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到昆明市进行立法调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和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做好《对云南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修订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组成调研组,于2014年8月26日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了解市政府规章的制定、执行情况,听取修订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由法制委查大林副主任委员带队,法工委向明副主任、省政府法制办黄旻副主任和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同志、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2家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市级各部门都作了发言。市政府法制办介绍了规章的制定情况:截止目前,昆明市现行有效规章共80件,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保护、城市市容管理等方面,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关于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大家一致认为,1996年的规定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建议提高罚款限额。同时,有的部门建议对罚款限额作原则性规定,有的则建议作具体规定。
随后,法工委向明副主任、省政府法制办黄旻副主任也就相关问题作了发言。
最后,查主任代表调研组对会议进行小结。她说,此次座谈会开得很好,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思路和启发。修订规定涉及条文不多,看似形式简单,但内容重要,要高度重视。下一步法制委、法工委将认真研究,综观全省情况,科学合理设定罚款限额,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