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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澄江化石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立法
发布时间: 2015-03-26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积极推进澄江化石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立法

——杨应楠率相关部门到玉溪调研

 

324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率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和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调研组赴玉溪市进行立法调研,实地考察了澄江帽天山世界遗产地质公园管理所、澄江化石首发点、南古所和新博物馆建设现场。沿途还对抚仙湖的保护现状,特别是对正在建设的抚仙湖北岸湿地保护工程进行了视察。

在听取玉溪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后,杨应楠说,这次立法调研,虽然时间安排很紧凑,但内容十分丰富。通过对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现状的实地了解,加深了对这一世界自然遗产进行立法保护的认识。他指出,澄江化石世界自然遗产地是大自然赐予云南的一张不可复制的名片,是生态云南建设不可多得的一颗璀璨明珠,是我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的世界级资源。制定《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既是履行中国政府在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6届大会上的庄严承诺,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玉溪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云南省澄江化石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经20141016日召开的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将制定《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

杨应楠要求,要加快立法进度,一是法规起草单位要统筹谋划加快工作步伐。目前,法规草案稿虽已七易其稿,但尚未完全成熟,需要协调商定的事项还很多,起草小组要统筹安排,拿出具体的工作进度表,省政府法制办要指定专人督促落实,尽快形成法规草案稿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二是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要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分工,财经委、法制委、法工委要主动提前介入,与省政府法制办和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共同就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力争使条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在起草阶段,保证地方立法各个环节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三是希望参与立法的各方要充分发挥智慧,把握好坚持与妥协的关系,做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以尽快形成共识,促使这一加大世界遗产地保护、促进云南生态建设发展、惠及遗产所在地广大人民福祉的地方性法规早日出台。

玉溪市委书记罗应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兴荣、副主任吴建森以及市政府副市长杨洋等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