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粮食安全、铁路安全、野生植物保护与安全生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多件省级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 2026-05-28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5月26日至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等省级地方性法规提请审议。5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建议。

 

5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现场。秦楷第 摄

 

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

建议:严守耕地红线,优化储备预警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当前,我省粮食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近三年全省粮食产量实现连续增长,但保障粮食安全面临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任务艰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压力较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风险加大、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和挑战,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十分必要,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上位法要求,用法治手段推动解决当前云南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云南实际,围绕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监管及节约减损等内容,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

云南山区面积大,保护耕地红线至关重要。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科学合理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高标准农田改造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为完成指标任务而改造。同时,要研究解决田地荒废问题,完善种粮补贴和奖励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于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地,应明确处理办法,让基层有法可依。

在粮食储备方面,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粮食储备预警量和储备周期,以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的能力。另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到粮食储备的事权划分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储备责任。在粮食安全的综合保障方面,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粮食安全不仅包括数量安全,还应涵盖质量安全与生产环境安全,建议增加防控粮食生产中引起的粮食品质和生态环境问题等相关规定。此外,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粮食节约的主体应增加社会力量,包括餐饮企业等。

 

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建议:明确安全责任,促进沿线开发

铁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保障其安全运行,对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省铁路运营规模不断扩大、运行速度不断提高,铁路安全形势日益复杂,铁路安全监管机制、安全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条例出台对保障铁路安全运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就进一步完善条例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聚焦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加天空地一体化、智能化巡检管理内容。针对当前无人机广泛运用的情况,应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规定,切实消除无人机对铁路运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关于责任主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应尽可能明确各方职责,避免出现模糊地带。在法律责任方面,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大对违反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济处罚力度。此外,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关注非运营中列车的安全管理,针对其临时性、随意性强的特点,增加相应管理规范,消除安全隐患。

铁路安全管理不仅要“管好”,还要“用好”。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和铁路机构认真研究铁路沿线产业开发,特别是结合产业园区建设、铁路沿线高速公路建设,系统降低物流成本,充分发挥铁路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

 

5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现场。秦楷第 摄

 

审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

建议:灵活保护方式,规范合理采摘

云南是我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拥有丰富的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植物,素有“植物王国”的美誉,制定野生植物保护方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我省贯彻实施好生态环境法典、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云南作为生物多样性大省,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制定该条例非常必要。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条例中关于保护方式的设置应更加灵活务实,建议避免因设立自然保护区与其他保护措施重叠的问题。针对封育管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封育期(区)的解除条件和评估机制,确保生态恢复后能及时调整。

野生植物保护不仅要关注植物本身的生存环境,更要注重维护其繁衍条件及所在的整体生态系统。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保护重点从生长环境拓展至生长和繁殖条件以及生态系统层面。同时,对云南特有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设立专门条款,加强针对性保护。此外,针对云南山区群众采摘野生菌的生产生活实际,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保护范围作出详细界定,避免过度宽泛,同时增加引导、鼓励、规范合理生态采摘的内容。

 

审议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

建议:立足云南实际,强化特色领域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7年公布施行,2017年进行了修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条例难以适配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亟待对条例进行修订。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尽快出台条例十分必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订草案中采取的严格管理制度和处罚措施表示同意和支持。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议建立地方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鼓励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结合云南特色领域,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强化矿山等重点产业的安全监管,并加快补齐新兴行业和新业态安全生产领域的规范空白。(张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