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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6-02-01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王予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依法履职所做的工作,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迈出的坚实步伐和取得的显著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及202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是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云南现代化建设“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领导下,攻坚克难、拼搏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擘画的美好蓝图变为幸福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