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
(2015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
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宗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关于批准《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条例,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确定昭通等七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丽江市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由2016年1月调整到2017年1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