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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大履职之效绘就云南生态治理现代化图景
发布时间: 2026-08-22      来源:人民代表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云南最亮丽的发展底色。云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十五五”末,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取得决定性进展,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这一战略部署不仅锚定了云南生态保护的前进方向,更对全省各级人大依法履职、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把握逻辑嬗变

在治理范式升级中找准人大履职方位

生态治理的范式变革,往往潜藏于政策话语的细微位移之中。当“十五五”规划将治理重心从“末端治理”推向“前沿建构”,这不仅是技术路线的调整,也为人大生态环保工作划定了全新的履职坐标系。

云南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安全直接关乎国家整体安全。长期以来,传统末端治理模式将生态问题置于政策执行的最后环节,把生态安全理解为需要被动防御的外部威胁,而非可以主动建构的战略资产。随着“十五五”规划明确坚持环保为民,推动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云南生态治理正式实现从“末端抵御”向“前沿主动创造”深刻转型,从被动应对威胁的“安全防线”升级为主动创造价值的“发展引擎”。

 

大理洱海。陈飞 摄

 

这一转型进程中,全省各级人大始终坚持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把生态环保监督贯穿履职全过程。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以洱海、滇池、抚仙湖等为代表的湖泊保护治理,经历了从“救火式”应急管控向“系统性”源头防控的深刻转变,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重点高原湖泊系统保护治理的法治化路径,先后牵头制定、审查批准重点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加快推进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全面构建“9+2”法规体系,实现“田—河—湖”全链条依法管控。全省各级人大助推“一湖一策”精准落地,全链条污水治理覆盖流域村镇,入湖河道水质稳步改善,环湖生态廊道成为牢固的绿色屏障。

 

强化制度供给

以“立法+监督”双轮驱动夯实治理保障

形态的演变需要制度的牵引。云南生态治理从“末端防御”迈向“前沿建构”,离不开一整套兼具约束力与驱动力的制度框架,而人大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了最坚实的制度支撑。全省各级人大立足省情实际,通过精准立法、刚性监督,推动形成“压力传导+激励相容”的复合驱动机制,为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注入法治动能。

一方面,以高质量立法筑牢刚性约束的“压力链”。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最严密制度保护生态,将生态领域立法作为重点优先方向,紧扣云南生态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全面衔接生态环境法典,出台《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作出修改《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目前,全省生态领域立法已占立法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美丽绿绒蒿。黄兴能 摄

 

另一方面,以全链条监督激活市场化激励的“拉力链”。2025年年底,云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印发,专门针对云南特有生态特征,将“高原湖泊、干热河谷、石漠化区域”等特殊生态类型纳入差异化补偿体系,细化不同区域的保护权责与补偿标准,作出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全省各级人大持续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金融、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落地情况开展跟踪监督。针对普洱景东彝族自治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区绿色产业发展,文山石漠化区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通过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方式,推动解决政策落地中的堵点难点,助力当地走出“生态保护—产业增值—群众增收”的良性路径。

 

聚焦价值转化

以人大履职赋能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跃升

云南生态治理的深层命题,在于如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可持续的经济竞争优势。云南省各级人大始终围绕绿色发展核心目标,通过精准监督、代表建言,推动打通“生态保护—价值转化—产业升级”的完整链条,让生态优势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针对“绿电+先进制造业”的绿色工业化路径,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开展绿色能源发展、低碳产业布局专项监督,推动“十五五”时期碳市场与绿电、绿证的政策协同落地。目前云南绿色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8亿千瓦、居全国第一,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90%,度电二氧化碳排放量仅0.13千克,为全国最低。通过专题调研、代表建议督办,推动放大“绿电+先进制造业”新优势,丰富低碳零碳产品供给,逐步形成“优生态→稳预期→引项目→育产业”的绿色经济闭环。

 

元阳哈尼梯田。李清 摄

 

针对生态品牌价值转化路径,各级人大组织代表深入元阳哈尼梯田、德宏盈江等地开展视察调研,推动“稻鱼鸭”综合生态种养模式、“阿者科计划”“碳票+”等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助力千年梯田焕发新活力,让“石梯经验”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例成为全国示范。人大代表一条条意见建议持续推动云南生态价值转化“双翼模型”落地成型:一端指向高端绿色智造,一端指向特色生态文旅,共同构成了云南绿色转型的核心支撑。

 

凝聚多元合力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生态治理共同体

生态治理的复杂性决定了仅靠政府单边推进难以应对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生态风险。全省各级人大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覆盖城乡的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生态治理全流程,推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公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行动协同的治理共同体。

全省各级人大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持续助推“河湖长制”“林长制”等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高原湖泊保护、跨境河流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任务被纳入党政同责绩效考核体系,形成省级统筹、市县主责、乡镇落实的完整责任链条,助力生态保护从“部门分治”走向“系统联治”,把生态责任转化为可执行、可追踪、可评价的具体行动。

 

西畴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人大专业代表工作站组织驻站代表开展2025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西畴县人大常委会 供图

 

依托14556个覆盖城乡的代表活动阵地,全省各级人大组织代表常态化进站收集群众生态诉求,怒江、迪庆、西双版纳等地的人大代表通过议案建议推动生态护林员、巡河员公益性岗位扩容,把傣族、哈尼族、傈僳族等各民族传统生态保护智慧融入现代治理体系,让生态治理从外部输入的政策任务,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公共事务。同时,立法推动建立滇川黔、滇桂黔省际跨界河流联防联治监督机制,在赤水河流域保护、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形成跨区域治理合力,依托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平台推动跨境生态保护国际协作,让边疆生态治理既服务国内生态文明建设,也成为区域生态安全和绿色合作的公共产品。(谭映晖 王方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