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督察抚仙湖、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
8月25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亚林率督察组到玉溪市开展抚仙湖、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刘松俊 摄
督察组实地查看了抚仙湖流域农业污染防治、入湖河道治理、截污治污,星云湖流域蓝藻水华防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初期雨水调度等情况,检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上一轮河(湖)长制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玉溪市以及澄江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抚仙湖、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督察组对玉溪市落实抚仙湖、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督察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湖泊保护治理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探索具有玉溪特点的保护发展模式;要坚持精准治污,减少入湖污染负荷;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改善湖泊水生态;要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从严从实落实湖泊保护治理责任,推动湖泊保护治理再上新台阶。

刘松俊 摄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察。(刘松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