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来滇开展调研
5月25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鹿心社率调研组到大理白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等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及国家水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布小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李勇,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亚林参加。

(陈斌 摄)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洱海生态保护治理、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雪山冰川冻土日常管护、滇中引水工程建设进度等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交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国之大者”,战略意义重大、使命责任深远。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全面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各项制度要求,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健全生态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要结合地方实际及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细化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补齐职责衔接、执法标准等短板,构建完备的高原生态保护制度体系。
针对国家水网建设工作,调研组表示,将系统梳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形成调研报告,积极推动国家层面统筹解决相关难题。
省人大环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大理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陈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