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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4-11-28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一、对《省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杨应楠常务副主任说,陈代省长的报告作得好,讲成绩、分析原因都很实在,客观地讲了省政府做了什么,对存在问题分析,如对经济转入新常态估计不足,这个表述非常准确;另外指出了有的干部存在庸、懒、散的情况,这两个问题找得准、找得够,报告讲了实话,讲了真话。对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总体上感觉,一是人努力了;二是取得各方面的成绩很不容易;三是整个经济指标虽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这也是符合规律的,也可以说是一种理性的回归。总结1—10月经济运行情况,主要是要思考怎么科学地谋划明年的工作。1、要在经济转入新常态的研究上下功夫。实实在在地研究新常态,研究云南的优势是什么,突破点在哪里,实实在在地提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的发展指标。2、云南的问题关键是要加快发展,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解决云南的问题。我们现在的发展不是快了,而是发展慢了、发展不足。如果我们自己不快速发展起来,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云南的问题。今天,陈代省长代表省政府亲自到会作工作报告,体现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尊重。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也要自我尊重,严肃会议纪律转会风,无论是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还是列席会议的同志,都要认真参会、认真审议。

杨保建副主任说,报告实事求是,今年经济运行面临的形势分析得很充分,不回避问题。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一些指标不能完成也作了说明。提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困难与问题客观原因分析多、主观原因分析少。对发展观的认识,对形势的科学研判,对自身基础、条件的认识等都还得加深认识、统一思想;二是经济发展措施还不能跳出常规,着力点不够精准。对宏观调控的政策运用,以及改革的着力点、力度都值得认真分析研究。

白保兴秘书长说,陈代省长作的报告很好,有三点感受:1、两股新风迎面扑来。一是为政新风,代省长向常委会报告工作,从细处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转变;二是朴实的文风,报告共12页,把1—10月经济运行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说清楚了,实话实说,是改文风的榜样。2、对今年的经济分析实事求是,问题存在,主要指标虽完不成,但进出口增长快,说明我省的区位优势、对外开放战略、沿边优势显现;简政放权的系列措施新见成效;民生改善政策落实,安居房、就业指标超额完成;3、对经济指标的回落是正常的。因素有四点:一是年初确定的指标有点过高,二是结构调整带来的影响;三是GDP增长8%符合中央对调结构经济增长的总判断;四是今年中央对经济发展的措施是长效性的,没有采取一揽子大规模的刺激政策,经济发展常态化,是正常的。提5点建议:1、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大企业引进,一手抓本土企业发展,加大对本土企业发展的研究;2、要狠抓政策的落地生根,省政府的很多措施是有力的,但落实不到位;3、云南经济发展既要学外边的先进思路和做法,更要走自己的路,要发挥自己的优势,抓好转型升级、调整结构;4、要继续抓好就业、扩大就业,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增收;5、抓实作风,克服经济中不求实际的情况。

张德文委员说,赞同这个报告,但有几点意见:1、出台的稳增长的16条措施不是很新颖的措施,应该针对特殊时期的情况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2、关于人代会确定的今年经济发展目标,有6项指标完成难度大,对不能完成的指标应逐项进行成因分析,以利于谋划明年工作。3、对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成因的分析,客观原因分析多,主观原因分析少,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4、要对云南经济发展战略、调结构转方式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出具体的办法。

段兴祥委员说,总体赞成这个报告。问题是指标增速回落超出预期。对报告的建议:1、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注意力集中到经济社会发展上,看到经济发展存在的严峻形势。2.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做好今年的工作是重中之重,同时安排部署好明年工作。

吕云芳委员说,我对报告持肯定的态度,同时也对云南的经济形势担忧,目前经济情况不乐观,11项指标有6项不达标,还没有解决的办法。建议:1、对经济指标的确定,政府应反思,要深入分析,指标的确定要广泛听取、吸收、采纳意见。2、经济出现问题,政府应采取宏观调控的措施,政府工作中应制定紧急机制,当不能完成当年指标时,及时建议人大调整指标。

李勇委员说,报告比较真实。建议:1、对原因的分析要更深入,除了客观原因外,主观原因存在什么问题?在西部省区中,云南省生产总值排名倒数第二,与年初目标差距倒数第一,面临同样的环境、相似的条件,为何滞后其他地区。因而需要进行认真分析。2、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各州市的情况分别进行认真分析,切实加强指导。3、进一步深化改革,简化程序,加快发展。4、进一步研究财政资金如何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解保生委员说,我谈四点看法:1、陈代省长用详实的数据分析了今年10月的经济运行情况,实事求是,客观理性,本人对报告表示赞成。2、对没有完成的6项指标,应结合云南实际,进一步分析深层次的主客观原因,以利科学谋划明年的工作。3、学习借鉴西部其他兄弟省份的有益经验,改进我省的工作。4、建立健全经济运行情况研判及预警机制,适时作出相应的宏观调控和发展指标调整,这样更符合科学发展。

赵新黔委员说,陈代省长到人大报告全省经济运行情况,体现对人大的尊重。报告简明扼要说清楚了问题,哪些指标能完成,哪些完不成,并分析了原因,能实事求是地面对完不成指标的现实,希望人大应给予理解。建议:1、根据云南的实际,正确分析形势,提出明年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2、明年给人代会报告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工作报告时,要分析完不成的原因,给人民一个交代。3、省政府明年的报告要说清楚完不成批准指标的原因,以得到代表的认可。

杨远翔委员说,报告写的很好,实事求是、不回避困难和问题,体现了求实精神、敢于担当精神,我对报告很赞许。在当前困难的国际国内环境下,经济工作能够稳步推进来之不易,对于取得的工作成绩应给予充分肯定。提两点感受和建议:1、目前距离年底只有三四十天,怎样收好十二五的官,应深入进行研究分析。我省的经济发展存在对新形势把握不足,对国家政策没有充分运用、反应滞后、启动慢的问题,这反应了我们的机制、体制、干部思想意识方面对很多问题还研究得不够、不深。2、国企、央企在人才、科技、资金等方面占据了有利优势,资源配置方面享受倾斜政策,理应成为税收的主体、为税收多做贡献。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是劳动力密集地,在解决就业方面起很大作用,政府不能只考虑税收,还应当考虑就业问题,就业解决不好,城市也是没有活力的。因此政府要加大力度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不能光喊口号,要有一点真的举措、出真实招,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推进转型升级。

康仲明委员说,听了报告,总体感觉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当前的实际情况。我有以下几点体会:1、陈代省长来人大常委会作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我们很受鼓舞,体现了 “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2、这个报告写得很实在,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得实际、客观。3、听了这个报告,我们对全省经济发展形势深表担忧。一是经济发展思路是否结合云南实际,思路决定出路。二是面对现实,如何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把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目标措施落到实处。

刘绍忠委员说,听了报告,总体感觉报告文风新、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的实际情况。我有以下四点建议:1、加深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从报告中可看出省政府对全省经济的清醒认识,今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十一项中有六项完不成。针对这一实际,我们要认识到一方面这是全球、全国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所造成的,同时对云南而言,与全国相比还存在一个滞后期,经济下行是多方面原因形成,是“新常态”的表现。2、针对当前的问题,我们不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还要善于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经济下行压力,要研究对策,解决矛盾,刺激消费,利用好国家的政策,出台符合本省实际的新政策。3、下一步重点工作要放在如何科学预测明年经济发展形势,合理制定发展目标上。4、报告中不仅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而且对突出矛盾进行了分析。建议下一步有重点的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房地产突出的矛盾问题,以旅游为代表的服务业回落大的问题,重视财政收入降幅大的问题。通过报告,我们看到省政府的新面貌,财经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提出建议,为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杨润新委员说,上午听了陈豪代省长的报告,感觉讲得很好,客观中肯,简明扼要,直面问题,有理有据,极富建设性。在经济运行情况不太好的节骨眼上,代省长亲自来作报告,让人感受很深。我在人大工作多年,在常委会上对全省经济中后期情况来作报告的,只有陈豪代省长一个人,不仅是对人大的尊重,更是表现了省政府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和解决困难的信心,让人佩服又振奋。从报告来看,感觉我省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有喜有忧,喜忧参半。喜的是所有的指标都在增长,没有负增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云南经济的发展水平,特别是第一产业一枝独秀,反映了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忧的是还有一半多的指标达不到预期,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还是困难较多。代省长分析问题的成因和对策客观、实在。下一步有几个问题应深入思考研究:一是不要拼“体力”。要客观分析我省自身经济实力,处于西部排名靠后,要老老实实在调结构、转方式上做好文章。经济发展靠积累形成实力,不能把好的传统产业积累的东西丢了。这方面我们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有,要充分认识和吃透省情和经济发展规律,认识深化和观念转变要到位。二是不要乱铺摊子。要突出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目前经济形势对我省是一个考验,也是一个机遇,希望能把坏事变好事。像做我省烟草的种植、精品加工等工作,我省的烟草、白药、三七等产业一样,着力从高原特色、民族特点、科技含量、人的素质四个要素上下功夫,这样才能凸显和打造我省特色优势产业。三是不要见子打子。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创新也是要脚踏实地,不搞新口号、新词汇。现在十二五还有最后一年,同步建成小康压力很大,任务艰巨,希望各部门能抓紧做好余下的工作。

刘泉委员说,提一点感受、两点建议。感受是:报告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前段时间,书记、代省长同时到了怒江,召开了扶贫工作会议,会议上代省长的发言,问题看得准,讲得实事求是,云南能否能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还不是那么确定。代省长在会上说:“怒江这样贫困的地方,提出同步进入小康是不切合实际的。”结合到今天的报告,谈到他对云南经济情况的分析,整体上感受到代省长非常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提两点建议:一是从现阶段云南整体经济情况来看,存在一些问题要引起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普遍存在对发展经济的信心不足的情况,这对一个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影响很大的,要深层次研究此类问题,尤其是研究企业、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信心不足的问题,做好下一步的工作。二是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对如何干好经济工作也存在困惑,大家都感到信心不足,很多问题讲不透、说不清,类似情况的存在,对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下一步要着力研究解决好类似问题。

管国芳委员说,陈代省长的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做得很好,对当前经济面临的困难、经济形势和原因都作了深入客观的分析,提几点建议:一是根据云南边疆、贫困、少数民族众多的省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使少数民族地区同全省一道奔小康。二是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弱势群体创业的发展空间,解决好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既解决就业,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改变干部“庸、懒、散”的不良作风,扎实工作、勤政履职,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普绍忠委员建议,1、要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审议通过的目标,进一步认真分析测算,争取取得最好成绩的有利条件和克服不利因素,以便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2、要进一步落实目标,细化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抓“实”、抓“紧”、抓“督”等措施,千方百计争取最好成绩。3、要科学谋划好明年工作,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李灿光委员说,我有几点感受,首先,通过这个报告可以看出要完成年初的计划任务差距较大,但报告所反映的情况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第二,报告中提到了新的产业培育,我认为同时也要注重研究老的产业,使之更加优起来、更加强起来。三是如何科学制定明年的计划目标,应该做一些深入思考。2015年的计划目标更应该分析我省要抓住哪些重点来支撑计划,实事求是地做好计划,才能确保向人民代表大会上提交审议的计划指标的完成。

魏勇委员说,这个报告写得很好,详细论述了目前我省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下一步的发展措施,很深刻。今年,我省经济增长目标难以实现,既有宏观经济形势的原因,也有我们自己的问题。建议:1、认真分析我省国企存在的问题,出台具体措施,抓好落实,深化国企改革。并借改革契机,不走形式,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国企真正调整结构,发挥国企在云南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下一步工作中应借鉴贵州等外省区经验,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措施,推动发展,尤其是要注重对民营企业的培育和引导。3、对已经达成共识的问题及不足,关键是在于落实,尤其是在下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及下一个五年规划中,要认真分析研判省情,从而有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的支持和措施。

孔祥庚委员说,陈豪代省长的报告务实,成绩客观,问题到位,预期目标判断准确。这次全国性的经济下行,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既有客观上的困难,又有主动性的宏观调控,应该抓住机遇,复兴云南经济健康平稳高速发展态势。1995年前的10年结构调整,使全省经济总量从全国末端上升到全国17位,财政收入上升到全国第4位。事实证明,只要抓住机遇,从云南最基本的省情出发,云南经济完全可以复兴。

陈觉民委员说,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让我很受启发,我对这份报告主要有三点评价:一是情况反映真实。二是文字表述准确。三是原因分析客观,体现了省政府和代省长敢于担当的精神。我非常赞同孔祥庚主任委员的一个观点,我们要透过这件事或者是从这个报告里面引申思考一些问题。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应该思考:1、我们对今年的经济运行情况怎么看。这对我们在全国形势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新情况下正确分析省情、总结“十二五”规划、制定“十三五”规划都很重要。2、报告第12页中第三自然段点到了问题的关键,这是内部原因,是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怎么解决?需要认真考虑,我们既要见物,也要见人,人的问题解决不好,事情也就不可能做好。

杨灿章委员说,首先是很高兴省政府能够正视我们省经济发展现状,实事求是,这是可喜的。略显不足的是报告显示整个经济财政收入掉了10余个百分点,与GDP和固定资产投资不成比例。这些问题分析不够充分。我认为应该面对和正视存在的各种问题,才能积极应对。希望省政府能在对今年的经济情况实事求是分析的基础上,把明年的计划拟定好,把“十三五”规划谋划好。

查大林委员说,这个报告写得很好、很精练,讲效果、措施、问题实实在在、清清楚楚,没有空话套话;分析问题客观,没有隐瞒。在经济指标、经济工作问题较多的情况下,今年工作中还是有两个亮点:一个是在深化国企改革方面,今年我们推出了三十几个项目进行招商合作,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这是落实中央改革要求的有力措施;另一个是我们进出口方面表现很好,前三季度引进到位资金近4000亿元,增长高达39%。今年,国家的GDP增长目标是7.5%,我们是11%,作为一个落后欠发达省份,为了赶超跨越,我们的目标高于全国水平,我认为是必要的,但我们的增长目标大幅高于全国水平,实际结果比计划目标欠了三个百分点,差距过大。这里主观原因是我们对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有误,对中央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认识有差距,没有主动调结构,还是传统思维。建议:1、下一步要认真研究如何调结构转方式。2、要进一步重视抓好民营经济、民间投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3、要切实抓好各项改革、发展举措的落实。

施哲委员说,从陈豪代省长的报告中看得出来,云南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云南属于资源型省份,但同属于资源型的青海、贵州等省份经济增长较快,说明云南产业结构调整还不到位,还有很大潜力。云南处于桥头堡建设前沿,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在投资结构和效益上进行再分析,夯实基础产业,做强做优传统优势产业。不要把传统优势产业当做包袱,这与开拓新兴产业不矛盾,而是相互促进。特别是目前经济转型中,云南要做好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的准备,在加长传统产业的产业链上下功夫,云南无路可退,各方面都应反思,直视问题和困难,充分利用云南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做到后发制人。

阮鸿献委员说,我对报告有几点体会,一是客观真实,优势和劣势都阐述得清楚。云南财政收入放缓,但一些该收的税收没有收,如房屋租赁税费很低,房屋租赁方不愿开发票,导致云南几十亿的税费就流失了,政府对该项工作督查不够。在小微企业奖优惩劣上,要奖罚分明,这样才能促进云南经济发展有很好推动作用。二是加大对外开放方面。我省桥头堡建设已有成效,但还远远不够,应对桥头堡建设进行提炼,否则桥头堡建设在将来一段时间就会无声无息。三是在企业经营困难,税收增长乏力方面。云天化亏损21.1亿元,值得我省所有国有大型企业深思。云南民营经济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较为滞后,只有民营经济发展上去,对云南经济整体增速、促进增收才会有带动作用。

刘子杨委员说,陈豪代省长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亲自到人大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充分体现了对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尊重。今年是特殊的一年,自然灾害频发,突发事件不断,整个经济下行压力大,但省政府组成人员高度重视经济工作,面对困难和问题不回避,提出的政策措施过硬。在全省上下的支持下,云南发展有希望,人大代表一定会表示理解。报告对全省经济在全国范围内作了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原因深入客观。在财政预算收入回落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对民生的投入只增不减,相信会得到全省人民的支持。省委九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会风文风有了很大转变,振奋人心,措施实在,相信全省上下在新的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领导下,进一步看到了云南的希望,下一步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省委领导下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统一全省干部思想,振奋精神、克服天灾人祸的不利影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顽强拼搏、奋力发展。二是坚定不移地抓好产业、抓好项目,促进云南发展,在中央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努力结合云南实际,把以“两烟”产业为代表的云南特色产业进一步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

纳宗会委员说,陈豪代省长今天亲自到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报告,首先是态度好,尊重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是讲实话,表现在报告很实在,比如GDP和财政收入是对应的,没有水分。报告说了成绩,分析了原因。原因方面,一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对今年经济转入新常态估计不足,出现了误判。二是指出主观上也有存在庸、懒、散的问题。我对报告很赞成。建议:1、从现在到年末还有30天,省政府还是不能松懈,要紧盯经济工作,指标不能落下来。同时要深刻吸取今年存在的形势误判,对企业困难估计不足等,明年必须认真考虑,有效避免。2、要认真研究工业发展,切实抓好企业的转型升级。虽说转型升级,但到底从哪些方面突破,没有清晰的思路。比如,认真研究云南的优势产业——有色金属产业如何转型升级,促进发展等等。3、关注民生要从小事做起,要讲究方法,比如,在加强垃圾处理方面,可出台相关政策,用补贴鼓励的方法,促进垃圾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就比生硬地罚款好得多。

谢兴荣委员说,省政府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这次代省长亲自来报告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让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掌握情况,知情才能理解。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策的第一年,也是群教活动深入进行之年,改革和群众路线教育的成效,应该体现在经济发展上。可是,今年的情况比较复杂,从听取的报告看来,今年经济形势十分严峻,18个经济指标,不同程度回落的有13个。代省长所作的原因分析,我很赞成。客观上有天灾不断、外部总体经济回落的原因,但也有在主观上敢于担当抓落实不足的因素。还有努力的余地。在完成任务上,既有天灾的原因,也有人为因素。如果我们抓得更扎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状态投入工作,经济发展的成果应该比现在更好一些。无论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总结。在此基础上把今年年末和明年的经济抓上去。建议:1、一定要继续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上级支持相结合,要下大功夫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云南具有边、少、山、穷的特征,发展确实困难。现行的财政体制,我们争取上级的支持是有条件的,也非常有必要。2、要高度重视农民收入的增长。

袁爱光委员说,陈代省长亲自作报告,姿态高,十分尊重人大,我对此十分赞赏。报告朴实,讲真话,肯定成绩实事求是,讲困难问题既讲主观也讲客观,总的感到我省经济发展虽有困难,但非常有希望。一是经济运行成效明显。虽与人代会确定的目标有差距,但在今年形势下取得这样的成绩,还是令人振奋的。全国处于调结构转型时期,进入新常态的初期,我省传统产业多,肯定会遇到阵痛,经济回落下行是正常的。二是困难很大。我们云南属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省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水平层次低,粗放型比例大,高新精的东西仍然少,传统产业较多。建议:1、全力冲刺。加把劲抓好每一天,结果会比预想的好。2、关键是科学谋划好明年和“十三五”规划。如何让我省在新一轮发展中做到又好又快地发展,这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认为有两个重点要高度重视: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定指标是一方面,关键是确定发展重点,一定要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既为经济发展打基础,也可以拉动经济发展;二是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如何布局、打造,要明确重点,制定措施,使之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体现云南的优势和特点。

二、对《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

杨应楠常务副主任说,条例的整个框架没有问题,在个别文字表述上建议再斟酌,在文字表述科学、准确的同时,要力求通俗化,让老百姓易于理解,便于执行,例如第四十四条第2行“……具体施划”中的“施划”一词,建议替换成其他易于老百姓理解的词汇。

江普生委员建议,1、在总则中增加一条,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出规定。2、在第五条第二款中 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增加“依法”。3、“道路交通”单列为一章,上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普洱城市管理条例》则将“道路交通”一章删除,前后两次审议结果不一样,应统一规范。4、建议将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中的第一句话,改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规范、公开、公正、文明执法”。

丁艳波委员说,同意提交表决。普洱市城市管理条例总共是8章,而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是10章,两个条例中都涉及到道路交通,应该用一个标准来作为立法原则。建议把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七章的内容细化到其它章节。

和炳寿委员说,1、第九条中“年限”的规定,国家规定有,但以后政策变更后是不是也要改,建议不用写那么具体。2、第十一条中的“金额”也建议不要写得太具体,以应对将来政策变化,可表达得原则些。

康仲明委员说,第二十五条中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时段,允许摆摊设点,但不得妨碍道路通行、消防安全,影响环境卫生。”我认为,公路两侧摆摊设点不符合城市公路管理规定,不应在立法中鼓励“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何天淳委员说,总体来讲条例修改得不错,没有意见。建议:1、条例的特色性突出不够,要在注重突出城市自身特色上下功夫。另外,全省可否统一考虑,从全省的面上来制定一个大的城市管理条例,避免目前一个城市一个管理条例,立法过多的情况。2、当前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是稳定性不够。一个领导一个思路,就作出一个新的决策、出台一个新城市规划,产生了不同的后果。城市管理条例是否在突出规划的稳定性上更加强,再细化一些规定,在规划的调整规范上、程序上更具体化一些,使得规划具有严肃性,可以一以贯之,更有利于打造城市特色,有利于城市长远建设发展。3、本条例与其它条例要更有效地做好衔接,比如条例第三十条,就要与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规定相衔接。

管国芳委员说, 小区、商铺门口乱停乱放车辆影响市容市貌,建议在“市容环境卫生”一章,增加对“小区、商铺门口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措施。

三、对《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审议意见

杨晓红委员建议,1、在第一条中加上“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2、增加一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清算,依法处置资产、清偿债务”。

和福生委员说,第二条中明确了适用范围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教育的活动,第六条第二款中最后一句又提到“使用财政经费、捐赠资金举办的学校不得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第二条已经明确了,第六条这里再提就多余了,第六条中的“财政经费”可以删掉。第二条规定条例适用范围已将使用国家财政经费的学校排除在外,第六条第二款“使用财政经费、捐赠资金举办的学校不得登记认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就可以删除或修改了。

陈觉民委员说,省民办教育条例出台以后,我在调研中发现,昆明市在民办教育学生的生均教育经费落实到位,说明昆明市执行民办教育政策做得好。昆明市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民办教育条例,进一步推进昆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教育事业,建议批准该条例。

四、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审议意见

杨保建副主任说,报告已经修改了很多次,很多建议意见都已吸纳。总体上讲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报告。建议:1、在明年主要工作的第一项即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这个部分中,建议补充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的内容。2、在明年主要工作的第二项即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这个部分中,第二自然段所讲的及时研究经济发展态势不应当是人大的责任,人大更多的是要进行监督。3、在明年主要工作的第四项即加强自身建设这个部分,我认为还不够全面深入,第二自然段讲到了举办讲座等方式,建议还应采取其它学习、教育方式对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民众加强宪法学习教育。4、报告第15页第三自然段中,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运用不够充分”,还存在许多不明确、难以把握等问题,建议取消该表述。另外在安排明年工作时对该项工作如何改进也没有交代。5、报告第17页第三自然段关于“促进严格执法,支持公正司法……”中的“支持”一词用在人大履职上似乎也不恰当,建议改为“推进”。

刀林荫副主任说,报告几经修改,一次比一次改得好,总结得全面,重点也比较突出。提两点建议供参考:1、报告的小标题要与大标题呼应,要写得更加具体些。如2014年的主要工作中,“(一)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引领推动作用”,下面就要紧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做了什么来写,突出我们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所做的工作重点。2、对2015年的主要工作,应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省委出台的依法治省的意见,明确我们人大的工作重点。

白保兴秘书长说,委员们对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很有见地、很有深度,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把报告修改好。今年对省人大工作来讲,是个特殊的年份。但是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和指示,根据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年初人代会确定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有力推进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顺利开展。在明年工作方面,可增加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这两方面的内容,从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的角度,从研究完善的角度,在报告稿中体现出来。明年监督工作方面,如何运用综合监督的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我们要有新思考、新突破。可结合社会难点热点问题,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问题,还有侵害公民权益的问题,选准一两个项目,利用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比如群众反映突出的违法拆迁问题,小区盗窃严重但群众报案后,有关部门不作为等问题,要加强监督。人大依法行使职责,就是要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出发,选准热点难点问题,选准政府管理的弱点、难点问题,敢于“亮剑”监督,促进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怎么选准监督项目,希望人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提出监督项目,使明年的监督工作以小见大,以具体问题推动作风转变,推动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刘子杨委员说,工作报告之前征求过各委员会的意见,主任会议也研究过,我没有大的意见。对今年工作的总结,按人大的四项工作职能来写,加上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写得也比较全面。对于明年的工作,在目前的稿子当中,没有人事任免方面的内容,人事任免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即使写上一两句话,如“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也是可以的。那么重要的工作一句话都没有,我认为是不全面的,建议加上人事任免这方面的内容。

郑维川委员说,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写得实、写得细,写得很好,原则同意。提两点建议:一是报告中代表工作部分再增加分量和篇幅,二是根据近期情况的变化再进行完善。

刘海芳委员说,因为人大的工作做得很好,所以报告写得也好,我认真看了,报告总的感觉很好。全面总结工作,分析了困难和问题,分五个部分,结构上讲,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等方面写的很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只有几句话,建议进一步研究探讨哪些属于重大事项,那些需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可以实行。建议:明年工作安排上再充实、细致一点,便于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安排工作时好衔接。

何天淳委员说,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成稿过程是“集思广益”的过程、集人大各部门大成的过程,报告系统、全面,今年的工作做得好,所以报告也写得好,今年工作的方方面面很有特点,监督方式也有创新,工作成绩值得肯定,赞成这个报告。建议:1、今年工作已经成型,明年工作有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出来后,随着工作的不断进展再完善并修改成文;2、在2015年工作中加入依法治国的相关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中有90多条与人大工作有关,这在近年来中央研究依法治国工作中如此多地涉及人大工作是前所未有的,所以建议将目前的“两段式”写法,改为“三段式”写法,或是另加一部分内容,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治国理念的变化进行阐述和说明,并以此作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落脚点来指导2015年的工作,为今后的工作明确方向。

周浙昆委员说,就代表工作有两点建议:1、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工作,虽然已经作了分工,但是不知道有什么要求,该做什么。建议在安排时提出要求并加强指导。2、在保障代表活动经费与权益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并给予落实和保证。

纳宗会委员说,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方面有很多思考和重大举措。建议报告突破常规的、习惯性的写法,突出亮点。可以这样考虑:1、总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云南人大工作仅仅围绕贯彻相关精神方面的创新和举措;第二部分,常规工作总结。这样处理,既反映出省人大常委会紧紧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也很好的总结了我们自己的工作。2、2015年的工作安排,要围绕全面贯彻依法治国这条主线,将人大工作以崭新的面貌提炼出来,让代表们在报告中看到依法治国的鲜明特色。

朱燕委员说,工作报告把今年的亮点写出来了,写得很好。建议:1、在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方面,我认为现在我省地方性法规立得很多,比如城市管理条例方面,普洱、曲靖都有,那是否每个州市都要有一个呢?可否统一制定一个全省性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还有小粒咖啡、石屏豆腐都立了法。地方性立法数量过多已经成了一个问题。建议在提高立法质量、减少立法数量上下大力气。立法的目的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应在宣传上加大力度。2、司法改革现在全国已经全面开始,建议人大加强对司法改革工作的监督,可做一些这方面的调研和探讨。

丁艳波委员说,报告第18页第二段“着力推进依法治省”,此内容是云南工作的重点,报告只用了四行字,内容过于单薄,建议扩充相关内容。

江普生委员说,报告 第11页倒数第5行,“促进相关工作”建议修改为“促进依法治省四五规划的实施,推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和炳寿委员说,报告第19页第四项即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对如何根据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方面力度还不够;在顶层设计上,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要加强对州市县人大的指导、联系。

吕云芳委员说,建议在报告第19页第三项中“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后面,增加“加强代表建议质量的提高”。

赵新黔委员说,建议将第8页最后一段中的“坚持季度经济运行汇报分析制度”改为“按季度听取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并将此句移至“地方政财预算执行情况”之后。

李勇委员说,1、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调研,协调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重视涉及人大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该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如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已经制定实施20多年,有很多地方已不太适应当前基层人大工作的需要,建议进一步修改。

袁爱光委员说,今年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整体框架结构好,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逻辑性强且文字表述到位,总体来说写得非常好。提三点建议:一是在2015年主要工作中,将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这两项工作的内容加进去,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这两项工作,这个报告就显得不够圆满,建议在明年主要工作的最后部分中加入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的内容;二是在加强与州市人大联系的内容方面再充实、再强化。作为基层人大,很希望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的工作多进行指导帮助,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共同做好工作;三是在内容和表述上再精炼,事讲清、话讲明即可,篇幅可适当压缩。

谢兴荣委员说,今年大事多,这些事对人大也有影响,人大工作很不容易。但是一年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及党组的带领下,全年工作卓有成效,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都有新成效。我赞成报告稿。对于2015年工作,建议:1、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探索研究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研究新的监督办法、监督重点,特别是在提高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应该如何加强,要有所思考。2、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我们要思考怎么加强法治教育,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共同跟进,加强国家治理,这一方面要有体现和要求。3、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是人大的一项基础工作,非常重要。现在的写法比较单薄,应当充实。要把人大系统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容写上。

陆萍委员说,工作报告讨论稿的结构框架、内容都很好,关于明年的主要工作这一部分,建议增加内容,充实提升。对于明年四个方面的工作,讨论稿提到要“加强和改进”,我认为一是力度不够;二是四个方面的工作不仅需要加强和改进,更需要改革和创新。建议这部分内容要结合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突出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更好地体现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思路。

魏勇委员说,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提两点建议:1、人大常委会作了大量工作,但是感觉报告重点不突出,只是罗列。2、明年工作应结合新形势作进一步的细化。

阮鸿献委员说,赞成这个报告。谈点个人意见,不知道每年常委会开展视察工作时是否邀请了相关的常委会委员参加,我是医药卫生方面的,但上一届没有通知过我。相关方面的委员对专业方面很熟悉,比较了解基层,对人大调研工作是有帮助的。建议今后在组织有关视察、调研等活动时,可以选择有相关经验和熟悉此行业的委员参加,以便了解更多真实情况。

査大林委员说,首先肯定工作报告(讨论稿),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的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以及建立机制等方面都做了不少事情。李纪恒书记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省人大要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作用,讲得很到位。建议:1、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还是较薄弱,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的问题,建议积极主动搞专题询问,每年安排一、两个专题,切实把监督工作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帮助支持政府工作。2、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按照省委的要求,参与制定省委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这方面内容应在2014年主要工作里面反映。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组织机关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各委员会认真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涉及人大的工作,提出改革举措,这些内容在报告里没有反映。4、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人大常委会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和今后的一件大事,建议在2015工作中首先单独写一部分,突出这个重点。

杨灿章委员说,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可以看出,依法治国人大需要承担很重的任务,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建议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定位好省人大常委会的作用。

李灿光委员说,报告讨论稿经过多次修改,从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总结,对报告的框架结构我认为只能这样处理。建议:1、立法方面,在省人大对昆明市立法联系外,应加上对各州(市)的立法指导联系内容。2、报告对于明年工作的论述较少,希望充实这方面的内容。3、在明年的工作中,怎么强化监督工作,应当有些具体措施。4、人大组织视察时,应根据视察内容邀请相关专业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使视察取得更好效果。

杨润新委员说,工作报告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已趋于完善,我同意报告内容。同时提几点建议:1、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对人大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希望报告中突出三中、四中全会的内容,特别是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人大在如何抓落实,如何出新思路,按新要求部署抓好明年工作落实再作强调。2、从报告看,每个方面都已涉及到,但对重点工作不鲜明,对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取得的成果突出不够,如立法制度机制的创新完善,监督的刚性逐步加强,自身建设如何巩固群教成果等方面都可以再作充实和强化。

普绍忠委员建议,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方面,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和修订的单行条例可列举一、两个以充实内容。2、“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这个部分中,建议把本次会议审议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报告的内容加进去。3、201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两句的前后顺序可作调整。4、2015年的工作应突出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9.5”重要讲话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工作应再具体一些,重点再突出一些。

冷静委员建议,1、对2015年立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建立立法参与利益激励机制,提高和拓宽社会公众在人大立法工作中的参与度。可否借鉴当前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给予奖励的作法,对立法工作中公众提供的好建议、意见引入激励机制。2、完善人大立法反馈机制,对立法工作中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采纳与否,应当向提建议的人反馈。

张建国委员说,工作报告之前已经进行过多次修改,外侨工委在前两次修改过程中提的意见都已在报告中得到了体现。我认为报告容写得很好,非常简洁。不足之处是有的地方没有展开,实际上常委会今年的工作是非常丰富的。建议:1、“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引领推动作用”中的第三点,会后请增加边境管理立法全面的内容。2、第14页的自身建设方面,应当再充实、展开,多写一点。我感到今年四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服务水平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机关、各州(市)县的同志都有较深感受;常委会党组更加团结,常委会领导以身作则给机关干部职工做出了很好的率先垂范作用,这些都应着笔写一下。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机构调整和职责分工划分,突出了服务职责,这些都应适当展开写一下,需要适当解释,这样人大代表才能看懂和了解。

刘泉委员建议,在自身建设方面增加“加强省、州、县三级人大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内容。我在政协工作过几年,感到这方面人大相比政协工作有所欠缺,希望省人大有一些引导性的意见。学习不能单靠文件来学习,还要加强各级人大、各地人大相互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刘绍忠委员建议,1、报告尽量减少重复,比如报告的开头提到了以“三个代表”等为指导,后边的2015年的工作中又再次提到,感到有点套话,建议写简洁一些,减少重复。2、第6页中“自觉坚持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年度立法计划草案”,这里又是“党委”、又是“省委”,前面的“委”字可不要。3、第12页第二段的写法有点罗嗦,存在逻辑顺序不合理,层次不清,比如“其中,依法任命副省长2人,决定了代理省长,任免‘其他’省政府人员13人次”等。另外严重违法违纪的是“免去”还是“罢免”,应在写法上再斟酌。4、第13页倒数第14行中的“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知政”一词多余,可以删除,因为知情权就包括了知政权。

徐宁委员说,报告文风朴实,结构清晰,总结得很好。提两点建议:1、希望明年的工作能进一步围绕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从人大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体现人大在依法治国中担当的角色。2、报告的第18页“着力推进依法治省”这一自然段,小标题包括了立法、执法、监督法律实施等,但本段写的三个层次的内容,其实主要是监督方面,内容支撑不够,希望把这一段与下一段“加强对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合并,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来体现。

五、对《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杨保建副主任说, 边境管理应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无论是现状问题突出,还是“桥头堡”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都应引起高度重视。但边境情况复杂,各地还不尽相同,且国界管理与出入境管理作为条例的主要内容,权限还不在地方,边境管理涉及的许多部门又都是中央、国家层面直属的,难以统筹。若许多问题还没有政府规章探索、运行成熟,不应着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当然,也可探索创新立法,按照四中全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体现人大立法主导,可以委托第三方法律专业机构起草。也可改变传统立法的二审制,充分发挥边境地区人大及代表、群众参与立法等方式,处理好边境和谐安宁与兴边富民、规范管理与对外开放等关系,真正立出一部良法。

刀林荫副主任说,边境地区和边境管理的部门迫切需要规范边境管理的法规,但在条例草案初审时,碰到的很多问题难以明确,按现行的上位法、国家外交和他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一些问题定不了。边境管理很重要,管理工作要加强,但制定边境管理条例要慎重。边境管理条例可以进入二审。在条例未出台前,省政府可以以云南边境管理规定或者办法来试行,通过实践再进一步完善修改。

白保兴秘书长说,云南省边境线长、情况复杂,管理部门多,制定条例来规范各部门的职责职权、规范边境生产生活秩序,对维护边疆的稳定发展是有好处的,条例的制定是应该、必要的,一审做了大量工作,我赞同立法。总的建议:1、条例涉及的问题多且复杂,国家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尚不清楚,很多规定还不切合实际,操作起来不好执行。修改的重点应在划分国家事权和地方事权上花功夫,这是立好该法的重点。2、根据上位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进一步弄清楚国家赋予我们的职权、倾斜的政策、边境生活中允许和不允许的法律政策界限。3、边境管理条例的制定要具体可操作,具体条文能细的要尽量细,不能细的要界定清楚各部门职责、权力和义务,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4、对条例草案文本的几点建议:一是第三条“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应当保留;二是第十条“边境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的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应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前协商;三是议案文本第九条“开设边民互市点和边境旅游景点”方便边民互动,很好,应该保留;四是对“国界线”以内划定的禁止行为的范围,是否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吻合,要研究透彻,从规定的范围看,难以落实;五是第二十二条中“在口岸、边境通道设立边境检查站……”等规定,应进一步细致研究;六是第三十四条“边境地区县级……补助、补贴”,是否与相关部门协商过,涉及多少人、需要多少开支,是否计算过立法成本?否则制定以后无法执行,也无从监督;七是跨国婚姻属敏感的国家问题,在制定条款时,既要考虑当地的合理要求,又要符合国家的上位法,避免法规越权。

孔祥庚委员说,我认为:治国先治边,治边法为先,治边先富民。于是,应该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关系,明确界定事权。二是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防止一管即死,一放即乱。三是处理好官与民的关系,防止利益部门化,应把富民放在首位,促进边防牢固,百姓富裕。

江普生委员说,同意关于制定条例必要性的说明和外侨工委的审议意见,特别是把边境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边疆治理体制机制,提升边疆治理能力。会前,外侨工委做了大量工作,努力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权利与义务、兴边富民与维护国家安全边境稳定的关系问题,修改和补充了一些内容,但还需要下功夫进一步研究。建议改进审议条例的方式方法,在常委会一审之后,理出若干个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专门论证,着力解决过去立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也可以探索发挥人大在立法方面的主导作用来继续做好下步的工作。

刘绍忠委员说,这个条例的制定在当前条件下有一定难度。提以下几点建议:1、同意外侨委的修改意见。2、对本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应作为重点内容。3、条例草案中对三个国家建筑物的距离设定不一样,这样会否引起异议,建议作考虑。4、条例草案中责任主体不清楚,总体看没有一个牵头部门。5、在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的前提下,建议能否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先行试行。

丁艳波委员说,建议条例中要体现:1、处理好加强管理和改革开放的关系,这是立法的目的,现在规定管的太死,要有突破,才有立法的意义,云南要融入孟中印缅经济带,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有必要出台相关法律。2、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云南地域特殊,这特殊性要在边境条例中有所体现。要关注边境特殊问题,如跨国婚姻、无国籍人;关注与边境接壤邻国的特殊问题,如缅甸与我边境接壤地区的民地武装。对条例草案外侨委建议稿内容的建议:1、第十三条中第(六)项中的“开枪打猎”不应删除。原第(十一)项也不应删除,删除就没有兜底条款。建议在本条中增加一项内容“禁止在边境进行非法交易”。2、第三章出入境管理是重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应明确哪些活动应当向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哪些向县级以上部门申请,要灵活处理,不能“一刀切”。3、第三十三条,建议增加对由于历史原因成无国籍人的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建议删除“生产”,“抵边居住边民”。4、要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扶持力度。5、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建议在“当邻国边境地区发生火灾、水灾”后加上“疾病”,“自然灾害”修改为“突发事件”,“进入邻国救灾”改为“进入邻国应急处置”。6、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处以3万元的罚款,针对云南的实际,应斟酌此数额。7、为考虑立法的规范性,建议将第四十五条放在总则部分。

段兴祥委员说,制定条例很重要、也很必要。建议:进一步探索研究管好与搞活的关系,切实解决目前有边不活、有边不富的问题。

李勇委员说, 条例草案的说明及人大外侨工委审议报告,均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作了阐述,但条例草案更多是重申了职权,如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法律规范,还需进一步研究,建议围绕边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边境管理条例的制定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人大在立法中起主导作用,有鉴于此,人大要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应在专门委员会充分论证修改基础上提交,而不是同时提交几份稿件进行审议,这样审议的目的可能针对性更强。

张德文委员说,1、关于必要性。政府说明中没有说清楚、说充分。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不明确。建议深入研究,到底条例要解决什么问题要弄清楚。2、条例内容涉及地方和中央事权,要弄清自己的位置。在中央事权的统一协调下,地方能做什么要研究。3、边防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的职责不清。4、弄清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后,再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如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来起草,以兼顾管理方和老百姓的利益。

查大林委员说,外事问题是中央事权。如果要出台该条例,在条例必要性方面要考虑两点:一是上位法规定的内容,是否还有一些方面需要地方性法规去完善和补充。二是在管理工作中,条例有哪些内容可以根据上位法延伸和拓展。否则条例就可能一是重复上位法,二是强化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这些问题从立法角度要认真考虑。

李灿光委员说,从事权的角度,边境地区涉及两个国家,作为地方政府,我省制定边境管理条例是否恰当,我们的立法与相关上位法是否一致,值得斟酌。

阮鸿献委员说,在我省边境地区,我国相对邻国经济较发达,如何吸引邻国优秀人才和资源流入我国,建议重点关注边民儿童的教育问题,同时,为邻国富裕阶层进入我国投资经商创造条件。

杨灿章委员说,结合自己长期在边境地区工作的经验,个人认为,制定该条例,实际工作中可能有一定的需求。但是,边境管理属于国家事务,事权在中央,在这种情况下我省自己制定边境管理条例,是否恰当,建议进一步斟酌。

张建国委员说,1、边境管理条例的立法难度非常大。目前我省对省级口岸、普通口岸的管理没有法律支撑,但我省边境管理工作又急需规范。云南的边境环境和情况非常特殊,一村两国、边民之间来往密切,防恐、防毒、防走私等边防工作面临形势紧迫,不像内蒙、新疆等地的边境用铁丝网一拉就好。外侨工委自今年4月开始这项工作以来,在时间紧、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主要开展了一些调研、协调、对接工作。2、对于该条例的责任主体问题我们也作了很多研究。边境管理涉及32个部门,内容非常庞杂, 目前没有哪一家部门能够统揽全局。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在能够找到依据的就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明确边防委员会组织管理本地区的边防工作。我们也很理解大家的担心,边防委员会作为一个议事机构能否承担这一职责。但现在在责任主体上没有第二种选择。如果该条例需要出台,一是只能让边防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二是在条例中增加规定了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3、从现有的工作来看,通过与各相关单位对接,条例草案目前与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没有较大的冲突。我们希望条例要针对云南实际有一些突破,把调研中边境一线大家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尽量解决一些。一审通过后,二审在合法性、有效性方面还需要充分论证。

普绍忠委员建议,增加边民守土固边和界河治理,防止国土流失等方面的内容。

杨润新委员说,边境管理立法要慎重。边境管理涉及问题复杂,是外事、军事、边防、进出口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国际协定的交汇点,要把中央和地方事权搞清楚,地方立法的空间有多大?边境问题多是中央事权,地方多是通过政策措施加以贯彻落实,也可通过政府规章加以规范实施。再就是地方涉外立法,一定要服从和配合中央外交军事一盘棋,要把有关政策、法律研究透,立法的合法性、必要性研究透,这样才好把握立不立、什么时候立的问题。当然,负责一审准备工作的外侨工委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为下一步调研工作打了基础。

纳宗会委员说,建议条例在清晰界定中央、地方事权的基础上,根据界定范围,将地方事权部分在条例中予以突出,具体明确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明确可管什么、要管什么,哪些该放宽、哪些该收紧。2、促进发展、促进和谐,提高边民国土意识、严守国土底线,及时准确掌握对方相关管理措施,与之相对应来制定我方管理措施,做到“看菜吃饭”,充分掌握管理的灵活性,尤其是边民通婚方面,事权在省里,建议合情合理处理,做到防微杜渐,矛盾不后移。

杨建明委员说,由于很多事权在中央,不在省、州、市、县,边境管理由海关、检验检疫局和公安、武警等多部门负责,各管一块,管好不易,不治则乱,因此制定条例很有必要,同意制定此条例。建议:1、建议修改稿第三条加入“边境开放、便民利民、服务发展”内容。2、建议修改稿第十三条关于国界线烧荒范围的界定,如果双方没有相关协议,建议不要规定过细、过死,防止因无法执行而对条例权威性产生不利影响。3、边境线不应往后退。4、建议修改稿第十六条第(一)项中,关于距离数字的规定,是否有相关协议,若无协议,建议将此项事权交州政府,否则2公里范围内爆破作业都需要请示省政府,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第(二)项中500米范围拍照、摄像等活动若无协议建议删除。第十六条最后一款中的“征得邻国同意”没有必要,建议删除。5、第三十二条中“经上级批准”,需要对“上级”进行明确界定到具体哪一级。

刘子杨委员说,制定边境管理条例要有针对性,就是要在促进边境边民经济发展、边疆繁荣稳定和谐上有导向作用,要提出实实在在管用的规定。建议:1、要符合上位法规定。外事无小事,中央对外事、边境管理都有严格的政策要求,要在制定条例中,认真研究中央政策,与上位法相符。2、在二审前,有关部门要下边境州市、县区、边境一线开展深入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要多听取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的意见,使制定出的条例符合实际,更加管用。

周浙昆委员说,同意立法。条例草案中有些提法需要修改:1、解放军边防部队、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门、边防部队等提法太复杂,建议精简。2、打猎、烧荒等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是禁止的,在现在的法规中专门列举,涵义不清,针对性不强,建议再斟酌。3、处罚条款太乱,如何界定罪与非罪,建议进一步研究,并与上位法衔接。例如,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的处罚规定,会起到诱导的作用。

陆萍委员建议,1、立法必要性要进行充分论证。2、要注意云南边境的特殊情况,我省有16个民族跨境而居,与接壤国家的边民亲缘性流动频繁,建议条例要结合边民的实际情况,否则有些条款会出现法不可依的问题。

六、对《关于2013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审议意见

杨应楠常务副主任说,从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看到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大了,与去年相比更加鼓舞人心,对报告是满意的,但是对存在的问题也不能掉以轻心。尽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诸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部分非税收入未征缴入库、“小金库”等问题,而且具有“反弹性”。之所以出现屡审屡犯、有禁不止的问题,反映出体制方面存在问题,必须从体制上对财政预算编制体制和监督体制加以改进并采取具体措施:1、可在屡查屡犯的单位中挑选一至两个单位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设置 “一条带电的高压线”,加大整治违规资金使用的工作力度。审计工作是得民心的工作,要敢于揭露问题;2、在财政预算编制之前提交各相关委员会进行预审,提前了解情况,延伸预算审查监督的覆盖面。除了体制方面的因素,还必须从两方面加强人大自身素质建设:1、加强财政预算专业化知识的培训,以此作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支持人大立法和监督干部队伍建设的落脚点;2、党管人才要把人大人才建设纳入党委全盘工作中考虑,组织部门要通盘考虑人才的有效使用,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专长,避免浪费;3、提高监督的力度,省人大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除了国家保密需要的特殊情况外,应督促省政府将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

杨保建副主任说,1、审计厅向常委会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讲得清楚,整改工作抓得扎实。三个原因找得比较准。2、附件的两个报告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报告直面问题,对整改情况一项一项进行说明,查出什么问题,金额是多少,如何整改都作了说明,工作较细。3、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屡查屡犯的,要探索运用质询、专题问题调查等刚性的手段进行监督。

刀林荫副主任说,审计工作抓得实,有要求、有行动、有结果。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法加强监督,促使整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提两点建议:一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政府专项项目基础工作,减少专项资金结余,专款专用,用出效果、用出质量,达到项目预期要求。二是继续加强对财政预算支出的监督。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在预算支出中要有安排。

白保兴秘书长说,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重视,这种制度应该长期坚持。从报告来看,审计查出的问题在整改中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了200多项制度,审计工作从以前的追资金到现在的进行总结规律、建设机制,杜绝部门再犯的方面转变,这是一种进步。我对报告是满意的。提两个问题,一是对审计查出违规借财政资金,既然审计出来了,就应该上交国库,而不是纳入计划整改的问题。二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累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4.82亿元”这不应该是增收节支。这个表述应该再斟酌。建议:1、审计整改情况应该公开。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政务公开,公开也是一种监督,目前全国人大采取了部分公开的做法,我省的审计情况,除涉密的以外,也应向社会公开。即使不能向社会公开,也应该在部门公开。2、针对审计中出现屡审屡犯的情况,建议审计厅对这些部门的领导举办一个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他们提高依法依规用钱的意识,健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依规使用资金。

谢兴荣委员说,对报告我没有意见。现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很严格,审计力度也加大,越来越严。和上次审计报告比较,这次看来整改工作做得比较好,我没有新的意见。来人大工作几年来,感觉监督工作中最大的短板是对财政预算工作的监督不力。建议省人大财经委及各州市人大财经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度的培训,使之熟悉全口径预算工作。

袁爱光委员说,报告系统全面、内容充实、具体。一是整改具体、实在、到位,有关情况说得清晰,效果显著。二是下一步整改工作力度大、可行。三是建议继续加强审计工作,有力推动明年新《预算法》的顺利实施。总之,整个报告写得很好,工作做得很好。建议结合新《预算法》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一如既往重视审计工作,把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好。

张德文委员说,一是关于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1、整改到位的比例很小。2、处于整改中的比较多。3、整改还需长时间的还有一部分。二是关于普遍存在的问题:1、专项资金结余量过大,发挥不了效应。2、小金库问题依然存在,屡审屡犯。建议加大整改力度,采取坚决的措施,并把这项工作与干部的考核结合起来,解决边改边犯的问题。

赵新黔委员说,与往年相比,报告对事情交代的清楚,对存在的问题,改了的、没有改的都说得很清楚。后面附两个单位的整改报告是一种创新,这是整改得比较好的,以后我们还要对屡审屡犯的部门也进行通报。另外,我们也请了10个整改任务重的部门来旁听本次常委会会议,让他们更好地学习和整改。对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们将梳理归纳,及时反馈给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涉及哪个部门的,建议由联系该部门的有关委员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进行专项监督。为了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建议下一步要将审计成果与预算编制工作相结合,审计查出问题今年专项经费使用不好的,明年安排预算时应适当考虑减少专项资金。

冷静委员说,对这个报告我有两个建议:1、第3页第二条:“截至2014年10月,已上缴违规资金1.45亿,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上缴违规资金1.13亿元”,占被审计的21个省级部门违规资金的80%左右,对这些违规资金所占比重大的单位,建议持续跟踪审计。2、第6页第五条:“对审计2家省属国有企业发现的9个方面的问题”,这9个方面的问题是哪些?建议对问题不要回避,该列举的应列举出来,如篇幅限制,可作为附件附于报告后。

杨润新委员说,审计厅刘厅长代表省政府作的报告比较好,审计整改的效果明显,累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4.82亿元,这是实实在在的成绩。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得到改正,有动作,有效果。从审计整改情况可以看出,省人大、省政府对审计工作非常重视,力度逐年加大,特别是加强了审计整改结果的跟踪问效。把财政这个“钱袋子”管好,把老百姓的血汗钱管好,这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花多大功夫都不为过。财经委、预算工委作了很多前期工作,符合四中全会加大监督力度的要求,我对报告表示赞成。如果人大各方面的监督都有一个“再审议、再监督、再跟踪”的过程,监督成效必定会非常明显。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改,关键是要防止问题再发生,屡审屡犯的问题如何改变,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法律是否完善?执法是否到位?现阶段财政审计都有法律规定,也有财经纪律约束,但还是会出问题,主要问题还是出在执法不到位上。我建议:一是人大应当督促政府执法到位、问责到位,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二是审计结果要曝光、要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三是人大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监督审计财政的方式,进一步总结经验,坚持抓住执法不到位这一问题,步步深入。

康仲明委员说,1、听了报告后第一个感受是审计厅的工作做得很好,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的监督工作也开展得好,人大的监督也是一种支持的方式。虽然报告的篇幅不长,但看得出围绕整改做了大量的工作,总体感觉这项工作做得很好。2、财政工作说到底就是一收一支两个字,这两个字做好不容易。有的基层同志反映,现在有的地方为了完成任务,把明年的税收算到今年,把国家没有规定的也收了税,不该收的收了无异于杀鸡取卵。这些有的也被曝光。税收政策是十分严肃的,今后希望在这些方面加大审计力度。3、有的基层同志反映,现在一个项目资金下去后,最终到了项目上的钱基本只是50%到60%,州市、县、乡都各扣了一部分。因此专项资金下去以后,跟踪问效工作要跟上,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发挥作用了,要通过审计监督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

普绍忠委员说,听了报告后感觉整改措施扎实,效果明显,报告非常实,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都一一作了整改情况说明。当然也还有需要加强的方面,我提四点建议:1、继续加强对预算管理的审计监督。要切实加大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防止一方面财政困难,支出压力大,另一方面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不理想的问题。2、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力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有的地方还比较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强化防范工作。3、加大对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4、严肃整改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审计出问题后如果问责简单、处理很轻,那今年处理了明年还会再犯,所以还是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陈觉民委员说,对审计厅的报告,有几点感受:一是在以往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只讲审计情况的报告,没有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内容,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下,审计厅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时,应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并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体现与进步。二是2013年审计出的问题,有的问题解决了,有的问题还在解决的路上。目前我国提出法治体系的建设,执法必严是法治体系建设的关键。同理,审计工作中也应执法必严,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小金库”等问题,特别是“小金库”问题讲了很多年,为什么会屡禁不止?不管是什么原因形成小金库,都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只有这样,监督与审计工作才会收到实效。

魏勇委员说,对整改工作八个方面的情况都一一落实整改,效果较好。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建立责任长效问责机制,杜绝屡查屡犯的问题。

刘海芳委员说,对报告无意见。我认为:1、审计工作的好坏不是体现在查出多少问题上,现在有的问题年年审计年年犯,如何避免发生违规现象才是关键。应该加强规章制度建立,形成制度,使各单位不要出现问题才是审计工作的应有之义。2、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应该加强。3、按全口径预算监督、阳光财政的要求,政府开支都应该由人大通过,但现在人大每年审查政府预算报告,委员对政府预算报告难以看懂的情况很普遍,政府应当在编制预算报告上更下功夫。

李玛琳委员说,审计厅的报告很好。1、成效显著。通过审计工作,不仅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4.82亿元,更重要的是借整改之机逐步建立了规范的长效机制。2、关于政府债务的整改情况,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应该有更清楚的表述。3、报告中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的建议也很好。针对审计工作中反映出资金的执行速度慢、结余沉淀资金多的情况,建议财政方面深化改革,从根本上理顺关系,确保每年的资金得到有效的使用。

刘子杨委员说,审计部门敢于面对现实,直面问题,敢于碰硬,加强对部门的审计工作,工作实在,措施有力,工作是到位的,我个人对审计工作是满意的。我认为,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存在问题还是要看到,比如屡审屡犯的问题,就应该加大力度整改。对下步工作,建议加大审计力度,在措施上、完善规章制度下大力气,发挥审计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用,同时为保护干部作出努力。

何天淳委员说,对于这个报告一是赞成,二是感觉比去年好。建议:1、从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各组成部门本身来说,要加强自身建设;接受监督的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等充分了解情况。两者结合,便于人大的监督更有针对性和把握要点。2、审计工作是否可以将跟踪问效这一方式逐步纳入视线。3、后审计的问题。审计可以纠正错误、保护干部,保证财政资金出现偏差时予以纠正,对普遍性和共同性的问题,建议应从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修改,做到全面改进,使工作良性循环。

七、对《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学前教育条例实施两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进条例的贯彻,促进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学前一年教育发展较快,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提两点建议:1、目前幼儿园教师缺口大,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中,幼师毕业的教师不多,建议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养力度。2、建议加强民族地区双语幼儿园建设,让少数民族幼儿既学好普通话、又学好本民族的语言。

陈觉民委员说,今年我们教工委对教育方面的监督主要有两件:一是委员会承办了寸颖等代表提出的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建议,该建议是杨保建副主任重点督办建议,督办过程中,重点对营养餐厨师的指标和待遇给予督促,代表对此表示满意。二是针对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目前我省幼儿园72%是民办,28%是公办,机构数量公办民办不对称。目前,昆明、曲靖等等地区都出现了普遍入园难的情况,国家要求每个乡镇都要办一所公办幼儿园,我省还远没做到。社会办和政府办幼儿园相比较,政府较为便宜,民办收费高,出现了教育上的不公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核心问题是要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找得较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如投入不够、编制欠缺、师资力量不够等问题,省政府与教育厅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来。

刘绍忠委员说,报告客观反映了现阶段学前教育的情况,学前教育这几年发展较快,尤其是在农村,在入园教育的体制和机制方面有一定创新,对所取得的成效充分肯定。但还应看到整个入园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还有改进的空间。特别是在城市,虽然入园率高,但因为统计口径的问题,水分还是大。建议:1、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幼儿园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改善硬件设施。2、要优化幼儿园的教师资源配置,现阶段大量的优秀教师集中在公办幼儿园,民办的条件较差。下一步,要着力在资源配置、体制创新上下功夫,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3、要着力解决特困人群幼儿的学前教育问题,包括务工人员、特殊困难人员的子女,要继续研究如何解决这些幼儿的学前教育问题。4、要规范收费,降低家长的负担。

何天淳委员说,近年来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度不断提高。云南在短短的几年,学前教育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教师的努力是要充分肯定的。比如,全省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到74.9%,我省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就接近了全国计划2016年75%的要求,成绩可圈可点,难能可贵。同时,也存在着办学规模不够大、质量效益要提高等问题。问题出现在教育系统,但根子还是在社会。这些问题,需要党委重视、政府发力、社会关注,形成合力才能解决。比如,政府要加大投入,学前教育是公益事业,政府要给予更大的支持。另外,编制方面也要有一些措施和办法。包括师资队伍质量提高等方面,都需要各层次、各方面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给予学前教育工作更大的支持,我省的学前教育才能提高质量蓬勃发展。针对“入园难、小学化、安全问题”突出的情况,我认为,我省的学前教育要实行分类指导的办学方针,农村幼儿园还是要扩大办学规模,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的需要。城市幼儿园要把办学重点放在提高质量效益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总之,我对我省学前教育充满信心,前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相信后三年也将取得更大进步。

丁艳波委员说, 报告中对存在的问题找得准,我认为学前教育存在三个突出问题:1、公办幼儿园少,优质的幼儿教育资源匮乏。2、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不够。3、教师队伍需要加强。建议:一要加强公办的幼儿资源建设。政府应加大投入,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二要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三要加强幼师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

李勇委员说,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存在的问题提两点建议:1、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城市幼儿园建设,应通过多种特殊措施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2、对集中连片贫困及边疆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应当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特别是在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中,优先实施这些地区乡镇幼儿园建设。

吕云芳委员建议,1、家长学前教育的负担大,应加大公益性投入,调整公办学前教育的比例结构,同时也要对民办学前教育支持,现在对民办教育的资金安排较少。2、报告中对学前教育改革提出的五个方面措施,应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

钱勇委员说,我认为还是要从教育的根本制度上来解决存在的问题,政府应该为幼儿教育埋单,以公办为主,民办来辅助,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释放改革红利,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张德文委员建议,从明年起把学前教育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加以保障,并加大投入力度。

赵新黔委员说,幼儿园的建设是我们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这个专项报告选题比较好。报告显示,公办幼儿园少于民办幼儿园,说明财政资金对公办幼儿园的扶持较少,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要进一步解决。建议国家应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解决这个民生的大问题。

康仲明委员说,看了报告以后感到教育厅在贯彻条例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做得很好。提两点建议:1、要把条例贯彻实施好。建议省政府、教育厅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政策,细化条例的规定,以便更好地执行。2、学前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比小学教师要求还高,建议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和投入。现在的家长压力太大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要管四个老人,又要管小孩,把小孩送进幼儿园,一个是收费贵,一个是能不能放心?政府要把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族,要用在老人和娃娃身上,要切实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投入,使娃娃送进幼儿园以后能健康快乐成长,使家长能够放心。另外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关系要处理好,对民办幼儿园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大投入,使民办幼儿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普绍忠委员说, 我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效果明显,学校机构、在校生规模都进一步扩大,民办与公办齐头并进,教育教学质量有了较大提升。同时,也存在发展结构不尽合理、投入不足、教师队伍、学校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提三点建议:1、要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乡镇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覆盖面,切实解决入学难的问题。2、要加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地方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较少,学前教育特别是民办教育设施很落后,办学条件差,如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农村学校校舍简陋、硬件设施较差,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3、要进一步鼓励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现在民办学前教育基本占了半壁江山,建议政府采取一些更多的扶持政策,引导、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冷静委员建议,1、要加大幼儿身心健康的保障,对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进行规范。2、要加强幼儿园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对幼儿园幼儿活动的所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要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刘泉委员说,从报告中可以看出这个条例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中取得的成果很明显,对促进我省学前教育起到了有益的推动作用。提两点建议:1、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学前教育办得比较好的地区基本是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建议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工作力度。2、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让这些地区的幼儿能够享受教育公平、幼儿学前教育的国家优惠政策。

管国芳委员建议,1、要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培训和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的保障。2、倡导学前教育开展对口援助工作。开展学前教育名校对口相应民办幼儿园,在校园管理、教师培训方面给予支持。

纳宗会委员说,赞成报告,明确了报告审议后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1、教师编制核定后,应给教育部门和学校更大的权力。2、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改变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重的状况。3、云南已经办了这么多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先把现有的巩固好,再逐步良性地增加办学数量,避免盲目铺摊子。

谢兴荣委员说,学前教育是人生第一起跑线,目前幼儿园办园质量偏低、办园不规范的问题令人担忧。建议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加强政策配套,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

袁爱光委员说,学前教育的工作做得很好,报告写得很好,作得很好,说明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在短时间内取得这样的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对策措施实在、具体、可行,一如既往地落实下去,将取得更好的成效。建议:1、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较多,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大、愿望迫切,因此应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2、尽快出台《云南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解决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问题,并加大落实力度,对师资力量和规模上作出具体规定,并在审议意见中确定时间表,确保尽快解决。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将师资配备聘用权下放给教育部门,便于将教师的培养和使用结合起来,人事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即可。

李玛琳委员建议,1、加大投入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幼儿教育并举并重。2、对已建成的幼儿园要着手提高质量,对新建幼儿园要有较高的准入。3、政府应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对教师尤其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对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障进行补助。4、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要求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教师队伍、经费使用等情况要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5、加强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学科建设和硕士学位点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幼儿师资队伍。

朱燕委员说,我省制定了学前教育条例,在这些年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我感到非常欣慰。这些年工作做得好,报告问题找得准。建议:1、取缔学前班。国家有规定,在没有幼儿园的地方,才能办学前班,但是现在仅就昆明来说,学前班还很普遍,会导致幼儿园小学化的问题,学前班的取缔迫在眉睫,设立普惠性幼儿园。2、要设立幼儿园办园的门坎。现有的民办幼儿园园长并非是懂幼儿教育的,不懂幼儿教学规律,选用的师资力量不足,不具备幼教资质的现象很普遍,影响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所以要设立和提高办园的门坎。3、要依法办园。加强幼儿园的师德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提高办学质量。

八、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杨保建副主任说,对代表建议办理有两点突出感受,一是重点建议的办理,总体效果还是好的;二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测评,测评了2个部门,结果都是满意。应该说,政府和“两院”都很重视,也能认真办理。建议:1、探索建立代表建议意见科学评估机制,使重要、合理的建议能落到实处。2、对由多个部门办理(即有主办和协办单位)的重要意见建议,应请政府有关领导督办。3、A类、B类也不都是办理完结,应建立办理单位向代表持续报告的制度,不能仅停留在答复的层面。

钱勇委员说,赞同这个报告。今年人代会期间我提出的建议“尽快启动云南民族中学的扩建项目”。这项目是个重点项目,2009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民族工作的意见”、“云南民族工作十二五规划”、“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边疆繁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中都提到“云南民族中学扩建”项目,提到把“云南民族中学建成云南省一级一等完中”,但现在“十二五”快结束了,还没有立项。建议尽快启动云南民族中学的扩建项目。

丁艳波委员说,政府对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比较重视,工作做得实,但总体感到部门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比较突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探索和创新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机制,如媒体公开重点建议案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等。

李勇委员说,报告既提到了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促进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建议将存在问题中提到的“一些单位”、“少数单位”具体化。

刘泉委员建议,1、人大自身要探索如何加强对本级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督办工作办法。结合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创新人大的监督职能,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问题。2、把每一个代表提的意见建议解决情况,做成表格附在报告后,让代表看得更清晰。

康仲明委员说,这个报告写得较好,基本符合当前的情况。建议: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工作关键是要提高省级政府部门认识,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不要把答复率、满意率只停留在报告上。2、每年一般10月份报项目,人代会在第二年1月份召开,这样许多建议都列在B类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在办理结果上下功夫。

刘绍忠委员说,1、要积极创新办理办法,解决办理时从形式来到形式去的问题,解决从注重形式到注重实效转变的问题。比如在收集意见建议时间上,现在只是集中在人代会期间,能不能延长时间;在办理上,可不可以研究相应机制,如由代表进行办理结果测评,看办理满意率到底有多少。2、相关办理部门应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目前在办理工作上,有互相推诿、避重就轻的现象,省政府在办理时也要建立相应制度,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疲于应付。3、要建立相应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

普绍忠委员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取得的成绩应当肯定,但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比如A类件只占到42.5%,而B类件占到49.3%,近50%,说明解决率不高,况且A类件也并不是完全得到了解决。同时,答复率、满意率高不等于解决率高,答复率、满意率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列入重点督办的只有7件,件数也不多,而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也并非完全得到了解决。提几点建议:1、要在解决率上下功夫,办理部门一定要切实转变作风,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解决我是谁、为了谁的问题,用心、用情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防止重答复、轻落实。2、要加强对B类件续办工作,强化跟踪问效和督办,防止出现“长把伞”、不了了之现象。3、省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长效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水平。

魏勇委员建议,1、对代表建议批评办理结果的分类上不统一、不规范,应结合云南实际情况统一分类标准。2、政府有的部门还存在办理重答复、重形式的问题,办理实效大打折扣。3、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人大参与的办理结果回访机制,切实加强建议办理实效。

杨灿章委员说,对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我认为不论是政府还是“两院”,都是认真负责的,总体上很规范。需要改善的是不要满足于答复率,要实实在在提高办结率,要实际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搞好这项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改善我们人大本身的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应注意几个环节:一是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水平,这项工作应该在代表履职第一年就完成好。二是提供更多保障,在编制上增加人力。三是在代表意见建议的分类上,目前是按照办理结果分类,还要进一步进行科学分类。

陈觉民委员说,此报告本身无懈可击,铿锵有力。但我认为现在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上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局限性。我们更多地局限在会议上,局限在代表提不提、不提就是没意见,实际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因为有的代表是会后提,但很难被受理。二是不规范行为。我们在办理代表批评意见的时候发现,人大和政协答复代表的方式不统一,政协是标准的、我们是不标准的。因此建议在答复代表建议和意见时,应从形式到内容上做到规范统一。我们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在办理工作中,借鉴其他委员会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去年和今年都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深入基层的调研,让代表亲自参与建议办理的全过程,使其深入了解和认识所提建议涉及的方方面面,有利于我们办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代表一起办理建议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议“一府两院”和我们人大各专、工委,在今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改进工作方法,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李玛琳委员说,很欣慰地看到政府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越来越重视,办理质量也在逐年提高。存在的问题:一是很多政府部门不希望代表提建议,认为提多了会影响部门的形象,甚至影响领导的升迁。只有很少的政府领导把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抓手。二是有的部门收到的意见建议太多、太集中,人手又不不够,经常找一些借调的人员来帮助答复,应付也就难免。建议:1、人大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好的单位进行评比表彰或是通过媒体宣传。2、在网上公开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政府部门的答复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3、省政府要统筹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对事多人少的部门要给予人员支持。

九、对《云南省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书面)》的审议意见

陈觉民委员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我们对整个社会和国家“未富先老”问题的严峻性认识不够,对该形势研判不足。此外,我们在这项工作中,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还不到位。我省的老龄工作与全国水平还有差距,全省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仅为14.87张,尚未达到全国25张床位数的平均水平,而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过渡是大势所趋,所以,社会养老的问题一定要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从现在起,要从硬件与软件建设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李玛琳委员说,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很好,赞同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老龄事业发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的专项报告列入2015年的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张德文委员说,报告很好,但是有些问题还要再调研,要把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放到调结构、转方式的战略高度来考虑。把养老服务业作为朝阳产业来发展。

赵新黔委员说,建议把解决服务老龄人的问题与搞好第三产业结合起来,政府对此要认真研究思考。2,把搞好医疗卫生服务与解决服务老龄人的问题结合起来,让老龄人实实在在享受到医疗优惠。

十、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及评议的情况报告(书面)》的审议意见

杨应楠常务副主任说,两院的办理情况报告、政府的办理情况报告,人大对办理工作的视察和评议,反映出今年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都很好,比以往有改进,我感到很高兴。在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委员们提出的意见有深度,这些得益于我们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贯彻,得益于我们对自身立法、监督方式的创新和提高。谈几点看法:1、对代表意见建议中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每年都要搞重点督办,跟踪办理实效。2、将代表的意见建议根据职责权限进行分类,不是同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督促转交下一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办理。3、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需要提高,人大相关部门的工作能力也需要加强。

纳宗会委员说,两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材料写得好,工作实在,代表意见办理情况好。建议两点:1、提高代表当家作主的素质,使代表在提意见和建议时,能提到点子上。2、建议下一步在答复代表意见建议时,无论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还是两院,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端正态度、找准位置,弄清楚主人与仆人的关系,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

管国芳委员说,省政府及两院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意见建议办理方式不断创新,办理效率不断提高,重点督办建议落到实处,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建议:1、对代表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且难以办理的问题,加强调研,采取有力措施,确实解决建议所提出的问题。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提高意见建议质量。3、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督办制度,特别是对重点督办的建议要认真研究,认真督办,认真落实,真正使重点建议确实解决人民群众多年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真正使代表满意。

刘子杨委员说,省政府《关于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很好,报告作得好是因为工作做得好。今年,“两院”承办的代表建议虽然不多,但对代表工作是抓得扎实的,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亲自过问,对人大是尊重的。省政府系统承担了95%以上的代表建议办理,每年省人大常委会都按惯例组织代表视察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今年又加上了评议,整体上看,今年全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扎实。一是省政府认识到位,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厅局也是重视的。二是制度健全。每年省政府都下一个通知,要求厅局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协调。坚持先协商后答复,改变了文来文往的情况,代表对这种方式是满意的。四是突出重点。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去年我省修订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工作规范化不断推进。今年全省代表建议办理A类(已经办理完结的)达到了42.5%,解决率不断提高。各州市代表建议办理的解决率也不断提高。有的州市、县加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如云龙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对于代表建议中列不上项目的,但是属于民生的问题,给予安排解决,创造了代表建议办理的“云龙经验”。德宏州今年也拿出了600万元。总之,今年全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常委会的安排,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

谢兴荣委员说,提两点建议:一是在州市层面,将落实代表建议解决部分疑难问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州市、县有必要让财政解决代表建议的落实,省级层面要督促代表批评建议的落实解决;二是提高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水平,代表应结合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实实在在的问题,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和针对性,做执政履职能手,而不是甘当“花瓶”。“人民当家作主”不能停留在形式上,否则降低了人大的权威性。

解保生委员说,我参加了此次视察及评议,报告客观反映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政府部门组织有程序规范,有接收、研究、协商、回复,代表普遍表示满意。建议:1、加强代表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从而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2、对于反复提的重点、难点意见建议,应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力度、高位推动、力争办结。

杨晓红委员说,我们在视察中感受到,各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非常重视,各单位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表示满意。看了“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报告等,自己也表示满意。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答复针对性不强,有部分代表建议质量不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和解决。

吕云芳委员说,我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视察和评议,总体感到政府很重视代表的意见建议,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办理,台账很清楚。代表们在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和建议。一点感受就是代表的意见建议太多,有些是重复的,有些就是要钱、要项目,但这些项目都是有规划的,不可能一提就给,所以意见建议质量不是很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建议意见的质量。

张德文委员说,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都写的很好、很细致。建议下一步在提高代表意见建议质量上下功夫,建立代表意见建议遴选机制,选出高质量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提高办结率,真正解决问题。

杨建明委员说,从报告来看,省政府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越来越重视,面商越来越多,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工作是做得好的。对于如何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问题,建议:1、要提高代表素质。一些农村少数民族代表的见识不广,提出的建议意见针对性不强、质量不够高,这就需要人大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提出高水平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我赞成由州市、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来专门解决代表建议中一些既列不上项,但是群众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这种做法,推进代表建议得到真正解决,在工作中提高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3、要加强面商。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办理部门面对面地与代表交流,真正地了解代表的意见、意图,比如有的代表建议提出要建一条路,但是政府当时只有修沟的项目,那么就可征求代表意见,修沟可不可以,像这样采取更有效的办法,灵活机动地办理代表建议,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刘海芳委员说,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体现了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高度重视,办理效率比较高。我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满意的,值得州市人大学习。有两点感受:1、领导重视,做法值得学习。代表建议意见反映的问题解决后与代表面商的做法,提高了代表的积极性,值得州市人大学习;2、从报告中看出两院对代表建议工作很重视,每件都进行通报,甚至代表口头发言中反映的问题都予以回复,而政府有关部门这方面的工作相对薄弱。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督促落实是监督工作实效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予以重视,其中有几点值得思考:1、办理过程满意,办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2、能办理能办好就是不办的问题;3、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4、各级政府重视度不够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逐步加以解决:1、从提高代表自身素质出发,努力提高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通过培训和在会前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帮助代表提高所提议案质量和针对性;2、办理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玩文字游戏逃避问题的解决,可选择部分影响面大的进行“满意度测评”,倒逼政府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切实增强人大的监督实效。

袁爱光委员说,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成绩明显。对“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表示满意。建议:1、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2、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解决率。

杨润新委员说,两院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是第一次表明,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有很大改进,也是两院对人大的尊重,是依法履职的体现。两院的报告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认真按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办法来办理。二是工作扎实,形成了良好氛围,对代表的呼声不马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办理。三是结果明显,对代表是尊重的。昨天省政府的报告,关于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也有很多改进,成绩明显。一是说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提高了,提到点子上了。二是说明办理机关对代表意见建议很重视,逐步提高了解决率。三是人大加强和改进了监督工作,今年不仅组织视察,还采取了评议的新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工作成效。

十一、对《关于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的审议意见

段兴祥委员说,近年来中央、省里对强农惠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但挪用、贪污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资金落到农民手中。同时加大对贪污、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的打击力度,依法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

杨灿章委员说,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省的情况。现在关键是,如何把这些政策真正地落到实处,避免资金被截留或贪污,使这些政策和资金真正服务百姓、造福百姓,发挥应有的效应。

陈觉民委员说,强农惠农富农是一件大事,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农民做出的贡献是最大的。目前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都是关爱农民群众的表现。现在的问题是很多惠农补贴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宣传工作也没有做到位。很多政策之所以没有深入到农民群众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作条件不具备,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建议报告应再明确一点,把谁来解决工作经费问题具体化,使开展这项工作必要的经费落实到位。

纳宗会委员说,国家的惠民富民措施很周到,各级政府也下了很大功夫,老百姓好处也多了,但是老百姓对政府却没有感激之情,为什么?因为政策宣传、政策讲解不到位。党和政府普惠农民的思想、精神和措施没有强有力的占领农村阵地,暴露了部分乡镇干部工作粗糙、作风漂浮。建议加强对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增加老百姓对政策的了解,使老百姓心悦诚服地感激党,这样执政基础才能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