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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通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违纪违法行为和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等“四风”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落到实处,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成效,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和过紧日子的习惯,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省纪委监委将于春节期间对我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应当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典型行为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对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并移送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问题,公安机关执法中发现并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违纪违法行为快核快处,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择其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抓党风带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集中通报时间:2026年2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

省纪委监委将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对相关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通报内容提供线索,省纪委监委将对相关举报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和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