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6月1日至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举办2026年第2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来自32个选举单位的200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代表力量”开展履职学习。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同志作开班报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围绕相关主题作专题报告。学习班还开展了“中国梦·劳动美”专题宣讲活动和互动交流等。
参加本期学习班的主要是工作在法治建设一线的代表。大家边听边记,边学边思,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夯实法治素养、理清履职思路。学员们一致认为,人大代表肩负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要持续提升法治理论素养,从根源校准履职方向,将坚定法治信仰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
使命记之于心,责任扛之于肩,担当践之于行。大家纷纷表示,将牢记职责使命,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制度自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履职尽责,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这期学习班,既是一次思想上的充电蓄能,也是一次行动上的加油导航。通过学习,学员们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对新时代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有了更为清晰的把握。
“当前正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法治工作新规律,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牢固树立为民宗旨,贯彻落实好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李宪法说。
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远。学员们纷纷表示,要把本次学习收获转化为履职实效,常态化深入一线察民情、听民声,以扎实履职助力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民建中央委员黄超深切感受到,坚守政治忠诚是首要前提,恪守法治底线是履职根本,务实担当是应有本分。“我将自觉把法治学习成果融会贯通到企业治理、日常工作和代表履职的各个方面。树牢正确政绩观,以法治守护民生公益,坚守为民造福根本导向,摒弃形式主义,主动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联动司法力量维护国有资产、职工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用心架起党群的连心桥。”黄超说。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本期学习班课程立足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覆盖法治政府建设、基层依法治理等实务内容,兼具理论高度与现实指导性。
“没有法治的坚实支撑,社会稳定就失去根基;没有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经济就难以持续健康发展。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用力抓实法治政府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越来越多的企业落户伊犁,经济发展的情况也非常好。”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叶尔夏提·吐尔逊拜表示,多年的治理实践充分证明,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始终把法治作为最稳固、最长久的治理方式。
谈及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副州长、党组成员张世影认为,一方面,要把稳依法行政的政治方向。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高水平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发挥好司法的引领作用。要树立合法性思维,遇事先找法、决策先问法、施政必依法。同时,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此外,还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代表关注的重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新联会常务副会长、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的专业领域是民商事法律服务。谈及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效果,冯帆深有感触。“过去扶持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文件稳定性不足,自由裁量权也很大。现在各级政府转变治理逻辑,把支持保障和规范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上升到法定职责,实现了政府行为于法有据、政府履职依规而行。同时,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差别化对待和选择性执法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各地政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轻微免罚制度,严格规范企业检查和处罚摊派行政行为,让政府履职更有公信力。”冯帆说。
深耕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本期代表学习班交流的热点。代表们立足各地治理实际,探索法理情有机融合的基层治理路径。
“要把‘治未病’的功夫下在基层。”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说,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她计划推动调解工作室下沉社区,把调解桌搬到群众家门口;常态化开设法治小课堂,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聚焦物业矛盾、老旧小区维修纠纷深入调研,为基层治理贡献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莉娜立足检察职能明确了下一步的履职方向。一方面,将健全“民意转办案、办案促建言”双向转化机制,紧盯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基层治理短板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另一方面,常态化下沉基层走访调研,把办案发现的治理难点转化为务实建议,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
“近年来政法系统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国‘民转刑’案件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高级警长杨蓉深耕基层警务30余年。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杨蓉提交了关于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杨蓉建议,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同时,推动公安、司法、妇联、民政等部门常态化入驻,明确受理、分流、督办、回访流程,实现与综治平台深度对接,确保高风险纠纷闭环处置,真正把综治中心打造为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让平安根基更扎实、更温暖。
结合基层公安工作实际,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大队长郭淑琴认为,“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坚持党的领导、走群众路线、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把握好三个结合,即坚持法治思维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在执法办案中,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当群众感受到民警是真心为他们解决问题、维护正义时,他们就会成为公安机关最可靠的信息员、调解员和支持者,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就真正打通了。”郭淑琴说。(朱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