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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照辉、李燕兰同志辞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9-18      来源:“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照辉、李燕兰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6年9月1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杨照辉同志申请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因工作调整,李燕兰同志申请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照辉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李燕兰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