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决定任命陈春平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通过《云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9月1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周灿 秦楷第 摄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和修改《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1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昭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议,关于批准昆明市、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废止和修改1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议,以及关于批准《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边民互市贸易服务与保障条例》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赵俊民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决定任命陈春平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春平在会上作任职发言。
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周灿 秦楷第 摄
会议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推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九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落实法律责任,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在立法各环节做好全过程宣传解读,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要加强工作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地见效。要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法治宣讲,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徐彬、任军号、徐畅江,秘书长李志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相军,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负责同志,省监察委员会、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郎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