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减贫奇迹。2021年到2025年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今年起,帮扶工作转入常态化阶段。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推动帮扶工作从阶段性安排向稳定性、规范性制度转型。近期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以法治方式为常态化精准帮扶注入新的动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减贫事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新中国成立后,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五四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在序言中写入了“消灭剥削和贫困”,并巩固了土地改革成果。改革开放后,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老、少、边、穷”地区脱贫列入“七五”计划,推动减贫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行动。进入新时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担当作为,通过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高质量办好涉农代表议案建议,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资金政策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立法夯实常态化帮扶的制度根基。同攻坚期和过渡期相比,“常态化”是新阶段帮扶工作的一大特点,强调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社会救助法和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从稳住种粮收益、发展集体经济、兜牢民生底线、规范村级治理等多方面完善制度保障。此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强化农业经营权益保护,医疗保障法明确对困难群体医保缴费予以资助,新修订的农业法将增加农民收入明确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开展立法,发挥好立法的引领、促进、规范、保障作用,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律保障。
监督推动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首次结合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专题询问,2018年开展覆盖16个省区的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并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等多种监督方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本届以来,紧扣“三农”工作先后就种子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业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围绕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涉农重要举措开展调研。此次常委会会议围绕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与会人员直击政策落地中的关键环节发问,提出帮助欠发达地区夯实发展基础等务实建议。要围绕财政投入力度、产业帮扶效果等方面依法监督,推动各类政策协同发力、各项资金高效直达,让好政策落到田间地头、惠及千家万户。
发挥代表作用助推帮扶工作精准发力。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圆满完成5年过渡期任务的过程中,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担当尽责,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来自农业农村一线的代表,争当政策明白人、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带动农民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代表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各尽其能、各展其长。近三年来,《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走遍31个省区市近500个区县,以定格494名基层一线全国人大代表奔走戈壁荒漠、穿行深山险路、坚守雪域高原的履职身影,记录他们将“民之所盼”变为“民之所赞”的真切故事。常态化精准帮扶,精准是要义,需要确保资源真正用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欠发达地区。人大代表要自觉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基层有关部门、群众自治组织,各司其职、同向发力。要积极邀请代表调研座谈,把代表反映的民情民意体现到加强和改进“三农”工作中,推动帮扶政策更加精准有效。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从集中攻坚到常态化帮扶,变化的是阶段和方式,不变的是让群众生活更加富裕美好的初心。要立足人大职能定位,持续推动常态化抓细抓实,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