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至9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查大林带队,由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法制办有关立法项目负责同志组成的考察组,赴山西省、河南省开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立法考察学习。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邑飞、省应急办专职副主任陈建华参加了两省座谈会。
考察组在考察考察学习期间,得到了山西省、河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两省分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办公厅领导及应急机构相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详细介绍情况,并提供应急工作相关材料和资料。通过交流沟通及讨论,参会同志一致认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极为重要,如处理不当,将会影响到工作大局,阻碍经济社会正常健康发展。考察组还在有关领导的陪同下深入基层,实地考察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座谈和考察,考察组对两省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积累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认识,对进一步修改我省突发事件地方性法规启发较大。
山西省于2012年3月通过《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领导体制和应急工作系统机制,设立应急指挥部、专项应急指挥部,并明确到乡镇、街道办有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考核制度,每年考核分数为10分;明确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职责,除规定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外,还增加了督查指导等职责;要求有关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培训、信息会商等十项制度。条例实施两年多以来,有力促进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忻州市新型巡逻防控警务暨“PTU”机动队伍建设,走在全国先进行列,其工作职能包括街面巡逻和接处警,以巡逻防控为主,坚持“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原则,自今年2月建成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两抢一盗”案件。晋中市榆次区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建设,打造了“晋中模式”,对及时掌握基层信息动态、调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是全国社会管理的先进典型。
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做的较好,各项应急规章制度建设较为全面,建立了省政府应急工作专项制度6项,相关制度15项,特别是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制度、应急平台数据库管理制度、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库、应急指挥中心防火工作等制度建设作用明显。在应急平台建设上,使用了车载式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动中通”卫星通信、EDGE/CDMAN、微波通信等多种通信手段,应急工作者个人携带的移动终端,可以实现全方位的信息采集、数据访问和远程调用,语音、图像信息实时传送与接入,指挥调度和视频会商功能。该省也正在筹划制定突发事件应对地方性法规,准备列入明年政府立法计划。
考察组认为,我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是即将进入二审的法规草案,针对一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以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专门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特点的山西和河南两省进行立法考察学习,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启发了我们的思路,两省较为成熟的经验为我省的立法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有助于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立法质量。
( 图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郭志全)
图1: 5月5日,考察组考察山西忻州市“PTU”机动队伍建设
图2: 5月6日,考察组考察晋中市榆次区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建设
图3:5月7日,考察组与河南省政府召开应急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