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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带队赴江西福建考察学习
发布时间: 2015-05-14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55日至10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同志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孟跃武、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普洱市、红河州、建水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同志组成的考察组赴江西、福建对两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地区依法治理的经验以及两省省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做法进行了考察学习。江西省共设立了8个民族乡、82个民族行政村、400多个民族村小组。省有18个民族乡,一个省级民族经济开发区,555个少数民族村。多年来,两省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虽然不高,但是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陆续出台了一批法规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了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如:《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江西省提出了民族工作“四特色”(特色产业、特色村寨、特色文化、特殊人才)建设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等工作得到中央领导和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江西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门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峡江县金坪民族乡新民京族聚居村发展“十二五”规划,并推动列入国家“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重点扶持的行政村;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福建省在出台条例的同时积极发挥各级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出台政策措施,依法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两省还介绍了党委加强人大工作的许多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