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立法工作
为完善黄龙玉资源管理立法工作,切实做好黄龙玉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使黄龙玉产业走上一条政策法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的健康持续发展之路,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立法调研组到龙陵县调研黄龙玉资源管理立法工作。
黄龙玉产业作为龙陵县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是该县实现富民强县、重点主导发展的产业之一,近年来随着产业发展的不断升温,同时也曝露出了开采秩序混乱、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快黄龙玉资源管理立法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黄龙玉资源保护的务实之举,是理顺开发机制的基本途径,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
5月6日,调研组在龙陵县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黄龙玉资源管理立法调研市县领导座谈会,征询《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意见,完善条例草案细节,市县各级领导本着条例细则要适用地方产业发展、能有效做好黄龙玉各流通环节监管等原则,分别结合龙陵黄龙玉产业发展状况、产业推进困难等情况,对条例内容的制定做了发言、提了建议;省人大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汇报发言后,也结合地方性立法的相关要求,阐述了推进黄龙玉立法工作需注重的相关细节。
同时,省人大调研组还将分别与《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草案)》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相对人分别座谈,并对立法汇报专题片进行讨论,力求全方位、多角度修订、完善条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