人大发展历程”展等平台载体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符合机关实际的文化活动,努力使文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实践力量。

22.加强组织建设。持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组、分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3.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深化拓展“两场革命”,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运用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按照目标引领、用好政策、干字当头的要求,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效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会议纪律,改进会风文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支持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4.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研究阐释,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办好云南人大“一网一刊两号”,全方位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报道云南人大履职实践,做好权威发声、舆情应对工作,讲好云南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

25.做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根据省委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细化人大工作改革项目,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省委安排和自主开展的改革任务。

26.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坚持数字赋能,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对省人大系统各类信息化平台进行整合,着力推动代表业务工作系统、立法备案工作系统、人大综合业务系统、人大工作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

27.密切工作协同。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深化与州(市)和县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上下联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七、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

28.深化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合作交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巩固和拓展常委会与周边国家人民议会合作交流机制,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了解和认同,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