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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大理开展督察和调研
发布时间: 2026-10-12      来源:省人大民族委员会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10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畅江率队,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洱源县、鹤庆县分别开展洱海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并就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督察组实地察看洱海入湖河道水质、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等,分组开展随机督察暗访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并召开督察座谈会听取大理州相关情况汇报,面询和现场反馈督察发现问题。

督察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以更大的决心坚决扛牢洱海保护政治责任,久久为功以更大力度推动严格依法治湖,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推动科学治湖,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洱海保护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生态屏障。

 

 

在洱源县、鹤庆县部分林场(林区),督察组详细了解林长制责任落实以及林下产业发展等情况。强调要切实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推动各级林长持续守牢生态保护责任;要把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与群众发展利益有机结合,加强规划引导,依法开发利用和发展林下经济,努力让生态优势变为发展优势。

调研组在洱源县、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辖部分乡镇、社区调研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依法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密切联系群众,重视倾听群众意见,依法研究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推进。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河长办)、省林草局,大理州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分别参加督察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