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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6-03-03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领导下,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人大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以党的创新理论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中推动人大工作笃行致远。

2.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机制,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二、加强立法工作,强化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法治保障

3.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根据省委要求,及时推进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立法工作,严格落实立法计划、重大立法项目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配合,增强立法工作合力。加强和改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专家顾问、地方立法研究院等平台专业优势,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4.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民营经济、昆明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等促进条例,修订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等条例,审查相关市数据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制定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野生植物保护、高黎贡山保护等条例,审议审查相关州(市)、自治县泉域水资源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盈江生态保护、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等条例。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铁路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退役军人保障等条例,修订安全生产、军事设施保护、征兵工作等条例。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慈善事业促进、公共图书馆、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条例,修订殡葬管理、农村公路等条例,审议审查相关州(市)、自治县天然橡胶管理、草果产业发展、边民互市贸易服务与保障等条例。提升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能力,修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审查相关市留守儿童关爱条例。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制定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审议审查相关州(市)、自治县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网约房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等条例。改进基层人大工作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制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

5.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努力提高立法精准度和实效性。持续丰富立法形式,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用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发挥好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作用,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6.加强对州(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合理配置省、州(市)、自治县的立法资源,妥善处理好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的关系,把重点放在有效管用上,防止重复立法。落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和办法,认真落实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项评估、立法中评估工作机制。

 

三、提升监督实效,推动落实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

7.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实施监督法办法,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的问题、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保障和促进“十五五”规划实施。

8.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紧扣“十五五”开局起步,听取和审议“十五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资源经济发展情况、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的实施情况等,推动构建具有云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听取和审议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华文教育开展情况,助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华文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绿色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推动绿美云南建设。

9.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2026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部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2026年1至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6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6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10.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健康云南建设,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省药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情况、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问题情况。紧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检查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题调研我省重点地区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听取和审议我省互嵌式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实施情况。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听取和审议我省防灾避险人员转移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气象“一法一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情况。

11.加快建设法治云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暨制定“九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12.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紧盯质询后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以问题整改成效检验质询实效。持续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督察。

 

四、认真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13.履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财政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方面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决定。

14.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五、强化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5.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紧扣新修改的代表法对代表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坚持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做好保障,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16.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机制,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完善和落实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推动发挥代表专业领域优势。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研究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17.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质增效活动,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等与代表活动阵地融合建设,打造代表活动阵地特色品牌。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组织代表“进站入室上网”开展活动,推进代表活动阵地从“建好”向“用好”转变。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的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完善调研、视察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工作实效。统筹省人大代表按领域组成代表小组,组织指导专业代表小组开展特色履职活动。

18.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聚焦代表议案建议“提出高质量”和“办理高质量”双向发力,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强化服务保障,持续在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办、督”等环节再发力,推动代表建议从“办结”向“办优”转变。坚持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代表通过网络平台直接评价建议办理效果等工作举措,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19.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及时向代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通报重要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联系代表制度机制,支持代表参加有关活动。落实代表履职评价办法,提升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科学化水平。加强工作联动交流,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20.做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研究提出《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省委转发,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运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信息化平台,举办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推进会,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顺利。

 

六、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1.深化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合作交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巩固和拓展常委会与周边国家地方人民议会合作交流机制,增进国际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了解和认同,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七、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22.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升“政治三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注重实效开展调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切实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压实机关党组、各分党组主体责任,支持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23.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宪法法律和各方面知识学习培训。优化常委会会议组织安排,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厅作用,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办好机关“学习教育讲堂”,用好“云南人大发展历程”展,推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4.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宣传。充分发挥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总结提炼地方人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办好云南人大“一网一刊多号”,全方位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报道云南人大履职实践,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云南人大故事。

25.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根据省委改革规划、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细化人大工作改革项目,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省委安排和自主开展的改革任务。

26.深化拓展“数字人大”建设运用。加强人大一体化工作平台、代表业务系统、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系统的推广使用及安全运维管控,推动数字技术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

27.加强人大工作协同联动。进一步争取全国人大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深化与州(市)、县级人大的工作联系与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