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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5-12-16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在分组会议上的审议意见

杨应楠常务副主任说,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肯定。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仍不容乐观,建议:1、加大经费的投入,食品安全检测工作量太大,可聘请工作人员,政府应提供销售点无偿的检测。2、在教育方面要分群体,培养广大消费者保护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举报不安全食品的责任意识。3、民族地区传统的食药品,存在选择性中毒现象,建议把食药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纳入食品安全研究体系,投入资金加以研究,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4、教育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纳入教学内容,从小培养全民族食品安全意识。

杨保建副主任说,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诉求高,要求严。而食品安全的问题又比较复杂,食品安全的监管做不好,会引起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满。省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一直十分重视,监督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通过这次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评议调研,我认为省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是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二是机构、职能重组和监管部门职责明确;三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在不断增加;四是监管的力度在不断增强。但是,我省在食品安全上还面临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1、我省食品“五小”的现状仍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2、我省边境线长,对走私和进出口食品的监管难度大。建议省人民政府:第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力度。第二、增强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资源整合力度。第三、高度重视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目前越到基层问题越突出,缺乏工作用车、缺乏食品检验检测设备、缺乏监管培训等,这些问题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担当起责任。

刀林荫副主任说,省政府的报告对工作做法和工作成绩总结得全,对存在的问题找得准。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政府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总体来说,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打击手段不断加强,特别是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后,食品安全的形势会越来越好。从人大调研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群众对食品安全很担心,对政府的期望很高,希望政府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采取最严格措施,加大惩处力度。提三点工作建议:1、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机构职责,稳定队伍,建立一支稳定的有权威的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2、尽快启动云南食品安全条例和云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相关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3、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更加有力、形式更为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生产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卯稳国副主任说,食品安全监管永远在路上,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时刻不能放松。有两点需要重视:一是怎么发现问题,例如应当加强媒体的监督作用。二是发现问题后更多的是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针对措施。

白保兴秘书长说,听了李江常务副省长关于云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省人大关于云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调研的情况,谈几点看法:报告很实很好。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报告对履行政府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工作取得的实效的总结实实在在,对问题分析到位,不掩饰,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同意这个报告。总的感到:一是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州市和县乡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高度重视,形成层层抓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例如大理州和德宏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方法就很好。三是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四是省政府和各州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大。五是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加大了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有效发挥政府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我省食品安全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由于食品安全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提几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州(市)、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改革的指导,尽快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监管的职能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体系的建设,建强“最后一公里”,强化基层监管。三是要进一步总结研究经验,健全农贸市场的安全监管的机制。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法规规章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建设。

陈觉民委员说,历史上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中,工作评议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方式。但这种监督方式在省级层面,已经沉睡了近十年。今年开展这项工作也是一次探索。这次会议,印发给各位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材料至少有五份,这足以证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为了搞好这次评议,常委会成立了以应楠常务副主任为组长、保建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三个小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向会议提供的调研报告是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研的结果。从省政府来看,李江常务副省长亲自来会上报告工作,说明省政府不单纯是对这次工作评议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对全省的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听取了李江常务副省长的报告,我的感受可归纳为四句话:第一句,是工作认真,即省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觉悟和态度是非常好的,李江常务副省长走下主席台到发言席上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这不仅是一种形式,深层次体现的是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负责态度。第二句话,是内容详实。省政府的报告对食品安全监管所作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非常详实,总结了成绩,查找了问题,提出了措施,非常有针对性。第三句话,是评估准确。大家知道,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但总爆发是2008年三聚氰氨问题奶粉事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省政府22个部门之多,在老百姓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形下,对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怎样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很不容易。听了李江常务副省长的报告,我认为评估很准确,取得的11个方面的成绩和存在的6个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的8项措施都是实事求是的。我们可以与常委会的调研报告作比对,两个报告有异曲同工之处,相似度高。第四句话,是措施有力,我们处于改革的大潮中,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奇怪,关键是能不能正视问题与整改问题。政府的报告对下一步云南省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是很有针对性的。历史上曾出现的地沟油、今年内出现的僵尸肉,吃草乌死人等,这些事件都不应当出现,对当事人和旁观者都是一种伤害,我们要认真总结监管方面的经验。这些年,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高度重视的。我相信,通过持续不断地抓下去,云南省的食品安全形势会更好。另外,目前还存在法律缺失的问题,对路边店、烧烤摊、小摊贩的执法还没有依据。建议尽快出台云南省“三小”或者“五小”(小作坊、小食店等)的管理办法,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更好,暂时不具备立法条件的,可先制定政府规章过渡也行。

杨润新委员说,李江副省长的报告是好的,但怎么落实好值得研究。食品安全的现状是管不活、管不死、管不住。如何解决好这个热点难点问题,要结合省情把思想和办法研究透。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上,需要深入研究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堵与疏的关系。对不安全食品要围剿堵死,但也要疏通有序。城乡建设要合理布局食品消费市场,改造提升老市场,为食品经营入市、规范经营行为和加强市场监管创造条件。二是专与群的关系。光有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协作给力不够,还要把群众宣传、发动、组织起来,专群结合,才能形成一张食品安全网,让不安全食品无藏身之处。三是上和下的关系。省政府对食品安全从政策到资金、人力投入很大,但到了基层是否有上热下不热、落不到底的情况。如果不能形成上下良性互动、全省一盘棋的局面,食品安全的监管很难到位。通过改革理顺各方关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失为治本之策,让人期待。四是大与小的关系。食品消费市场有大有小,相对来说大市场抓得比较扎实。各类小市场、小摊贩管理难度大,抓得相对弱一些。往往是整治一下好一阵,风头一过照样如此。在重点整治学校、医院等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的同时,也要考虑堵与疏的问题,兼顾小摊贩生计需求,从根本上解决食品经营乱象。五是干与鲜的关系。干货类监管相对容易,但鲜货类监管就很烫手,稍有不慎就酿成大祸,应是各级监管着力的重点。食品生产、流通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各个环节的节点都要有责任人,这样顺藤才能摸得着瓜。

刘绍忠委员说,食品安全工作是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阶段性问题。对这个报告总体满意,首先要充分肯定省政府在省委领导下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动机制、主管部门创新职能、落实职责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使我省食品安全形势逐渐向好。当然对现在形势也不容乐观,提以下几点建议:1、强化监管体制改革。现监管部门存在功能交叉、监管不能全覆盖,边界不清、空白较多,多头管理,人力不足资源配置不足等问题,建议尽快进行相关体制改革,使监管的部门、职能、人员完备、完善。2、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在处罚食品安全问题上,存在失之以轻、失之以软的问题,建议加大新闻监督、曝光力度,使之不能违法、不敢违法。3、加大对小作坊、小商小贩监管力度。对小作坊、小商小贩的监管存在空白地带,存在被动监管、监管力度不够现象,建议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进行分批专项整治。4、建议落实监管经费、人员、设备的配备,使监管部门在经费、人员、设备等方面有保障,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

康仲明委员说,应当肯定,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建议:1、食品安全源头管理尤为重要,要抓紧。2、由于边疆地区交通落后、运输滞后等原因,基层过期食品很多,要严管源头。

纳宗会委员说,云南的食品安全在全国来讲是比较好的,重特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几年来没有发生,这与少数民族群众用餐文化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与政府监管的加强有关。从今后发展角度,提三点建议: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优势,整合各方面监管力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二是要从源头上重视抓农业生产中各种药剂的使用,加强对农民生产绿色食品的宣传引导和政策鼓励;三是要把住食品安全中的薄弱环节,重视弱势群体,把好学校和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总之,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事,监管部门的管理难度和挑战都很大,要继续加强监管。

刘 泉委员说,这几年云南的食品安全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李江副省长的报告总结得很到位,分析得很具体,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也很实在,希望继续努力,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工作。建议:一是加强高危人群的食品安全的防范工作。二是加快农村人口食品安全的力度和引导。三是加大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

袁爱光委员说,听了李江副省长所作的报告,我认为我们省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是好的,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建议:一是加强源头管理,重点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管理,要增加投入,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的队伍建设要加强,在机构编制上要向基层倾斜。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

刘海芳委员说,对我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表示满意,但全国全省食品安全形势仍不乐观,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关系到家庭幸福,关系到人民的健康,民族的命运。现在社会上对食品“安全”的标准认识是不一致的,人人都想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但人们无法判断哪些是安全的食品,转基因食品安全吗?所以,应该从顶层上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提三点建议:一是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在管理方面,食品与药品安全的管理分分合合,不利于工作连续性。二是严厉打击生产不安全食品的不法行为。三是应该增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

赵乐静委员说,食品安全标准的拟订,涉及各个方面的相关利益。提三点建议:一是系统地清理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明确标准和依据。二是建立公正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在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大力加强对消费者教育,注重合理消费观念与行为习惯的培养。

赵新黔委员说,政府的报告有“三个好”:报告总结好,困难和问题分析好,措施提得好。建议:1、政府要加强监管的力度,不论生产还是加工都从源头上加强监管。2、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什么是安全食品,哪些食品是不安全的。3、政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从农村到社区,从街道到学校、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动员起来监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杨远翔委员建议,每月或每周定期发布不合格产品名单。

吕云芳委员说,省人大常委会此次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评议,是一个很好的监督形式,应该长期坚持,让老百姓对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满意度逐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监管工作任重道远,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政府要高度重视。如果媒体总是以曝光形式来说我省食品安全的事情,就会对云南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云南是旅游大省,要在国际国内树立良好形象。建议由省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各种监管措施和取得的成果以及发现的问题,做正面报道,宣传云南的食品安全工作。

孔祥庚委员说,对于云南的食品安全,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尽心尽力,社会高度关注。但是形势严峻,问题不少,必须对食品污染作出定性、定量研究之后,制定出标准化管理体系。每年有多少食品中毒者,什么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刘蔚萍委员说,第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成立了食安委和食安办,整合职能组建新的食药局领导班子,监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加大财政专项经费保障。第二、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大常委会这次组织专项评议很有必要,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第三、我们参与这项工作,认真配合做好评议工作。

魏 勇委员说,一是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宣传力度要加大,让群众知道政府在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二是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力度要加强,如对菜市场的食品监管力度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现在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太低,因此必须加大处罚力度。

杨晓红委员说,这次省人大常委会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非常好,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建议: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生产者和加工者质量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从源头上严把食品安全关。

段兴祥委员说,云南食品安全总体是好的,安全的,这些年做了很多检查,没有发现重特大不安全事故。虽然没有发现重特大事故,但不等于没有。发现的不等于整改都到位了,已经整改的不等于今后不会发生。所以对食品安全,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放松,一经发现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谢兴荣委员说,食品安全监管是老百姓最关注的事情,今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保障的成绩来之不易。但由于这一问题的特殊性,在监管工作中仍然有很多方面不能忽视:1、在深化改革上、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上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必须尽快确定改革方案,提高队伍素质。2、云南省区域面积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未做到全覆盖,特别是大量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还没有完整健全的有效保障。3、针对私人办宴会餐桌上的安全监管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有效解决的办法。4、云南省还欠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议按照国家的上位法尽快立法。

杨建明委员说,总体看报告较满意,没有意见。提三点建议:1、提高全民族食品安全意识,现在有些企业、个人既是不安全食品的制造者,又是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使大家都认识到食品安全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全民族的大事。2、尽快建立监管机构,落实各自责任。目前仍存在机构不顺、监管不到位的现象,特别在基层乡镇,它们直接面对农户的生产,如果缺乏监管机构,对食品安全的源头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建议合理设置机构,加强各级监管。3、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监管措施。

冷 静委员说,总体看报告较满意。提两点建议:1、制定食品行业准入制度,现在有些不安全食品,违法成本很低,但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如果能建立食品行业准入制度,对提高食品安全有积极意义。2、对食品企业诚信体系不健全问题,报告中第二部分作为单独一条已经提及到,但在第三部分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措施中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制定哪些措施上没有具体明确。建议在报告中,把如何解决食品企业诚信体系不健全、如何建立完善及运用信用档案、政府如何加强约束力作为单独一部分列出来,加以阐述。

李灿光委员说,李江常务副省长的报告非常好,结合报告提三点看法:一是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李江常务副省长报告的第4个问题是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全流程监管,省政府需要对食品安全工作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认真研究。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该领域反腐工作,保证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

张德文委员说,李江副省长亲自作报告,表明对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支持和关心;内容方面,李副省长的报告对食品监管的成绩、问题、措施都论述得很全面。谈四点看法:1、省人大常委会10年以来采用民主测评的方法。民主测评是重要的监督方式和武器。这次测评唤醒得好,选题也非常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2、在本次民主测评前有调研环节。省人大常委会对6个州市进行调查,规模空前,形成的资料详实,对下一步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3、云南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喜有忧,必须加强监管,食品安全必须过关。4、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出特色,不能按部就班,要采取具体有力措施。

李 勇委员说,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机构设置从无到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群众评价还有一定差距,距离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也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问责上需要加强。为此建议:1、如何从源头抓起,把握薄弱环节,食品安全涉及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要高度重视重点环节的监管。2、建立长效机制,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逐渐减少专项和突击整治,真正做到常抓不懈。3、加快基层食品安全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4、食品监管工作宣传力度需要加强。

解保生委员说,李江常务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客观理性,较好地凸显了问题意识,也表明了政府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勇气,本人对报告表示赞同。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建议政府高度关注县级“三局合一”改革后,基层监管部门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切实帮助基层解决人员编制、队伍建设、监管能力、技术支撑等方面的问题,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和炳寿委员建议,1、进一步加强基层(乡镇)监管力量,有效扩大监管覆盖面。2、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检验检测设施的投入并向基层一线倾斜。3、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抬高违法犯罪成本,坚决铲除影响食品安全的毒瘤。

普绍忠委员说,报告很全面,有成绩、有问题、有措施,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工作。建议:1、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尽快落实县级机构“三合一”改革方案;2、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设施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3、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依法监管,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江普生委员说,食品安全问题各方高度关注,听了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看了常委会的专题调研报告,感觉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1、问卷调查结果与两个报告情况不太吻合,人民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45%,不满意和非常担忧为55%,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和信息公开做得不到位。2、地沟油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昆明市每天产生多少地沟油?又流向哪里去了?有没有流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馆里,应当给提出批评意见的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一个交代。3、食品安全监管确实难度大,但为什么管不好,应深入调查研究,破解这一难题。建议将监管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管理,打好“阵地战”;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采取特殊措施,杜绝屡罚屡犯。

阮鸿献委员说,1、食品安全监管,源头是关键。在生产的源头,如农药合不合标准、合不合规定,应当抓一下。在化肥料使用方面是否过量,都应当要抓一下。2、在教育方面,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严重性、危害性;要加强对使用用户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这样才会取得实效。

(二)在联组会议上的审议意见

施 哲委员说,学生是关系千家万户家庭幸福的特殊群体,社会关注度特别高。省委、省政府对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食品安全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多个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规定、意见和制度,并在教育厅设立了面向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举报热线。在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切实体现了“三个到位、四项深入、五个提高”的特点。对做好高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四点建议:1、物价上涨导致学校食堂食品价格维稳困难。例如猪肉价格已经从2013年的22元/斤涨到今年的32元/斤。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关于支持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发﹝2004﹞15号)的要求,建议省政府每年拨付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高校学生饮食物价平抑基金,学校也愿意出一部分经费共同组建平抑基金,当CPI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临界条件时,则动用物价平抑基金,对学生食堂进行补助,确保物价稳定。2、由于高校食堂以自办伙食为主,将逐步提高引入社会力量经营食堂比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53号),税务部门要落实高校学生食堂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向学校学生食堂供配原材料的企业和对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学校食堂管理的给予免税政策。3、由于高校学生消费水平相对较高,高校园区周边小摊贩、小餐饮猖獗,尽管出台了《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但是屡禁不止。呈贡新校区住校生超过10万人,若每天有5%的人在外就餐就超5000人,食安风险很大。地方政府要负起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高校周边小摊贩、小餐饮的日常规范管理,有序疏导,确保饮食安全。4、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后勤单位基本上都没有进人指标。多年来学生食堂在编员工只退不进,造成了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奇缺,非编员工受自身素质和待遇低等因素的制约,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建议给高校后勤一定编制,允许高校将急需的后勤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有选择的进入事业编制,为办后勤、管后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自律打下人才基础。

张德文委员说,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评议是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重要举措,在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树立人大权威等方面有着重大意义。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工作评议就选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反映出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关心,也反映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和紧迫。为回应昆明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去年财经委组织了地沟油问题的调研。食品安全是“舌尖上的安全”,关乎百姓的健康与切身利益。李克强总理曾强调“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和省人大代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督促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去年初,昆明代表团李琪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请政府有关部门严厉追查昆明市每天产生的“地沟油”去向,并按省政府〈指导意见〉要求回收后用于制生物柴油的建议》,交由财经委负责重点督办。财经委和主办单位(省能源局)都高度重视,由财经委组成人员和李琪代表、省能源局领导组成调研组,专门组织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调研,到昆明市杨林工业园区和经开区对2户企业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对2户餐饮企业的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之后又专门召开建议办理面商会,听取省能源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昆明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共同把脉问诊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并督促认真落实。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我省及昆明市在地沟油监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安全问题突出。据省能源局提供的数据,昆明市每天约产生500多吨地沟油,而日处理餐厨废弃油脂约80-100余吨,尚有400余吨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去向不明。2013年也曾发生过云南本地企业将地沟油加工提炼假冒食用油回流餐桌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监管缺位。地沟油监管涉及食安委、食药监局、卫生、商务、能源、工信、公安、工商等十几家政府主管部门,但都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配合协作不够。三是落实政策不力。对于地沟油的处置,本来在国家层面上有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和一系列政策文件,省政府也专门出台过一个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文件,但不管是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还是昆明市和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从收集、加工到销售环节都没有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和政策,导致地沟油收集不了、制成生物柴油又无销路,最终完全失去监管。地沟油问题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小的缩影,但很典型。许多问题都是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因此,结合地沟油监管,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几点建议,请政府有关部门考虑。一是提高认识。政府主管部门要从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我省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落实责任。省政府要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食品安全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委“总牵头、总协调”的作用,加强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综合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到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脱节,密切配合无缝隙”,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转。三是强化监管。监管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加大现场查验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地沟油的监管,就是要盯紧原料收集、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推进社会共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地沟油只有制成生物柴油并推广利用,才是目前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保障食品安全比较好的出路。因此,政府部门还应当协调成品油销售企业,帮助解决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销路问题,才能真正将地沟油监管好。四是加强宣传。针对部分群众食品安全和科学消费知识比较缺乏,对食品安全问题还存在着不少认识误区和盲区的现象,建议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并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民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强大合力。

(二)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

杨应楠常务副主任说,前期做了大量调研,并征求了多方意见,条例修订草案总体上基本成熟,个人表示赞同。云南是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建议国家层面对计生政策进行调研,从国家层面加大对特困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包括经济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等方面。

杨保建副主任说,出台此条例我是赞同的。我们以前研究这个规定,有一些积极的规定、少生优育的政策,但随着义务教育法和医保、社保养老一系列新政策出台后,鼓励政策的红利已经没有了,对农村的少生优育就不起作用了。新的政策把老政策的红利消耗完了,所以我们必须研究新形势下怎么去引领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少生优育政策。这次审议是二审了,面临着一个问题,就是国家卫计委有没有条件全面放开二孩?如果国家层面调研完后,认为适合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话,我们这个条例马上就面临着不适应的问题。立一个法规要有严肃性和有效性,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所以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很困惑和尴尬的状态。解决的办法是多征求全国人大和国家卫计委的意见。

卯稳国副主任说,该条例修订草案经多次修改,目前已成熟,既与国家法律政策相符合,又结合云南少数民族较多的实际情况,可以出台。当前,人们的生育观念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少生、不愿意多生逐步成为生育观念的主流,我们的条例也应顺应这一趋势。

白保兴秘书长说,同意郑维川主任所作的修改报告,赞成提交会议表决。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修改条例充分考虑到了与上位法与国家政策相衔接。涉及到我省少数民族等方面的政策,待国家政策调整后适时作调整。

孔祥庚委员说,建议坚持基本国策与基本省情的结合,根据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既定的计生奖励政策,加大力度解决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和弱势群体计划生育方面的特殊困难。

杨灿章委员说,条例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提一条意见:第三章“生育调节”中多次使用“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的表述,在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反复出现,建议简化为“夫妻一方”即可,去掉“双方或者”并不影响概念的完整性。

康仲明委员说,1、这次条例制定是继续控制人口增长,还是适当放开?如果是适当放开,既要考虑人口数量的增长,更主要是考虑人口质量的提高。2、企业单位已经上交了税,就不应该再交纳费用。计划生育是国策,应该由财政投入。

杨远翔委员说,这个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得很好。计划生育是国策,应当坚持一百年不变,在坚持国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优化计划生育政策。例如,独生子女政策中的奖励补助有关规定几十年都不变,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巨大,相应奖励补助应不断明显提高才能彰显政府诚信,感召广大群众响应政府倡导。

杨建洪委员说,条例修订草案的前瞻性、超前性还不够。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不妥,建议:对个人严格点,对单位可以适当放宽考虑,不应该那么严格。

杨润新委员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是在中央作出单独二孩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后,省人大常委会前期也作出放开单独二孩决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条例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维持“一二三”政策不变,只在二胎方面做了微调,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协调和发展来考量,既符合国家计生政策法规规定,也符合云南省情和实际,修改的时机是合适的,条例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我完全赞成,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杨建明委员建议,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2、再婚家庭只要女方没有生育过的应该允许其再生育。

冷 静委员说,1、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考虑到法律的合理性,建议将十四周岁上调为十八周岁;考虑到法律的实际效果,建议将每月补助10元上调为100元。2、建议将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中的“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改为“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使条例的表述前后对应一致。

李灿光委员说,1、赞同一审后对该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希望尽快施行。2、建议从藏区的实际情况考虑,在此条例的规定下我们要制定变通执行或制定自治州的条例。3、由于农村生活水平提高,思想观念转变,真正愿意多生的并不多,农村和城区的规矩不应区别太大,要趋于平等。

刘绍忠委员说,同意修改草案,建议提交会议表决。提三点建议:1、国家的生育政策从长远看还是要作调整,这方面云南要同步,特别在过渡时期。建议同一少数民族在我省与外省的政策方面也要互相衔接。2、建议延长生育妇女的产假时间。3、现在育龄妇女生育年龄越来越晚,建议在晚婚晚育的政策上应作相应调整。

施 哲委员说:考虑到中国养老方式的实际情况,建议将第二十八条做一定修改,将一次性补贴以养老保障方面的措施体现出来,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王 宏委员说,修改草案总体对农村、少数民族生育二胎三胎条件较宽松,而对城镇人口生育二胎条件要求较严,长此以往,可能会对人口素质、国民整体素质以及人口结构状况都产生一定影响,应当有个评价评估。

袁爱光委员建议,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这与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不适应,建议仔细斟酌,可适当提高。

纳宗会委员建议,1、第十六条中,“城镇居民”是否包括城镇化进程中由农民转成城镇居民的人,应研究。2、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企业职工”应明确是哪类企业,应管住这一块。

刘海芳委员说, 1、第十六条中“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建议更改为“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2、加大云南省计生条例的宣传力度。3、90年代实行“二扎”的夫妻,之后出现子女死亡的情况,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除认真落实好相关政策外,应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困难及养老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赵新黔委员说,第三十六条第三款“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违法生育的另一方是无配偶且未生育过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但第三十七条两项处理规定的处罚条件都与第三十六3条的规定没有关系,容易产生歧义,建议重新理顺有关条款。

刘 泉委员说,这个修订草案修改稿已经认真吸取了上次审议中各方面的意见,职能部门和人大做了不少工作,原则上同意提交表决。在今后执行过程中,我讲两点意见供进一步研究:一是特少民族计划生育问题。虽然几次研究都提到,但是落实当中会有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大家不是不能生而是不想生,养育成本太高,制定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个情况。二是在条例中应体现如何协调少数民族男女性别平衡的问题,现在出现男少女多现象不能忽视,特别是边境跨境地区更突出,需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赵乐静委员说,条例修订体现了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思想,注重百姓诉求。建议把第十五条中的“晚婚晚育,少生优育”修改为“适龄婚育,少生优生”。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上个世纪确立的基本国策。现修订条例,既要坚持也要适应新的国情。

陈觉民委员说,这个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几次征求意见,并提交了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后,报省委常委会审定,通过教科委的一审和法制委的二审,已经比较成熟,可见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个条例的修改十分慎重。本人完全同意这个条例尽快出台。

三、关于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的审查意见

陈觉民委员说,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符合上位法,与现行法律、法规不抵触,且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同意批准这个条例。近些年,我们云南的会展业有发展,但与广西等地相比还有差距。云南在会展方面有优势和条件,冷天、热天都可以办,希望这个条例出台后,把全省会展业推上一个新台阶。

阮鸿献委员说,云南办会展与周边省份相比是有优势的,但现在周边两个省份办会展的能力与水平明显强于我们,主要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思维的驱动。《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若没有实际性的促进措施,推动意义不大,切实做好对口、对事、后续经济支撑领域的相关服务工作,会展才能真正办好。

徐 宁委员说,对于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没有意见,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谈一点意见:云南会展业的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我到江苏、成都、贵州等地,感受到主办方无论是主办会议、还是接待都是真正地顾客至上,服务很到位。相比之下,云南的对外吸引力是不够的。我认为,我们不仅仅要开会,还要让客人感受到云南的文化气息,将云南的人文精神展示出去。会展业可以拉动经济,促进云南发展,起到交流的作用,但需要服务理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软实力的支撑,也需要有硬实力的支撑——优质的环境、云南特色的文化及资源亮点。

四、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审议意见

查大林委员说,关于省政府提出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赞成省法制办的说明。在地方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立改废”并重。新形势下,立法更要注重质量,许多地方性法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滞后,有必要进行清理。省政府提出的这批废止、修订条例就是在这种形势下提出的,既符合中央精神,也符合云南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昨天法制委向会议报告的审议结果报告,是法制委、法工委经过慎重研究提出的。一般情况下,“打包修改”只是针对法规中个别地方的修改,但劳动就业条例涉及一半以上的改动,修改太多、打包修改不合适。劳动就业条例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在新形势下,有必要对此条例进行全面、符合实际的重新审批。建议将该条例从此次打包修改条例的范围中拿出来,重新研究,进行全面修改。

陈觉民委员说,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5件废除,10件打包修改,法工委认为其中1件不适合打包修改,我同意法工委对议案的处理意见。

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杨灿章委员建议,在工作中要注重新开工项目,但更要注重在建项目的推进。

康仲明委员说,要多考虑宏观长远的规划。要重视前期工作,积累后备项目,抓住机遇。

六、关于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1、该修订草案的一些文字表述还需修改。2、要贯彻执行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加强人大系统的预算工作机构和人员,特别要加强能够预算审查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3、我省乡级人大目前的人员状况难以开展预算审查工作,应积极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乡级人大,适当增加编制和人员。

陈觉民委员说,预算审查工作随形势的发展而变化,是有阶段性的,监督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监督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大,条例不可能涵盖所有内容,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是必要的。我赞成该条例修订草案。

普绍忠委员建议,删除第三条最后一款“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审查和监督”,因为本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和各类开发区的预算都包含在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或总预算里面,没必要单独强调。

刘绍忠委员说,这个条例修改量较大,体现在对可操作性的具体化上,如对不明确特别是乡镇一级预算,怎么审作了明确规定、对预算时限作了规定、对全口径预算概念也作了详细规定,切合实际。对草案修改,财经委开会作过研究,待会后收集各位委员意见,再作进一步修改。建议:1、人大机关部门设立要规范化、法制化。预算监督条例的修改应本着有利于促进省人大监督体制的完善,强化部门职责职能的规范,促进机构设立的上下对口。2、在全口径预算管理中,对政府债务如何管理应明确。

谢兴荣委员说,在人大工作三年来,认为人大工作最大的短板就是替人民群众当好家理好财,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到位,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非常好。赞成林荫副主任和刘绍忠委员的意见,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要明确,要规范,不能让基层各行其事,否则将影响《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实施成效。

张德文委员说,条例修订草案非常好,建议通过审议,予以实施。建议:为了与最新的中央精神接轨,一些提法可以微调,例如将“国有资产监管”改为“国有资本监管”。

七、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

张百如副主任说,财政部门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作了大量工作,在三个方面有突出的亮点:一是抓了非税收入,弥补了税源不足、经济下滑的现状。只要充分重视,非税收入就能上升;二是争取了中央支持,新增70多亿,新增转移支付做到了全国第一;三是财政重视国有资本经营的收益。提两点建议:1.重视财源培植,财政部门要与发改委、工信委和企业联手,争取多种途径、思路和方式,培植税源,多给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使财源有稳定的基础;二是重视国有资本经营。现在国有资本经营的利润率较低,国有企业要将国有资本管理好、使用好,要注重长远利益。

普绍忠委员说, 对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示赞同。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但是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影响,财政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收入增长乏力、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比重大、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建议:1.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通过挖潜力、强征管、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要加快支出进度,预算安排的资金要及时下达支付,确保预算资金使用效果。3.要调整和优化支出机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关于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债券资金安排突出重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要求,对方案表示赞同。建议:1、要加快债券的发行进度。2.要统筹安排债券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办大事。3.要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好债券资金,防止滞留和挪用。同时要严防债务风险,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确定债务规模,落实还债主体责任,保证按时归还到期债务,防范财政债务风险。

陈觉民委员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按照“全口径”的要求,全面翔实。应该说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面前,省政府千方百计,出台了很多措施和办法。纪恒书记带领云南党政代表团去贵州学习考察,陈豪省长又带领党政代表团到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取经,同时省委还下决心把厅局党政一把手和州(市)党政一把手集中到省委党校轮训等等,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实现年初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听了报告我很有信心,虽然我们面临很多困难,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实现年初的计划目标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完全同意该报告。专项预算调整方案中,主要是新增地方债券85亿,这笔钱怎么用、用到哪里去,报告说得也很清楚,安排考虑的也比较全面合理,对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我也赞成。建议要加大对新增财政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督检查力度,执行好的要表扬奖励,执行不好的要批评鞭策。

阮鸿献委员说,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来看,云南的经济发展的整体情况是不太理想的。借鉴省外非公经济增长促进经济总量增加的经验,建议在预算调整资金的后续安排使用上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支持力度,发挥我省非公经济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张德文委员说,关于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一个好报告,这是在做好“四本账”的基础上所作的报告,1至7月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人代会的批准预算的情况相吻合,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以往没有这样的好水平,今年实现了。现在会花钱、能花钱是一种本事,一方面是钱不够,一方面是钱花不完。所以,今年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涉及存量资金(结转资金、结余资金)大量减少,这是可喜的现象。1至7月,全省民生支出1170.5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6%,是很了不起的数字。建议:近几年,云南财税收入没有超过3%,比例有点低,要想办法调结构,确保增收幅度提升。另外,1至7月,大部分增收收入是非税收入,但非税收入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一定要用充分利用各种政策措施,保证财政收入增数提高。关于2015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和审查结果报告,我支持和赞同调整。新增债券85亿元,必须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同样要编制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财政厅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体现得比较合理。但有一个问题,每次预算调整方案都涉及其他支出,如这次调整方案的其他支出有33.01亿元,没作详细说明,具体内容不太掌握。建议要增强“其他支出”预算的透明度。

施 哲委员说,在下一步政府债券的使用上,要考虑到呈贡高校大规模建设过程中遗留的负债还款问题,逐年安排经费支持高校还贷,统筹解决高校大额负债问题。

八、关于职业教育发展工作专题报告的审议意见

杨保建副主任说,今年按照全国人大的安排,我带队对职业教育法全省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对职业教育高度关注,我省职业教育总的成绩明显,省政府高度重视,职教园区建设力度较大,构建了一批职教联盟,一批职教学校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当前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职业学校专业设置重复太多,与省、州(市)产业对接不够紧密。二是经济较好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较好,形成良性循环,但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就很差,举步维艰。三是过去办得很好的一些学校、专业,如医专、教育学院等,为基层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但由于学校合并、升格现在取消了,基层奇缺的人才短板凸现。建议:1、破除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2、按照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定位,规划、推动与之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

刀林荫副主任说,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快、效果好,为云南各个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实用人才,而且积极走出国门传授中国文明。建议加快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为边疆民族地区尽早脱贫提供人才保障。按照规划积极推进怒江、迪庆职业教育规划的落实,早出成效。

王树芬副主任说,我省“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工作要点。建议:1、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的管理。目前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普遍存在项目资金缺口大等问题,还有少量园区建设缓慢,应加强有关项目建设监督管理。2、职业教育工作应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抢抓机遇,以职业教育作为提升贫困地区人口能力素质的抓手,做强做大我省职业教育。

卯稳国副主任说,职业教育成绩显著,发展健康,前景光明,任重道远,潜力很大。但在专业设置方面,云南有几个问题:1、应考虑小语种的专业设置;2、经济发达地区专业设置很多,而贫困落后地区专业设置比较困难。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引起重视。

袁爱光委员说,工作做得好、报告作得好,基本情况清晰,困难问题找得准,对全省职业教育情况一目了然,各级高度重视,有突破性的进展,越来越受欢迎,职教工作成效显著,下步工作打算可行。对报告完全赞同,对工作成效充分肯定。建议:1、各级要继续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全省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的地方还重视不够。2、要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投入。3、要不断巩固和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办学模式,继续彰显特色。

杨建洪委员说,报告全面反映了我省职业技术教育的情况。建议:1、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云南经济来安排,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2.职业教育要注重提高动手能力。

何天淳委员说,报告内容实事求是,表示赞同。我省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职业教育水平并不落后于全国其他省份,有些方面与全国比较,我们还是很有特色的。建议:1、职业教育规模和结构还有待调整,规模有待提升,结构应更趋合理,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差距。2、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化等方面还要加强。3、职业教育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以就业为导向,专业、双师型师资力量偏弱,这个方面也需要加强。4、投入还需要不断加大。

杨灿章委员说,报告非常清晰,成果显著,对报告表示满意。建议:1、对云南省职业教育发展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要认真定位。2、职业教育要有云南的特点,要围绕云南的人才需求。3、要增加投入。4、要把少数民族职业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办好省级民族职业学校。

纳宗会委员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要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幅射中心三大目标,我们各方面的工作要围绕这三个战略目标来考虑。结合我省的职业教育,一定要紧紧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一目标,着力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培养有一技之长的经济人才,有人才为基础,示范区建设就有基础了。建议省教育厅和省民委联合,紧紧围绕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以培养千千万万有一技之长、动手能力强的人才为目标,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办好几所民族职业学校。首先应将省民委管理的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办好,办成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培养有一技之长人才的示范学校,在民族职业教育方面做出亮点,真正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出贡献。

赵乐静委员说,报告客观实在,数据翔实,是一个很好的报告。建议:1、加大我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力度。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省、州(市)的投入力度。3、创新职业教育“双向立交桥”直通机制,特别是构建职业教育和本科教育的“立交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同感,切实发挥职业技术教育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扶贫攻坚、同步实现小康的作用。

刘 泉委员说,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从民族发展的角度,从同步实现小康的高度,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强化职业教育的认识,注重职业教育的导向,要突出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同时希望教育部门加强对怒江职业教育学院建设的支持力度。

孔祥庚委员说,深化改革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职业教育应按照自身规律深化改革,打破按普通教育办学的模式,坚持“出口畅”而“进口旺”的产业导向,坚持投入与普通学校并列的规律。

钱 勇委员说,云南职业教育发展成绩喜人,但目前职业教育更多是侧重技能方面、针对就业而设定科目。今后职业教育培养内容应当更丰富一些,特别是要增加公共关系、心理素质、艺术人生、心理咨询、职业培训等其他学科的内容。

谢兴荣委员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非常有必要,近年来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高就是有力的证明。建议职业教育发展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相适应。

阮鸿献委员说,职业技术教育要结合云南实际,出台特殊的优惠政策,解决职业教育的(学历)职称问题。并结合边疆实际情况,对从事5到10年工作以上的岗位,发给相应的职称证,使中职学历的从业人员能更有信心做好本职工作。

徐 宁委员说,中央对于职业教育发展给予了很大的政策支持,但很难真正落到实处,主要体现在:1、对云南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人才培养、特色学科的设置研究需要加强。2、职业教育投入在教育发展中总的占比太低,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3、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特色不够明显,学校为了创收,专业趋同化,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建议:1、加强我省职业教育研究,落实好中央和省的职业教育政策。2、从云南实际出发,争取中央支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3、加强云南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设置的研究,推进云南特色职业教育发展。

陈觉民委员说,国家对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还专门听取了执法检查的报告。云南职业教育工作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由于多种复杂原因,存在突出问题:1、结构不合理。按国家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应相当,二者结构应该基本是1:1。但我省的实际情况是,6个州(市)普通高中与中职在校生比例低于1:0.5,30个县低于1:0.5,44个县低于1:0.3,职业教育在教育发展中确实是一个短板。职教生就业形势好,一个农村家庭培养一个职教学生很合理,甚至可以脱贫。建议运用行政手段,强制纠正结构不合理的现状。2、有必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步伐。我省570多万贫困人口,绝大部分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造成贫困的原因,有的是因病,有的是因残,有的是因学。如果能将这些地区的孩子培养成能迅速就业的职高生,就能有效解决脱贫问题。

解保生委员说,在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鼓励地方院校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云南职业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从报告反映的情况看,云南职业教育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建议:1、进一步加强职教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尽力解决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册数、每百生计算机台数、生师比等不达标的瓶颈问题,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重视和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在扩大规模的同时,稳步提升办学质量。

九、对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杨保建副主任说,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两院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报告,选的点非常好。规范司法行为是公正司法的基础与前提。这些年来两院做了很多有成绩的工作,两个报告都有一些在全国都是跻身先进行列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两个报告也不回避矛盾,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形势也是严峻的。我没有意见,希望两院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能够在依法治省的前提下做出更多的努力。

刀林荫副主任说,法检两院尊重人大意见,支持人大工作,执行人大决定有力,例如:我作为省人大代表曾提出应当加强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培养的建议后,法检两院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落实,效果很好。

袁爱光委员说,听了两个报告,很受鼓舞。两院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面做得非常好,成效显著,我对两个报告很满意。建议:一是继续抓好教育,提高认识。二是不断创新制度,规范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落实。

卢显林委员说,1、两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报告内容重点突出,两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越来越好。对自身存在问题不回避,严格处理。2、两院对人大高度尊重和支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都高度重视,件件有答复。确实体现了严格、公正、文明、透明的工作态度,对这两个报告表示非常满意。

康仲明委员说, 报告写得好,工作做得更好,对报告很满意。建议:1、司法的财政经费必须保证,实行收支两条线。2、司法监督从涉法涉诉突破,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把信访、内司委、选联委联动起来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检查力度。

江普生委员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两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平常调查研究了解的情况看,两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决策部署,在健全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内外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不规范现象依然较为突出。有的法官、检察官不能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监督、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往往导致案结事未了,或者一个社会矛盾好像化解了,但实际中却衍生了新的社会矛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等问题反映仍然比较强烈。建议:1、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应当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规范司法行为应注重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突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逐步形成一套更加有效的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约束力,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分抓制订,九分抓执行”,针对有些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有些制度尚不为人知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查力度,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2、规范司法行为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不公正、司法公信力高不高,应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对法官、检察官执法办案质量的评判,最根本的就是看其公正不公正或公信力高不高,是不是做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建议两院不等不靠,抓紧研究制定内部的评判标准,并且同落实司法规范化制度结合起来,同“完善法院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同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个人执法办案档案结合起来。3、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加强司法监督工作。自从《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人大对司法机关的工作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特别是对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能不能监督?过去有些老办法不适用了,新办法又没有出台,各方面的看法不尽一致,各地的做法不完全相同,相当一部分从事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干部深感纠结和困惑,核心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既要到位、又不越权,既要于法有据、又不失职无为,既要加强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又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关系。因此,人大常委会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司法监督的规范性建设,使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更具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王 宏委员说,谈两点体会:1、两院的这两个报告是在作了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写得客观真实,工作扎实有效,对存在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完全同意。2、两院工作量大、任务重,希望人大和各界都能支持两院,不断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促其尽快走专业化道路,减少行政化、去行政化。

十、关于对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段兴祥委员说,我省贯彻农业法的总体情况不错,提两点建议:1、要增加农产品检测、检疫的品种,强化对检测、检疫人员的配备和培训。2、要加大农产品检测的资金投入,让检测、检疫设备能正常运转。

十一、关于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写得好,全面具体,所提建议实在。我再重复提三点建议:一是将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当地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同地区同谋划同发展。二是继续加快华侨农(林)场产业发展,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更多扶持。三是将贫困归侨侨眷纳入当地扶贫工作之中,列入“挂包帮”“转走访”计划中,与当地同步脱贫。

张建国委员说,我省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已经结束,但部分农场的经济状况低于周边经济发展水平,农场老百姓的生活还有困难。建议:1、第一轮改革后遗留的农场人员、教育、医疗等问题还需不断帮助解决。2、政府主管部门下一步应帮助华侨管理区建设计划顺利纳入各级的发展盘子中一并考虑。同时,精准扶贫应全方位将华侨农(林)场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