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我省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为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2015年4月7日—13日,赴玉溪市、红河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宗委等相关部门的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及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宗委相关部门的补充汇报,听取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玉溪工业财贸学校、通海职中、江川职中、元江民族中学,红河县迤萨镇万年塘小学、红河县职业中学、红河县第二中学、建水县第二中学、建水县第五中学、云南经济联合学校、建水实验中学等,召开了由部分职业学校、民族学校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中,杨保建充分肯定了我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取得的成绩;对《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省人民政府围绕贯彻实施好该条例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
杨保建指出,目前“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还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二是教师编制不够、“双师型”教师短缺、边疆民族地区教师流失严重;三是对边疆、贫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覆盖面小。他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站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和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的高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资源配置、创新办学模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处理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解决就业的关系,处理好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关系,处理好优质教育提升与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