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昆明市调研宣讲座谈
8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畅江率调研组,分别在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东湖社区和盘龙区鼓楼街道桃源社区调研互嵌式社区建设情况,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听取部分在基层工作的人大代表、社区干部、社区群众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修订草案)》的建议,以及对互嵌式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社区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城市民族工作的最前沿,“小巷总理”工作做得好,社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就打得牢。
调研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法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要高质量做好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修订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吸纳社情民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打造“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用心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生动诠释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深刻内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更加有形有感有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组前期已到红河州、临沧市开展调研,为9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互嵌式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作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