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文山、普洱、曲靖、大理等州市,对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调研。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并发表重要讲话,都对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出重要要求。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是云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有力抓手。2013年以来,经四轮次三年行动,云南建成了50个示范县(市、区)、482个示范乡镇(街道)、6040个示范村(社区),推动形成以点带面、覆盖全省的示范引领格局。2025年底,云南启动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三年行动,持续打造各具特色、类型多样、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
数据之外,示范引领工程建设有哪些可感的成效?新一轮三年行动中,如何让示范引领工程建设更好发挥作用?以问题为导向,调研组开展了实地调研。
调研发现,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走出差异化创建路径,可谓一域一特色、一村一亮点。如,文山州聚焦群众实际困难,为田冲村、坝心村、下沙村等新建16500平方米产业道路,配套铺设污水管网,通过切实改善村内交通运输与人居环境,加速补齐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曲靖市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打造一批以升官屯、保家村、官寨、白雾村、土瓜冲等为典型的农文旅融合点位,以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大理州持续擦亮“苍洱处处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建设互嵌式社区环境,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不断拓宽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

调研组在曲靖市宣威市调研。
成绩之外,调研组也看到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如部分地方存在重项目实施、轻经验总结情况,示范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针对短板弱项和下步工作,调研组提出,要把握好经济发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富裕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法治保障与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各民族文化繁荣与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关系,将示范引领工程建设与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边境幸福村建设等相结合,发挥示范引领工程的最大效益,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融入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各项工作中。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问效,以常态化、多形式的人大监督推动示范引领工程走深走实。”省人大民族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经施行,后续将一体推进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工作,以人大力量持续推动我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杨海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