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出
依法治旅兴旅 开创旅游新局面
杨应楠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刀林荫反馈执法检查情况
8月24日至3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9月2日上午,检查组在昆明举行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工作汇报,反馈检查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率队执法检查,并反馈执法检查情况。
杨应楠在汇报会上强调,全面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的需要,是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快推进我省旅游强省建设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全力抓好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制定旅游法律法规的配套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立足云南优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增长动力和竞争优势。要切实发挥人大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手段和监督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对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促进云南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为期6天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一行风雨兼程先后赴保山、大理、丽江、昆明等地,实地检查了15个旅行社、旅游产品加工企业、旅游商品经营场所和旅游景点,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与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座谈。在个别景区和旅游商品经营场所,检查组还进行了暗访,与游客交流,听导游想法,多方了解真实情况。
旅游“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实施,在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全省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进一步规范。检查组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旅游综合协调体制机制有效运行不到位”、“低成本组团甚至 ‘零负团费’经营模式仍存在”、“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反馈执法检查情况。她说,全省各级政府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旅游法制意识有所增强;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正积极建立健全;更加注重旅游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旅游产品日益丰富,为推进旅游强省战略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同时对进一步抓好旅游“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在执法检查中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有待加强,旅游综合协调体制机制有效运行不到位,旅行社经营不规范,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旅游专业人才结构不够合理等。为此她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旅游“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理顺旅行社与导游之间的关系,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旅游人才队伍素质,努力开创云南旅游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建国,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天淳,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单文,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建洪,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孟跃武,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明刚,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巡视员徐光佑参加执法检查。
省政府资政刘平在汇报会上作情况汇报,并表示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成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认真整治,促进和规范我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外侨委办公室 办公厅宣传处)
1、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对依法治游兴旅提出要求
2、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旅游执法情况汇报会
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旅游“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
4、丽江滇缅玉石城检查
5、在大理周城段氏璞真扎染坊检查
6、在滇西纪念馆检查
7、在海埂民族村检查
8、在昆明海埂民族村检查
9、在丽江得一食品有限公司检查
10、在丽江古城检查
11、省政府资政刘平汇报我省旅游发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