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聚焦
人大代表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审议意见(三)
发布时间: 2016-02-16      来源:云南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二、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李伟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出了服务发展大局,着眼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执法监督有力,加强联系代表,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两院去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报告用数据说话,内容详实。法院在案多人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没有降低案件审理质量,司法便民成效明显。检察院去年在预防职务犯罪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建议:1、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普法,加强执法检查,推动法律的贯彻执行;2、省两院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加大法官综合素质的培训力度;3、在加大法院“两庭”建设上对保山倾斜;4、认真总结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的经验,重点指导,扩大试点幅度;5、有针对性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点提高检察队伍准确理解使用新颁布刑事法律的能力、特别是综合诉讼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孙甸鹤代表说,三个报告文字精练、文风朴实、内容详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客观实在,不回避矛盾和问题,部署工作措施有力,为云南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做了积极贡献。过去一年,省检察院一是立足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成效明显,特别是研究出台了服务和保障“三个定位”目标实现的意见,取得明显成效。在服务企业方面,既严格执法打击犯罪,又注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在追逃劝返方面,力度空前加大。在全面履行打击犯罪职能方面,处理好了既严厉打击又注重体现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关系。创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惩防并举,效果良好。进一步加强了诉讼监督,认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了4个方面的重点改革,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对地方帮助很大。今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建议:1、加强少数民族法检人才培养;2、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吴松代表说,三个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全面精炼,“四个着力”“七个努力促进”概括了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成绩卓著、成果丰硕。两院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两院工作服从核心、服务中心、围绕大局、履职到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撑。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去年一年的工作是满意的。建议:1、在加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推动;2、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三个定位”的工作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情况,适时提出意见,适时进行监督;3、对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开展调研,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4、希望两院进一步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余云东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去年的工作卓有成效,贯彻中央精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有力。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依法治省和推动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工作积极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在依法履职方面工作有力,发挥代表主体地位的工作到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两院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在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正司法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建议:1、加大经济领域立法,特别是保障企业权益方面的法规;2、两院在支持实体经济和企业发展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司法保障;3、进一步加强对涉烟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杨启发代表建议,1、完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和管理方面的立法和政策保障;2、进一步把“双联”工作做实;3、省人大常委会经常深入县乡给予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困难;4、两院按照中央要求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5、对基层两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6、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惩办力度。

罗国权代表建议,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要注重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司法队伍建设。四是司法公平正义方面,要高度关注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体现依法治国成效。

郑建奇代表建议,“两院”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人才队伍建设,采取针对性、差别化的政策措施,从高校招生、公务员招考、现有队伍培训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基层、基础人才培养,特别是在民族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比例。

吕俊代表建议,一是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宣传,增强认同感,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营造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增强司法队伍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住“两个关键”,即领导干部和少数问题干部,解决少数人生病大家陪着吃药的问题。

李洁代表建议,一是加大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进行监督、视察的力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解决率。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难打官司、打不起官司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风险防控,预防在前。

赵琼建议,一是加大对州(市)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对州市人大信息化建设经费给予积极支持。二是重视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经费缺口问题。三是进一步关注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人员,加强待遇保障,提升队伍素质。

李红代表建议,一是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解决率。二是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三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力度;四是更加关注基层司法队伍的稳定问题,加快落实职业保障政策,提高基层法官、检察官待遇。五是进一步加强“以案说法”,通过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六是加大对基层两院“两房”建设扶持力度,有效化解债务。

蒋俊代表建议,一是安排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专项经费。二是高度关注农村偷牛盗马的问题,加大打击力度。三是高度关注民间借贷问题。四是改进基层“两院”的分类,提高基层干警的待遇。

马朝洪代表建议,一是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二是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督办力度,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程序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四是加强乡土法官、检察官的培养,避免“人才断档”问题。五是组织基层司法人员外出培训,提升素质。

崔同富代表建议,一是要把各项改革的推进落实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之一,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加大司法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来分析解决问题。加强对基层信息化人才培训力度。

周廷喜代表建议,一是要采取交叉进行的方式组织代表活动,相互学习经验,提高代表活动、履职效果。二是适当增加边境地区“两院”人员编制。三是从上到下理顺、规范“两院”内设机构的设置。

秦文波代表建议,一是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力度,特别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要强化督促落实。二是司法改革中在政策上和具体工作操作上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如法官检察官的员额比例适当向基层倾斜,注重培养通晓当地风土人情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检察官。

马骞林代表建议,一是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加强督促落实。二是重视立法的可操作性、全面性、政策性、严肃性,关注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完善招投标方面的法律规范和程序。三是高度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流失”问题,借鉴大学生村官培养方式,解决人员“入口”问题和能力素质提升问题。四是健全完善关口前移的长效机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纳杰代表说,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表示满意和赞成。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研究出台具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建议“两院”加强“双语”法官、检察官的培养,重视法官、检察官队伍的基层锻炼,探索把基层经历作为法官、检察官提拔使用的条件之一,缓解基层法官、检察官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农村儿童遭受性侵犯案件的惩处力度。

马正新代表说,对省人大常委会、“两院”三个工作报告感到满意。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立法工作中,对文山州的“双立法”(地方性法规立法和民族立法)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二是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基层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力度,适当降低招录和提拔使用的门槛,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进行统筹考虑,给予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应将省法院工作报告中第10页第5行“今年”改为“去年”或“2015年”。三是加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班子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尽快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在干部培养和选拔使用上给予文山倾斜,就地培养选拔干部。

戴筠代表建议,高度重视涉嫌疑似非法集资案件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指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优化流程,加快办理进度。

梁映华代表建议,一是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培训力度,特别要面向乡镇人大主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基层人大工作能力。二是省高院、省检察院要加大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体制机制,筑牢防线。

赵云柱代表建议,是要多组织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外出学习培训,学习外地工作经验,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量刑的标准,解决好“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三是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发现苗头及时介入,做到抓早抓小,严格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实行行贿与受贿同罪,坚决杜绝行政干预司法。

王永祥代表建议,一是鉴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中,不要将医疗纠纷案件等同于一般刑事案件来对待。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大法律进学校、进社区工作力度,从娃娃抓起,强化法治教育。三是加大对“两抢一盗”的打击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陆会芳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关注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提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留住人才。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力度,多提供学习机会。

杨琼(列席)建议,一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在开展调研、视察的基础上,加大专题询问力度,切实解决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二是要下大力气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和法律的权威,减缓信访压力。加大对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三是要采取外出培训、派出挂职、参与重大案件办理等方式,加大检察官培训力度,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增加基层检察院的编制,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

江玉昌(列席)建议,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检察官、法官招录难、留人难问题,研究制定有利于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拴心留人的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给检察队伍、法官队伍管理带来的困难和问题。

李培代表说,昨天听了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我认为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了各项法定职能。工作中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所提高。通过依法正确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推进。二是监督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方式、效果进一步改善,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服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工作,有效督促解决了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四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省委核心领导地位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赞成。建议:一是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两院”去年的工作总体很好,同意报告。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两院”干部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二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管国芳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增强立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三是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建议“两院”:一是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将工作重点放在化解社会矛盾上。二是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积极组织司法教育活动,让司法走进社区、学校、乡村。三是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

杨艳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既重立法质量,更重法律执行。二是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的履职途径。建议“两院”:一是在国企改革、招商引资、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中提前介入,提前预防。二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认真发挥好“两院”的职能作用。

刀晓瑞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建议“两院”:严格依法办案审案,杜绝人情案出现,最大限度体现司法公正。

卫岗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继续加大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随机抽查,提高办理成效。二是加大对省级部门简政放权工作的监督力度。建议法院:一是各级法院要继续加大审判案件的执行力度,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二是结合云南实际和民族地方实际,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三是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司法交流和合作。建议检察院:一是继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贪腐案件的查办力度。二是加大对电信类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三是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

李春梅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支持的力度。二是加大对省级部委办厅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三是多为基层代表搭建提升履职能力的平台。建议检察院:一是加大对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如制假贩假案件。二是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建议法院:一是加大对民生领域案件的审结、执结力度。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救助基金,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杨悦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从督办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督办工作。建议“两院”: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

龚敬政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文字简练、篇幅精短、内容实在,三个报告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战略定位”来总结安排工作。人大报告在立法、监督、自身建设等方面有亮点、有特色,成绩显著。法院报告用数字说话,有新意、内容实。检察院报告,反映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工作做得比较好。人大和两院工作在民生、生态环保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民族团结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辐射中心建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建议:一是省人大要继续加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帮助政府发现和解决问题,让政府工作做得更好。二是“两院”要加大司法改革的创新力度,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制机制。三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注重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四是“两院”要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案件的执行率,加大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

唐文祥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总结去年工作,科学安排2016年的工作。过去的一年,人大紧紧围绕云南改革发展的大局,抓大事、议大事,成绩突出。建议:一是加大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二是加大调研,不断提高调研实效。两院报告实事求是,“两院”工作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执法执纪一年比一年规范。建议:一是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思想。二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

张玉明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报告实事求是。省人大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监督、调研工作到位。建议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让依法治省有法可依。同时,立法要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对“两院”工作,建议加强“两院”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马云峰代表建议检察院一是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坚持常抓常管,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二是加大公益诉讼的工作力度。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李晓红(列席)建议,一是省政府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二是建立健全禁毒各司法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吸毒人员上升的趋势,加大对零星吸贩毒和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四是在省级层面加强与周边省禁毒工作的沟通和合作。五是加强云南与周边国家的禁毒合作。

马真荣(列席)建议,一是目前全省行政案件上升趋势明显,请省政府尽快制定具体细则,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二是请省政府制定易地扶贫搬迁的具体标准。

晏友琼代表说,张百如副主任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全面、客观、务实的报告。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发挥代表作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6年提出的五个方面工作任务,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要求,符合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作为代表我同意这个报告。建议:1、遵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结合云南实际,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并注重立法质量;2、根据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3、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工作,让云南独有的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杨福生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做得好,报告写得精炼。立法、监督、代表和讨论决定事项等工作都做得好,同意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建议:1、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支持政府工作,在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等方面继续做好监督工作。2、“两院”的工作作风转变得非常好,对代表的尊重体现得越来越好,同意“两院”的报告。建议: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在处理行贿受贿案件中,在加大对受贿人员惩处力度的同时,要加大对行贿人员追诉力度。基层法官、检察官人少事多问题比较突出,要加强队伍建设。

庞俊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去年的立法工作力度非常大,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重视民族立法和中心城市立法;在监督方面突出了重点,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议:一是满意度测评的监督方式很好,要做得更实一些。二是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为今年的监督重点。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报告第3页第10行“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首次突破40万件”和报告第13页第14行“努力使全省法院的工作更聚人气”表述不准确。对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有针对性,突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这两个重点。

李烨代表说,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一是关于立法工作,要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关于监督工作,要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两院”的工作的建议:一是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强庭外调解力度。二是法院工作报告第4页中第13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表述是否准确,贿赂不一定是职务犯罪。三是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大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力度,同时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

李旭东代表说,1、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二是监督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突出贯彻执行预算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四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和建议办理工作。2、对“两院”工作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两院”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大基层“两院”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化解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司法打招呼,确保“两院”独立行使司法权。

李自恒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二是请省人大常委会尽快批复建水燕子洞管理条例。

白燕代表说,1、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一是建议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细则的制定性,确保实施效果。二是建议加大对建议办理过程的监督,提高办理质量。2、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大调解判决监督力度。二是认真研究基层法院人少事多的突出问题。3、对检察院工作的建议:一是省检察院要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红色通缉令人员涉及云南的6人追逃情况。二是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司法监督的制度,减少司法不公的问题。

张学理代表说,1、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建议不应集中在人代会期间提交,在闭会期间也应受理。2、对“两院”工作的建议:一是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二是建议完善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降低诉讼成本。三是在处理行贿受贿案件中,要加大对行贿人员追诉力度。

王伟、王海者代表说,1、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一是要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提高解决率。二是将去产能、补短板列入2016年监督工作任务。三是建议加大绿色发展的立法力度。2、对“两院”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大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力度。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在处理同一类案件时,处理好自由裁量权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两院”信息化建设,加大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四是对已立案、判决的案件,要执行到底,不留后患。

钱勇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与代表联系,要以委员的社会属性和能力来安排联系的代表人数。2、人大官方网页设置要便捷,要加大投入和管理。

贺彬代表建议,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人大的职能职责,发挥好约束、监督作用,强化约束力,抓实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二是省检察院要对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问题进行研究,科学分清违法责任和监管责任,真正让企业不敢违法,而不是让监管部门不敢监管。

李劲松代表建议,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融资行为的监督,促使融资程序合法,分担融资主体风险。二是法院要积极推动实施司法解释等政令的综合措施,加大失信拒不执行案件的违法犯罪成本,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检察院要持续深化审判能力建设,切实杜绝出现冤假错案。四是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要多沟通交流,强化环保违法主体责任,合理界定监管部门责任。

常于忠代表建议,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培训、要求、督促,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对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重视程度。二是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三是检察院要进一步下决心、花力气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王正林代表建议,一是“两院”要围绕全省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开展强化乡镇人民政府权利地位的调查研究。二是两院要加大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加大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支持好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多与地方沟通联系,合理界定渎职等行为,避免挫伤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吉向阳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与时俱进,在研究上再下功夫;要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促进整改和落实。二是检察院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有效的形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在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方面,进一步主动作为。三是各级法院要加强调审结合,着力化解矛盾;省法院要加大对基层法院建设的分类指导、精准支持。

阿泽新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拓宽联系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渠道,积极探索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掌握情况的模式,创新跨区域视察方式和模式。二是省高院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大基层法庭硬件建设的力度,提高补助资金比例,确保基层法庭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省检察院要建立机制,加大对基层检察官培训、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官办案能力和水平。

杨瑜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注重信息化建设,构建联系代表机制,畅通代表参政议政渠道;加强对州县民族立法的指导。二是省高院要在解决信访不信法这个老大难问题上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简化审判程序和手续。三是省检察院要规范区分对待职务犯罪的标准,避免造成不平衡、不公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杜绝工作人员以权谋私。

杨作云代表建议,一是立法规范执法人员服装,对包括公检法在内的执法人员服装进行规范。二是抓实对公检法干警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惩治工作。

赵廷标代表建议,一是同样对待洱海保护治理和滇池治理。二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对已经颁布的条例进行梳理,修改不适应形势的条例。三是建立“两院”基层干警增长机制;加强基层“两院”干部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工作成果交流;加大对改革的指导。

李洋代表建议,一是洱海保护要强化流域治理,请省里帮助抓好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二是请省里帮助建立科学、系统的水资源数据库和环境监测系统。三是相关主管部门要向企业家提供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科学决策。四是要增加基层法院、检察院的编制。

石雄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对代表在前几次会议中提出的列入B类的建议进行督促落实。二是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的力度。三是检察院要积极探索有效结合的预防和打击、教育和惩处的方式;对基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给予更大帮助。

胡晓丽代表建议,一是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体现判决权威;二是多举办培训,多为干警疏导心理;三是检察院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提高针对性。

张枝荣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强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的效果,畅通与基层代表的沟通机制。二是省高院要加大全省执行工作的协调力度,强化省内一盘棋的思想;执法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司法公正;创新内部管理,注重法官权益和责任的对等性。三是省检察院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力度;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其他司法机构的法律监督。

李映春、张茂云代表建议,一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补偿进行立法,并列入省“十三五”规划,逐年增加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二是给予退耕还湿补助,将洱源县列为全省退耕还湿试点。三是加大对邓川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扶持。四是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以洱海环湖农业发展为重点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五是优化体制机制,加强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保护好国土资源。

李若昆(列席)说,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第31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面,加入“切实增强防控风险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水平”和“完善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着力破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行业监管、重点领域矛盾化解等三大难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议“两院”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构建保护创新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防止滥用执法权。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环节的监督。

杨浩东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具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篇幅简短,内容全面。二是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结合云南实际,不回避问题。临沧市“两院”在下步工作中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推进司法工作开展。建议:1、“两院”要加强研究如何介入“僵尸企业”,依法依规处理非法融资和集资问题。2、临沧“两院”要针对吸毒和零星贩毒的特殊情况,认真研究打零收戒工作。3、省“两院”要加大支持临沧“两院”对缅法律衔接工作的力度,为对外开放探索新的司法沟通渠道。4、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行使法律时如何做到“刚柔并济”合情、合理、合法的研究。

王春太代表说,听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的工作报告,很受鼓舞。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和法检“两院”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个报告是尊重群众意愿,符合客观实际的好报告;是站位高、文风实、说服力强的好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有三个特点:一是篇幅简短、文风朴实;二是内容充实;三是联系实际、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两院”工作报告也有三个特点:一是总结成绩客观真实;二是重点突出;三是成效显著。建议:1、“两院”要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司法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既要重视抓办案质量,实现源头治理,还要重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难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纠正有罪不究、量刑失衡等问题。2、重拳整治社会经济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整治金融诈骗、商业贿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加大对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加强对国家惠农资金的使用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的监督。

徐向东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大地方立法力度,加快立法进度。2、省“两院”要注重培养边疆地区新一代的法官和检察官,加大人才引进,解决法官、检察官断层断代问题。

张世兰代表建议,1、省“两院”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2、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正的力度。

李祥生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发挥立法权作用,加大对云南沿边开放立法力度,让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有法可依。2、加大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落实的督查力度,一事一议解决代表建议意见,提高办结率。3、省“两院”要继续加大对基层“两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培养少数民族法官和检察官。4、进一步深入研究执法主体问题。

宋正垠代表建议,省“两院”要认真研究解决如何留住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检两院人才问题。

杨永红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的时效性和实用性。2、省“两院”要高度关注社会经济秩序的治理。3、要高度关注食品安全案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4、高度关注劳释人员的帮教工作。

唐文庆代表建议,“两院”要从省级层面加大对基层“两院”债务的化解力度。

俸力秋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通过学习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对人大代表和从事立法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立法工作培训和指导。2、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的监督检查。3、“两院”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案件的打击力度。4、“两院”在深化司法改革中要注重基层“两院”建设,加大乡(镇)检察室建设力度,加强基层法庭巡回审判工作。5、“两院”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6、“两院”要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7、“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在基层司法干警准入制度上对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和稳定问题进行研究考虑。

唐永飞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上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对政府在立法工作上的职能和责任进行研究,明确责任划分,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2、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力度,推进依法治省进度。3、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县级成立综合执法局,强化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4、“两院”要高度重视公正司法问题,把握好量刑定罪的尺度。5、“两院”要对政府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给予帮助指导。

字德海代表建议,1、“两院”要扩大公益诉讼范围,把侵占农田和违规违法问题纳入公益诉讼范围。2、在整治两违建筑和强制拆迁上找一个平衡点,由判决机关执行强制拆迁工作。

刀林荫代表说,赞同张百如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客观实在,从四个方面高度概括总结了2015年工作,分析了存在的5个问题,提出了2016年工作总体思路和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是务实、民主、创新、进取的报告,成绩令人鼓舞,任务催人奋进。我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感受深的有5点:一是下大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立法立项办法、立法评估办法、法规清理办法和单行条例点评办法等新规定,并积极探索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第三方评估等新机制。二是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制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有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工作评议、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等法定职权,开展了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监督。三是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推进14项改革,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制度。加快机关和人大系统队伍建设,采取业务培训、专题讲座、专题教育、干部交流提拔任用等有力措施,取得较好效果。四是重视调查研究。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到2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好做法好经验,经常性深入16个州(市)开展课题研究和立法调研。五是服务代表依法履职。高度重视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跟踪督办议案和建议,促进办结率的提高。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较重,在省委的领导下,将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创新力度不够、立法质量不高、监督实效不强、联系代表渠道不宽、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对省高院和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表示赞同,没有不同意见。

陈玉侯代表说,赞成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对人大工作的建议: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加大立法力度。2、加大对过去出台相关条例的修订完善。3、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两院”的建议:1、对边疆民族地区干部在使用上要一视同仁。2、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检察官、法官队伍的培养。3、应尽快研究出台对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招录的特殊政策。

杨建明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工作扎实、履职到位、效果明显,特别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为省委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打下坚实基础,对基层人大工作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赞成这个报告。建议:1、重视民族立法工作,加大立法队伍培训力度。2、加大对州县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3、帮助和支持县乡人大建设信息平台。赞同“两院”报告,“两院”在接受人大监督上工作出色,对基层支持力度比较大。建议:1、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具体案子具体分析、具体对待。2、切实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

杨润新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我完全赞成。去年人大工作面临新形势,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非常繁重,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卓有成效。过去一年的工作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得牢。常委会坚持在省委的领导下,在履职过程中探索创新、求真务实,保障和促进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二是营造团结干事氛围抓得好。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比较扎实,把精力集中在干好工作上。今年的工作安排符合实际。建议:1、在培养立法队伍上再着力。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立法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建好立法、执法、司法三支队伍的要求,推进立法队伍建设应统筹规划,从数量到素质要有新的面貌,更好适应立法工作的新要求。2、在人大监督实效上再发力。敢于和善于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保证中央和省委部署落道实处。对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启动质询等更为严厉的监督方式,以体现人大的担当。对“两院”报告表示赞同,特别是“两院”与代表的联系日益密切,形成了沟通常态化,把代表工作和“两院”工作连接起来,报告简而有序、简而有实。建议:法院应继续在提高审判正确率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检察院应在法律监督上下功夫,做到有错必究,维护公平正义。

江普生代表说,完全赞同张百如副主任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有些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具有4个显著特点: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始终坚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四是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建议:1、更加注重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任务或主要任务,积极发挥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担当起在科学立法中的主导责任和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的监督责任。2、更加注重务实创新,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报告中提出的2016年的5项重点任务,解决好存在的5个问题,力求取得更好的效果。对“两院”报告表示赞同。2015年,“两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在推进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建议:1、坚定不移地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推进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2、认真负责地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更加注重并抓紧研究制定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评判标准,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司法公信力,并且同“完善法院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同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个人执法办案档案结合起来。3、坚持问题导向,对报告中查摆提出的问题,特别要抓住社会反映强烈、影响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建议把信访积案化解及昭通市巧家县“钱仁风案”、曲靖市“张莞详信访案”列入问题清单,更加注重总结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基层代表反映打击贩毒犯罪方面的三个问题,对犯罪分子判处没收财产,一是不能畏首畏尾;二是对零星贩毒要快捕快诉快判;三是对毒品死刑犯的审理周期应尽力缩短。

罗红江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客观全面的工作报告。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职,有创新,有成效。创新和成效体现在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注重立法对改革发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发挥;创新和成效还体现在把人大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云南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法制环境上,聚焦的是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农村工作、民生保障、依法治省、“三个战略定位”实践等领域,发挥了很好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另外,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也是实在的。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科学立法、有效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分不开。作为代表,我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满意的,对常委会工作报告没有意见。建议:1、常委会工作报告第2页第1行“为云南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建议修改为“为云南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第3页第4行“为云南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议修改为“为云南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第7页第5行“为云南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决策保障”建议修改为“为云南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决策保障”。2、建议挑选出一批重点意见建议加大督办力度,将景洪至勐海至打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对“两院”报告没有意见,“两院”的工作都是很有成效的,对“两院”的工作我是满意的。建议:1、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培养力度还要加大,还要改进。2、基层“两院”人少案多的问题还要想办法解决。

田国勇代表说,昨天下午听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后,总体感觉这三个报告文风朴实、客观真实,以数据事实说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过去的一年,“两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深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我完全赞成三个报告。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城市建设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工作。

苗逢源代表建议,“两院”一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公共设施特别是通讯设施的保护。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继续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电信诈骗案件的查处力度。

张美兰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化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2、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3、探索建立人大回应社会关切机制。4、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正处在改革的攻坚期,省人大常委会要把创新驱动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通过人大工作促进改革措施落到实处。5、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统筹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6、建议“两院”高度关注各类案件居高不下,并且逐年增长的严峻问题,会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在强化法制宣传、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切实降低违法犯罪率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把降低违法犯罪率纳入平安云南、法制云南建设的大格局中来考量和深化。7、落实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司法办案的落脚点是审判执行,全省法院应该会同省里的相关部门和各地州加强联动,提高审判执行率。近几年法院受理各类案件中,民生案件增加数量最多,为此法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8、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保持惩防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在继续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把惩治和预防的范围拓展到工程项目、土地出让、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制度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相结合。通过抓典型,警示基层干部,减少职务案件发生。9、希望关心基层“两院”的硬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另外基层人才缺乏、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也要引起高度重视。

周浙昆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1、在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工作上还有很大的空间,建议注重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发挥和加强监督工作力度。2、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现象。赞成“两院”报告,建议“两院”:1、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2、在案件办理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

刘俊杰代表建议,1、省高院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基层法院基础设施欠账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基层法院债务的清偿问题。2、关注基层看守所的基础设施建设。

岩总代表建议,1、我省从今年起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展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出发点是好的,但鉴于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具有省、州、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此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力清单,以便审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此,建议省人大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试点工作探索出科学的规律和典型的经验。2、希望省高院对勐海法院建设和装备工作给予关注,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解决好勐海县法院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同时要关注基层乡镇法庭建设,争取列入“十三五”规划,逐年建设完善。3、对判处死刑的贩毒人员的财产处理问题,应选取典型事例,对其财产进行铲除或没收,形成震慑作用,达到教育一方的目的。

岩拉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督促和支持省级部门抓好全省的重点工作。2、“两院”加大对基层“两院”的支持力度,重点在业务用房建设、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养上予以支持。

唐海英、肖平、蔡毓华、王卫疆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建议: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有效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对“两院”的建议:1、省高院对判决以后执行难的案件,多研究解决办法。2、加大对基层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法官、检察官的素质。3、逐步提高基层法官、检察官职级待遇,引进、留住人才。4、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12、13页的标题格式需进一步规范,和报告其他的标题保持一致。

杨照辉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效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保障”方面。一是立法保障。发展的源泉在于改革,改革的推进需要立法。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地方立法的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了扎实的立法保障。二是监督保障。围绕全省发展稳定的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为省委、省政府献言献策。三是决策保障。围绕事关全省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了多项重大的决议决定,为云南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保障。四是组织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把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意愿,为云南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两院”的工作报告简明扼要,背景材料支撑有力,文风好、数据实,总的感觉有四个特点:一是诉审的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诉审的领域和业务不断拓展;三是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建议:一是提升庭内外的调处力度,节约时间和调处成本,提高调处工作效率;二是加大审后的执行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着力破解编制不足、收入偏低、“老龄化”等问题;四是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普洱市法院、检察院试点工作,围绕顶层设计,结合地方实际,着力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大胆先试先行。

张朝德代表说,听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感觉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在务实、改革、创新中前进,总结客观、重点突出、履职充分、成效明显、亮点很多。总的来说有四个亮点:一是立法有力;二是监督有力;三是机制健全;四是规范运行。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和落实力度;四是加强对绿色经济发展方面的监督,为普洱全面推进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对法院工作提三点建议:一是提高审判的效率;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三是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关于检察院工作提两点建议:一是加大预防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同时,对一些乱诬告等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也要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二是对一些影响社会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提前介入、依法打击,营造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社会环境。

张善强(列席)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炼、务实,总结去年工作成绩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实在,部署今年的工作措施切实可行,突出了人大工作的职能和特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省人大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发挥法定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注重发挥人大监督的支持和促进作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为改革发展提供重要决策保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为云南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三是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搭建平台,加强保障,积极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网络平台等代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为下级人大常委会提供了示范。四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认真完成省委部署的改革和依法治省任务,针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重点课题,加强调查研究,改进监督方式,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探索运用专项工作评议监督的方式,健全专题调研跟踪问效反馈机制。五是人大自身建设成效显著。在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对普洱的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尤其在地方立法、民族立法工作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2015年共审议批准普洱市的民族立法单行条例3件。特别是景谷地震发生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赴灾区调研、视察、检查,为灾区人民鼓与呼,注入正能量,极大提振了灾区群众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信心,并在资金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和帮助。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将树立向上级看齐的意识,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认真谋划2016年的工作,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着力,特别是监督工作方面,把省上的监督重点与普洱的实际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聚焦热点难点问题,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建议:一是继续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力度。在监督工作方面实行省、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联合视察、联合调研。二是加强对州(市)立法工作的帮助指导。对省法、检“两院”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普洱作为全省两个司法改革试点州(市)之一,承担着为全国、全省司法改革探路先锋、提供示范的重任。希望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普洱司法改革工作的指导,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全国、全省提供能推广、易操作、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卫星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朴实、务实、求实的好报告,总结成绩鼓舞人心,部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可行。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有效履职,扎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法治云南建设中,很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我完全赞同报告。建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普洱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大对普洱市人大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部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过去的一年,“两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类矛盾纠纷的新变化,全面履行审判和监督职能,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建议省“两院”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继续对普洱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

丁艳波代表说,听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的工作报告,总体感觉都很好,表示满意。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风朴实无华、文字洗练,总结成绩、指出问题、谋划工作都非常实在、鼓舞人心,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工作有滋有味、有声有色。主要有5个亮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措施实。二是立法工作起点高、质量好。三是监督工作手段新、效果好。四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讲政治、重程序。五是代表工作上台阶、有亮点。省“两院”工作,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实,一年比一年有特点。省高院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亮点,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司法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省检察院工作始终保持严肃惩处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注重为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强化了诉讼监督,深化了司法改革。提几点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二是要重视对市、县人大干部和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三是进一步关注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的培养。

李鸿代表说,听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工作报告,感觉过去一年工作有作为、有特色、有创新、有时代特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普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指导、支持、助推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

李验波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及省“两院”工作报告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成效明显,我完全赞同。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专题询问力度,通过对“一府两院”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程序简捷、方式灵活、互动性强的询问,切实增强“一府两院”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树立人大监督的法定性、权威性地位。二是省“两院”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司法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省“两院”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司法专项工作机制,使规范司法成为各级干警的自觉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现的不规范司法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的干警队伍。

郑颖松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依法监督要从手段上和方式上不断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二是省“两院”要依托自身优势资源在普法上有新的作为,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信法不信访,信法不信闹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省“两院”要加大办案过程的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办案过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办案,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也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罗景华代表建议,一是省检察院要加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并作一些探索和研究,总结推广切实可行的经验,使社会更加和谐。二是加大对基层法官、检察官的选拔力度。

罗景锋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大对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等方面的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力度,以促进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对县一级人大机关干部的培训。三是省“两院”在司法改革中要重视乡镇中心法庭的建设。四是省高院要加大案件审判庭内庭外的调处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饶南湖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在加强立法、工作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特别是我们从立法的角度提出的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改和帽天山保护的议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得到了加强,有效推进了玉溪依法治湖的进程。今年玉溪作为第一批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希望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玉溪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纳入地方立法之中。省“两院”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安排工作思路清晰,我完全同意。建议:1、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特别是对“僵尸”企业的清理整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帮助玉溪多出主意多想办法,支持化解矛盾和困难,使玉溪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进一步依法推进法治化进程。2、针对当前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领导干部,省人民检察院也要出台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赵基代表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部署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任务实在,同意这个报告。“两院”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充分发挥了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案件数量增多的情况下,审判质量逐年提升,同意“两院”的报告。建议:1、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有效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营造环境,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2、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方正春代表建议,1、要结合玉溪实际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稳增长、促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政策,做好“两权”确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及建设用地总量和投资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土地储备、不动产登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2、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大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力度,牢固树立司法权威,纠正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和行为。3、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司法机关要拓宽工作方法和渠道,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

刘振华代表建议,1、省人民政府在脱贫攻坚上要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发展壮大农村实体经济。2、将永金高速双柏至元江段和新平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列入省“十三五”规划。3、省人大常委会要督促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代表履职培训力度。4、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黄云鹍、张小良、资武代表建议,1、研究探索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维护审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2、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出台一些强有力的办法措施,坚决打击基层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3、对涉及森林纵火案件的处理,“两院”要进一步加快办案速度。

王志新代表建议,1、“两院”报告的指导思想中应加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十六字方针。2、“两院”报告自身建设方面应加入学习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的相关内容。

胡发明代表建议,1、省“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的司法业务指导和服务。2、加大对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马秋妍、朱自芬代表建议,1、加大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培养力度,重视婚前检查和乳腺癌、宫颈癌的筛查工作。2、“两院”应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打击高利贷、赌博等违法行为。

何保文代表建议,1、加快推进社会病残人员和吸毒人员医疗收治场所建设,有效化解此类人员收监难的问题。2、法院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判的同时,也要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将判决结果反馈给代表。3、重视判处缓刑人员的监管、回访和帮教工作。

周红(列席)建议,政府工作报告第26页倒数第4行“使领馆”应改成“领事机构”。

罗应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实事求是的总结,清醒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今年工作进行了科学的谋划和部署。通篇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是一个凝聚人心、鼓舞人心的好报告,完全赞同报告。报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工作卓有成效。主要体现在抓大事、定要事、办实事上。二是工作站位准确。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角度、站在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动了工作落实。三是工作务实创新。常委会在立法、视察、调研、监督等工作中都有许多创新的方法、举措和亮点,并积极探索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保证了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法院工作报告主题鲜明、文风朴实,贯穿目标主线,体现职能特点,回应人民关切,凸显出了全省法院系统责任担当的勇气,司法公开的底气,司法改革的锐气,服务大局的正气,反腐倡廉的硬气,是一个求真务实的好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数据详实,语言精练,工作务实,成绩显著。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工作提出七点建议:1、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指导。从今年3月1日起,玉溪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指导和立法专家队伍培训,建立健全立法审查、备案制度,确保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保证立法质量,真正实现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目的。2、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省人大常委会要针对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情况,突出重点,把涉及经济和社会大局的问题确定为监督议题,将政府工作中推行难度大、社会发展又需要、群众期盼解决的难题纳入监督范畴,将社会反响强烈、群众议论集中的焦点热点问题列为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3、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研究解决力度。各级法院强化源头治理,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释法析理和息诉服判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4、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执行难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各级法院,逐年增多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和多年未执结案件数量,充分反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严峻现实。各级法院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的支持,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审判与执行的关系。5、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当前,在行政执法领域,依然存在执法不严、效率低下、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新途径、新办法,对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权的行为,积极主动地督促其纠正。6、充分利用“互联网+”做好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7、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采取抗诉、检察建议等办法,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谢兴荣代表说,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多岗位任职的工作经验优势,忠于党,忠于宪法和法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识大局、顾大体、抓落实,圆满完成了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呈现出了许多工作亮点和特点,成效非常明显。2016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切实可行。“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建议: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设区的州市给予了立法权,为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建议省市两级要改进和规范立法工作,并加强对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关心,提高立法质量。2、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刚性监督方式,做到在监督中支持、理解中监督。3、省“两院”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巡回法庭等好做法,加大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司法弊端,严格纠正冤假错案,让每一个公民真正享受到司法公平正义。4、重视加强“两院”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法官、职业检察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张建国代表说,常委会工作报告文字简明扼要,内容丰富详实,文风低调朴实。省人大常委会一年的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有经验,特别是去年年初确定的14项深化改革的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实属不易。同时,有20项与全省依法治省有直接关系重要举措也已顺利开展并扎实推进。所以,对省人大常委会去年的工作应给予高度评价。2016年的工作,着重强调切实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依据人大的四项职权,踏踏实实做好人大的本职工作,这是完全正确的,可行的。尽管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但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相信能很好地完成党中央、省委和云南人民交给的光荣使命。

张德文代表建议,1、在立法工作中,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筛选把关好立法项目。2、“两院”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工作宣传力度。

陈豪省长在参加昭通代表团审议时说,省人大常委会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都作得非常好。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检“两院”的工作成绩可圈可点,都自觉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推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个报告中对2016年的工作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实在,我都赞成。

2015年,昭通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一些指标完成得较好,但是生产总值和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低于全省,这说明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今年,昭通市要认真研究,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恢复重建带动城乡建设发生明显变化,拉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昭通市要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做到精准发展。优势是发展的动力和基础,要利用好区位、资源、劳动力等优势,挖掘和传承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促进昭通跨越发展。短板是努力的方向,要着重分析形成短板的主观原因,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领导现代经济、产业发展等工作的能力。昭通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正发生积极变化,干事创业精气神足,这在脱贫攻坚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大家要勇于责任担当,增强服务意识,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昭通能否抓住机遇实现跨域发展,领导干部是关键。对于昭通的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第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昭通是全省脱贫攻坚的重点地区,扶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要求,把工作抓得更精、更准、更实。一是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基础设施瓶颈。要善于抓项目,高标准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全力加强综合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补齐发展短板。二是培育致富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对于主导产业,每年都要制定详细的发展目标,逐步推动产业向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发展。发展高原特色农业,要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承接产业转移时,要结合本地发展需要接收适宜的产业,招商引资也要做到精准。三是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治贫先治愚,教育发展好了,就能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昭通是人力资源大市,加快转移富余劳动力是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的有效途径。要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引导贫困家庭中没有考上高中的初中生、没有考上大学的高中生接受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增加工资收入。四是突出重点,争取镇彝威革命老区尽早脱贫。镇彝威革命老区是昭通脱贫攻坚的“硬骨头”,要集中力量实施好镇雄、彝良、威信革命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行动计划,做到配套的政策、配置的力量精准到位。针对产业滞后,要充分发挥优势,打好“生态牌”、“旅游牌”,鼓励发展电商,开拓市场;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要实施医疗救助;针对生态核心区和“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农村贫困人口,要抓紧推进易地扶贫、整村搬迁;针对无力脱贫的鳏寡病残,要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要做到各类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变“撒胡椒面”为“打组合拳”,防止资金使用“碎片化”,力争扶贫资金用出最大效益。确保实现2017年威信、2018年镇雄和彝良摘帽,三县现行标准下的5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此外,脱贫攻坚任务要实实在在地完成,决不能弄虚作假。

第二,要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要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的居民住房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任务,扎实地实施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别是要用好重建资金,精心培育好灾区主导产业,把恢复重建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提升灾区内生发展动力,为灾区经济社会持续较好较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做到恢复重建结束之时就是灾区人民全面脱贫之日。

第三,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是我们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指导方针。昭通作为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门户,是金沙江进入长江的最后一道生态屏障,在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要把“绿色化”、“生态化”贯穿到转型发展的全过程,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金沙江等重点流域保护。要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覆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管理,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整治环境问题。

第四,认真抓好全年的开局工作。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一季度又是全年开端,抓好开局工作十分重要。省“两会”结束后就是春节,要提前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作风建设,清除“假期综合症”的影响。要狠抓项目实施,加大在建项目的推进力度。要搞好冬春农业生产,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保障。要全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确保灾区的物资供应;结合“走基层”活动,及时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关心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高寒山区的贫困群众和残疾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产生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希望昭通市用3年的时间实现经济总量突破千亿元,如期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任务,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郭大进代表说,陈豪省长在报告中提到的“三个依靠”,是我们“十三五”期间发展的巨大动力。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集结号吹响之际,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未来五年GDP年均增长8.5%的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昭通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乌蒙山革命老区,也是各种机遇聚集的地区,存在“五个并存”实际。“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的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要求,抓住精准脱贫、镇彝威革命老区发展和国家、省重大战略实施等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设滇川黔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和成渝经济区的重要门户、中国面向南亚和东南亚开放重要经济走廊、中国西部新型载能产业和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基地、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国西南新兴旅游目的地,着力抓好9个方面的工作:1、抓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抓交通先行,着力打牢基础设施;3、打造产业培育升级版;4、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5、大力实施教育兴昭战略;6、大力实施生态文明战略;7、突出经济转型升级,全力稳定经济发展;8、全力以赴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9、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杨保建代表说,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千头万绪,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协助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等重点工作中,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和沟通协调,使重点工作富有成效;常规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立法更科学民主,质量更高;监督有重点、有成效。但也存在对代表建议落实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真正代表人民把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行使好。“两院”工作越来越好,报告也作得很好,成绩突出,亮点很多,还积极探索了一些具有开创性的工作机制。建议:人大和“一府两院”要立足各自职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的普及和宣传。

和炳寿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成绩用实绩说话,分析不足从严从实;工作安排重点突出,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精神,符合人大工作特点和实际。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做得好、亮点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四项职权,在推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工作和报告表示满意。建议:1、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强化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好法定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好组成人员和代表作用,提高人大监督质量和实效。2、加强对州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多出点子、想办法,帮助协调解决好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两院”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工作安排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和当前实际,赞同两个报告。建议:1、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从根本上研究解决好基层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编制不足”等问题。2、认真研究解决好少数民族地方法官、检察官队伍成长进步相对缓慢的问题,希望重视解决好丽江法检“两院”班子10多年不流动的问题。3、加大对基层“两院”基础设施,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方面经费支持和技术指导的力度,解决基层“两院”硬件支撑不足的问题。

康仲明代表说,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满意,完全赞同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在立、改、废上狠下功夫,做了大量工作;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两院”认真对待和办理代表建议,充分体现了对代表的尊重;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有成效,取得了好经验;扎实做好基层服务工作,方便了基层群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加强了人大司法监督。建议:1、加大对抗诉和涉法涉诉案件的审理力度。2、认真研究留住“法检”人才的政策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3、妥善处理好法官招录与使用的关系,尽量让实践经验丰富的少数民族法院干部成为法官。

和红梅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安排工作科学具体、切实可行。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行使人大职权,发挥了职能作用,特别是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给予了许多关注和支持,提供了许多话语权,促进了人民团体维权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1、将妇女权益保障和反家暴方面的立法工作列入今年的重要议事日程。2、在村“两委”换届中提高女性比例。

和良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服务大局、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实践性,是一个贯彻中央要求、符合云南实际、坚持与时俱进、体现依法履职的好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四方面亮点:一是突出了服务中心的大局意识;二是体现了人大制度的特点优势;三是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四是加强了人大的自身建设。建议:1、尽快制订云南省边境地区人员出入境管理条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边境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2、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对中石油安宁炼厂项目建设的视察和调研。对“两院”工作建议:必须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意识,切实把“疑罪从无”的理念贯穿到司法实践的各个环节。

郑艺代表说,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实在,文字精练、文风朴实。报告各有亮点,感受很深。人大工作立法有重点,监督有力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实效,人事任免有质量,代表工作有提高,自身建设有成效。建议:多组织基层代表出省参观学习。省高院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了法律效力,审判质量中体现了工作水平,执行工作中彰显了法律权威,司法改革中体现了党的领导,自身建设中体现了从严要求。检察院工作服务大局有成效,法律监督有力度,批捕起诉有质量,惩治腐败有震慑,自身建设有高度。对“两院”工作的建议:1、多以案说法,在具体案件剖析中普法,切实让公民知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好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2、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各种经济诈骗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增多的现象,既要严打、更要严防。

张佐代表说,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工作和报告满意。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议:1、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2、依法有序组织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两院”的工作建议:1、加大对基层司法改革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对民族文化多元的边疆贫困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科学方案。2、加强基层“两院”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司法干部的培养和使用。3、加大统筹力度,推进基层“两院”信息化建设,形成公开、透明、开放的阳光司法体制。4、建立并实行重大司法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核心,立好法、立良法。二要认真落实好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宣誓人员责任意识、宪法意识。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惩处行贿和受贿犯罪方面的研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优化整个社会环境;要注重预防工作,通过司法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及时提出预防工作意见建议。

董保同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要严格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下大力气抓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跟踪落实。二要加强对县改区和地方立法的指导,在重视“九湖”水环境立法调研的同时,加强对珠江上游南盘江流域水环境立法调研,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革等的调研和监督。“两院”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加大矛盾的化解和调处力度,努力息诉息访息争。

李雪松代表说,法院要在司法为民、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公正司法水平、推进司法改革、实现科技化和信息化、队伍建设上下更大的功夫,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有担当、职业化、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马宝功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要积极研究探索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大常委会,弥补人大审查监督薄弱环节,增强对各类开发区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二是要向全国人大建议修改地方组织法,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街道人大工作地位、作用,规范基层人大审查监督工作。建议“两院”:一是要继续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省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实事求是核定州(市)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并给予曲靖倾斜。二是要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干部培养、交流和使用工作。

王江华代表建议,省检察院、省法院在下步的司法体制改革中,要加大在全省范围内统筹使用检察官员额、法官员额,缓解办案力量短缺的困难。

张杰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州市和县乡人大的联系,提供交流平台,让基层人大对其它地方的先进经验有所学习和借鉴。二是加大对人大系统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干部队伍更好履职,促进代表作用更好发挥。三是省检察院要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加大宣传,健全、完善相关预防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

殷东青、王涛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人大工作,加强刚性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二是法院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等案件调处、审判工作,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三是检察院要进一步完善自侦案件的程序,规范办案行为。

唐开荣、吕品红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改善监督方式,强化立法和监督工作。“两院”要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纠纷案件加大办理力度,及时化解涉法涉诉矛盾。

梁志强、王涛、凃勇、保家礼、寸颖等代表建议,要根据办案数量、辖区面积等因素,加强对基层法院、检察院人员队伍建设,适当将人员编制、人员待遇、经费保障等向基层倾斜,解决基层法检“两院”“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要争取每个乡镇都设立法庭,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讼时间和成本。

凃勇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通过立法规范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并加强对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的培训,激发履职热情,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两院”一是要进一步统一和强化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的资产、银行存款“冻结”行为,提高执行力;二是要切实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久拖不结行为的惩戒力度。

王松平代表建议,“两院”要高度关注“去产能、去库存”等经济案例的审判和调处。

梁志强、张杰、张石飞等代表建议,要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陪审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切实保障陪审员发挥作用。

任晓丹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扩大联系代表范围,让基层代表更好地反映民情,表达民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十二五”期间的审判工作进一步深入调研总结,细分各类别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促进其改进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的稳定。

杨爱国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监督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法院要加大对公然挑衅法律尊严和法官威严的当事人的打击力度。

合子祥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快制定散杂民族地区的工作条例的立法进程和速度,促进其经济社会较好发展。“两院”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经济领域、赌博及高利贷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杨文荣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基层人大对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落实力度,加强对县级人大工作的指导,促进基层人大更好开展工作。“两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要加大研究和落实的力度,加强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力度,使改革成效得到更好地体现。

刘德文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好环保世纪行活动。二是要规范各级人代会法定列席人员以外的列席人员。省高院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先进法官事迹的宣传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法律效果;二要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审判力度,有效化解因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引起的社会矛盾。省检察院一要加大构筑防火墙的宣传力度,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二要加大对基层村委会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唐宝友、王江华、杨文荣、保家礼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培训指导工作,有效规范立法的权限、范围、程序,保障州市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促进立法体现地方特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重视地方立法人才的培养。

龚加武代表建议,一是强化宣传和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顺畅的“民告官”的氛围,提高民众“信法不信访”的法制意识。二是创造“官告民”的法制环境,逐步建立行政长官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张迦茚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及市县人大常委会要督促本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关爱力度。

万黄金麦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对旅游开发建设尤其是山区旅游,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原有自然生态的保护力度。

刘海芳代表建议,一是由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交办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方式改为由省人民政府进行交办。二是组织对议案建议承办机构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办结率和解决率。三是应对街道办事处如何开展人大工作进行调研,拟出台规范性的指导意见,促进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四是要继续重视代表工作,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进行调研,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五是要加大对州(市)立法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对州(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州(市)立法工作的需要,推进州(市)立法工作科学发展。建议“两院”一是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两院”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要适应新形势对法检“两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司法改革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王宏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引入和推广第三方起草法规案的方式开展立法工作,防止立法部门化和地方化;要加大对行政机关特别是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的宽度和深度。省高院要严格贯彻领导干部干预过问司法登记制度,尤其是在执行、审判工作中的干预行为要严格登记,各级各部门也要大力支持法检“两院”的工作。

李玉雪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根据环保法第27条相关规定,依法专题听取和审议云南省年度环境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唐宝友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法律更好实施。法院在民商事诉讼案件的审判中,应采取更加科学适当的方式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使审判结果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展宏斌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订;加大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力度。

贺勇代表说,马龙县人大常委会自2015年开展“我为选民办实事”以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总结基层经验,积极推广人大代表为选民办实事工作,调动选民政治热情,增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陈锐、杨美凤代表建议,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在基层“以案释法”工作和宣传力度,扩大对特殊案件公开审理的范围,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彰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张石飞代表建议,省法院在职务犯罪上要注意实现量刑的均衡。省检察院要加强对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刑事判决的权威性得到落实、取信于民。

肖坤全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改进各级人大内设机构的设置,优化职能职责,加强和改进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年龄、知识结构,增强人大机关的工作活力。有些具体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部门,对基层省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不够重视,办理态度不好、居高临下,应当督促其转变作风、改进方式。

王涛、保家礼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把民生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既要重视立法工作,更应该重视执法检察工作,要采取调查、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和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两院”要进一步加强资产资源信息共享,探索完善案件执行新机制,强化对生效案件的执行力度。

唐宝友、刘德文、文椒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大对民生工程、尤其是“五网”工程和扶贫工程的监督力度。要对老百姓关注的如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要督促司法和行政机关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唐玉生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对煤炭产业、“僵尸”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支持扶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两院”一要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尽量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时间,降低诉讼成本;二要加大对生效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三要适当增大“息诉复判”案件诉讼费用退还比例,取消不必要的案件诉讼证件要求;四要加大对违反保护民营企业法律法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保家礼代表建议,“两院”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均衡,确保量刑公正。

李小生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三权三证”的立法工作,完善抵押、担保、流转等制度建设,解决金融支持“三农”工作的瓶颈制约;要加强民间借贷行为的立法调研工作。

唐平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国企改革项目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改进相关工作措施。

寸颖、唐平等代表建议,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好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让广大青少年从小尊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审查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文椒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进行修订,明确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是否要扣除第三责任人赔付部分。

唐开荣、王松平、吕品红、王涛、凃勇、张石飞、刘德文、龚加武、合子祥、唐玉生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式,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考核测评力度,提高解决率、办结率,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要对省人民政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李林、何宏祥等代表建议,要切实提高“两院”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继续加强对“两院”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司法工作的社会效果。

张琼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大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建设、培训和宣传力度,开发、加载、明晰相关功能模块。人代会期间,除“一府两院”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同时发放纸质材料以外,其他材料可以通过履职平台向人大代表推送,把人代会开成绿色节约的人代会。

李纪恒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两院”工作报告,总结成绩符合实际,查找问题客观实在,部署工作明确具体,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彰显了为民情怀,回应了群众关切,我完全赞同。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位”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贴中心、紧扣重点、紧盯民生,依法履职、创新作为,为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滇中重镇,楚雄州要把自身发展的“小逻辑”放到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逻辑”中来把握,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和落实到改革发展全过程,致力于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不断推动发展新实践、开创发展新局面,力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走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前列。第一,要下大力气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建成滇中1小时交通圈、畅通通往滇西方向的“大动脉”,加快以综合交通为重点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把楚雄“承东启西、北上南下”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要以打造城市综合体、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和防洪防涝等基础设施、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为重点,统筹推进城镇地上、地下硬件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扩大内需潜力。要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村电网改造、防洪抗旱减灾以及农机作业配套设施等建设的投入,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改善村容村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与现代化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第二,要下大力气抓好产业优化升级。要适应消费升级需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把现代科技成果、新商业模式引入到农业结构调整中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推动农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努力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金沙江和元江流域低热河谷地区具有独特的气候资源优势,要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建设绿色生态高效农业片区。要摆脱以往的路径依赖,坚持走创新驱动、绿色低碳、两化融合、结构优化的发展路子,抓好烟草、冶金等传统制造业的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以园区为载体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和现代化产业基地,促进工业做优做特。当前,生态养生、休闲旅游、观光农业等需求正处在持续增长阶段,要抓住机遇,改善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促进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产业相得益彰、共促共进,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第三,要下大力气抓好开放合作。要着力推进思想解放,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创新意识,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发展思路的大拓展、改革深化的大突破和对外开放深度广度的大提高。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成昆经济带、攀西经济区和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有效承接昆明市的辐射带动,强化与周边州市的互动发展与功能互补,实现借势发展、错位发展、共赢发展。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和招大引强工作。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使改革更加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生所向。第四,要下大力气抓好民生福祉。要把握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内涵要求,重点在减少相对贫困、补齐全面小康短板、促进共同富裕上下功夫,让发展更有“温度”,让老百姓的幸福更有“质感”。要在保就业稳定、保义务教育、保基本医疗、保基本养老、保民生底线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继续改善城乡居民基本居住条件,让全体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好“五个一批”工程,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到户到人帮扶责任,加大资金、政策、工作等投入力度,提高脱贫攻坚实效。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推动绿色发展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第五,要下大力气抓好干部素养和能力提高。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不能坐着等、站着看,更不能畏惧不前、因循守旧,必须提高各级干部的素养和能力,雷厉风行、殚思极虑,拿出奋发进取的状态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干字当先、干在实处,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要把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深理解、深化认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五大发展理念转化为谋划发展的具体思路,转化为落实发展任务的工作举措,转化为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让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蕴含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奋力拼搏。要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能力,让他们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大力整治“庸懒散软”现象,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正、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各级干部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严”的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以“实”的干劲抓好发展任务。

李泽良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在培训人大代表上下功夫,拓宽渠道和知识领域,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两院”要加大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孙学华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快推进对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授权,加强扶持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队伍建设,增加人员,提升立法能力。2、“两院”要总结和完善司法改革试点的经验,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3、对热点民商等纠纷可以和高校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和应对措施的研究。4、加强定向培养民族地区法官、检察官双语后备人才,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基层法官、检察官能力和素质。关爱干警身心健康、思想政治教育、成长平台建设。

黄秋苹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应该根据“十三五”规划实际及时调整,以体现立法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2、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研究院的作用,加强立法前的评估和立法后的评价工作。3、将昆明中院作为司法改革6个试点中的试点来扶持,从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倾斜。4、“两院”年轻法官辞职现象越来越严重,应该引起重视;加大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增加司法辅助人员数量。5、探索新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办法,建立联合救助制度,给予就业等其他方面的救助,提高维稳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李开德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视察。要对今年先行脱贫摘帽的12个贫困县的扶贫工作开展检查或调研。2、“两院”要加大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基层法官检察官的交流提拔力度。3、“两院”对司法扶贫多做一些探索,对贫困家庭多些关心帮助。

李忠德代表建议,1、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基层村民委员会选举换届要监督到位。2、省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对云龙水库、清水海水库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问题进行检查和调研,加大监督力度,帮助指导解决问题。3、省人大要加强对精准脱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张勤勋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对农村三资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土地流转的确权登记等方面加强立法,规范工作,督促推进。2、在开展司法改革实行法官员额制以后,基层办案法官的数量一定要保证,上级“两院”对基层法官、检察官数量上要给予倾斜。

叶明代表建议, 1、加强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和效率,降低立法成本。2、切实提高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视力度,建立一套对办理工作评分量化的考核评分机制,督促有关省级部门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3、“两院”要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昆明知识产权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验。4、对知识产权的培育、引进应当利用社会资源并建立专家系统和专业机构。

周开龙代表建议,1、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办理,在时序上要作一定优化,让有关部门有充分时间把好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程序梳理出来,并列入政府的工作之中,有效提高代表的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2、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要充分发挥好社会治理的优势作用,基层法院要从法律的途径进一步降低立案标准,多为基层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诉求渠道。3、加大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反映突出的贪腐问题的查处力度,降低检察院对涉案人员的立案标准,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方式要多样化,以增大教育面。

代俊峰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省政府融入到国家战略的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降低民商案件比例;从优待警,在小的案件上宽严相济。

杨文惠代表建议,1、加大对妇女儿童保护的法律援助,严厉惩处侵犯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的违法案件。2、加大对从事法检工作的妇女干部的保护和关心。

马丽波代表建议,1、省人大对代表的建议落实要有量化的标准,不能仅用满意或不满意来衡量,切实提高建议办结质量和效率。2、对基层人大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支持。3、“两院”要组织对民间借贷、诈骗等案件进行归类总结,教育群众更好的预防和维护合法权益。

岳为民、傅希、马银海代表建议,1、“两院”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两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加强对基层司法部门的工作指导。3、进一步加大县级法检两长的任职交流。

戚永宏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定位准确、履职到位、工作成效显著,充分体现了服务大局的本质属性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通过认真履行“四权”,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提出了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结率和满意度的建议;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突出了依法治国鲜明主题,顺应了全面深化改革实际要求,切实体现了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议省高院要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真正彰显法律权威。

马凤伦代表说,1、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特别要加大对扶贫工作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2、及时对有关部门办理建议情况进行评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监督机制,真正提高议案建议解决率;3、法院要高度重视近年来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上升问题,努力提高庭审执结率,有针对性的解决执行难问题;4、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

朱燕代表建议,1、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树立程序优先观念,确保程序合法规范;2、要加强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在每个案件中都能彰显公平正义;3、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采取以案释法、情景剧和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

沈曙昆代表建议,1、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2、法、检两院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努力推动司法改革,完善司法配套措施,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李培山代表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特别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监督,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加强自身和司法队伍建设。

刘燕琨代表建议,1、要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继续坚持司法惠民,加大司法扶贫;2、要真正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改革;3、做好少数民族双语定向生的培养建设工作,优化基层司法人员队伍;4、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维权。

郭希林代表建议,1、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高站位、广区域、深层次的进行探讨研究,更好的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2、法、检两院要以典型案例为基础,针对重点人群加强法制宣传;3、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李清、邱德齐、岳天德代表建议,1、要全面推行无纸化会议,减少纸质材料发放,压缩会议成本,避免文件资料泄密;2、法、检两院要加大案件审判办理力度,做好重大案件证据收集,提高审判质量,避免冤假错案发生;3、针对执行难问题,要提前介入、深入调查,提高执结率,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段司敏代表建议,要将中小学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列入人大立法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要多向基层、农村延伸,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进行宣传,真正推动依法治省进程。

段云龙代表建议,1、要加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和参与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好人大机关在建议办理中的作用;2、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3、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打车软件营运和群体性冲突纠纷事件,要深入调查研究,合理合法解决;4、对于罪行恶劣的犯罪,不应设追诉期的限制。

刘然、许睿代表建议,1、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采取视察、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完善问题清单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利益;2、法、检两院要在司法改革过程中,研究落实好“员额制”,科学配备司法人员。

舒群代表建议,1、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督办机制,及时开展办理工作评议,对于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要深入调查取得数据,不能使代表“被满意”;2、要加强预算监督,科学合理进行预算拨款,不能年底突击拨款。

许昕代表建议,1、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监督,公布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益和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新预算法的执法检查工作;2、要针对二孩政策的出台,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具体措施。

拉玛·兴高(列席)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语言精练,内容全面,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高度,凝聚了人大常委会、两院的全年工作心血。建议:要把惩治犯罪和挽留损失放在同等高度,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杨建洪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一是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开得非常成功,对人大工作从理论到实践提高了要求。二是立法工作得到加强,设区的市的立法工作全面展开。三是监督实效更加明显,有力推动了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两院”去年工作有很多创新,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州市立法工作的指导,使州市立法起好步、立良法、树标杆;2、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3、“两院”要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合力,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李正阳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一是认真行使“四权”,履职认真负责,尤其是在监督权的行使上是有创新的,对改进和规范政府工作力度加强,措施有力。授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意义重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很大。人事任免权的履行到位,党委的意图得以全面实现;二是工作中做到“三个自觉”,即自觉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自觉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事项上坚持向省委报告。三是对今后工作的部署方向明确,指导性强。“两院”工作做得好,报告写得好,文风朴实、文字精炼。一是讲大局,主动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体现了“三严三实”的要求。二是抓主业,立案数量大幅增长,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三是抓改革,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司法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四是抓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贯彻了党的群众路线。五是抓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卓有成效,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六是抓信息化,既重视硬件建设,也重视软件应用。建议:1、请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保山市的立法工作重点支持和指导,以开展短期培训等方式确保保山立法的水平和质量;2、希望省“两院”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保持工作的良好劲头。

李艳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上做得很实,执法监督工作方面成效明显,重大事项决定上履职到位,代表工作开展有声有色。“两院”队伍建设抓得实,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在设区的市履行立法权上给予指导和支持;2、省人大要多指导基层人大的工作。3、“两院”要加大对社会和群众的普法力度。

杨根庆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工作做得很实、很具体,对今年工作的部署全面合理。“两院”去年在服务大局和自身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议:1、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培训;2、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3、加强监督,解决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4、“两院”在司法改革中既要落实好司法责任制,又要落实好司法职业保障,解决好基层人员的待遇问题;5、省高院要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诉调衔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6、省检察院要加强研究预防、发现、打击基层腐败和职务犯罪问题。

段登位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去年一是把握政治方向稳,二是围绕工作大局紧,三是与人民群众关系近,四是依法履职严。“两院”报告一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体现了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三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体现公平正义。建议:1、对昌宁田园城市进行立法保护;2、通过“上挂下派”的方式加强基层“两院”人才培养;3、继续把昌宁“两院”作为省“两院”的挂钩帮扶对象。

辉波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工作一是围绕重点,开展有力;二是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三是重大事项决定科学高效;四是人事任免依法规范;五是代表工作有声有色。“两院”在过去一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自身建设,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和服务大局上做了很多工作。建议:1、加强对州市的立法工作指导;2、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3、省“两院”进一步发挥自身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加大普法力度。

段生荣代表说,三个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体现法制,注重民生,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针对性强,符合云南实际。建议:1、请省人大加强对州市的立法工作指导,尤其在立法上对边境中心城市给予指导支持;2、省高院在办案过程中要继续坚持为民便民,满足人民群众需求;3、加大执行力度,体现司法公信;4、通过案件审理面向社会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5、省“两院”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完善对基层“两院”的考核机制;6、“两院”要把有限的资源尽可能的配置在基层。

蒋兆岗、魏勇代表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语言精练,文体规范,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上针对性强,在法治云南建设方面成效明显,在人事任免上工作顺畅。“两院”报告更加务实严谨,在支持基层“两院”建设上成效显著,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塑造了良好司法形象。建议:1、进一步强化人大立法和执法监督职能。2、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骗贷等经济违法犯罪提前介入、加强预判并强化宣传。

范华平代表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推动全省法制建设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依法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工作成效明显。建议:1、强化换届选举纪律,保证代表选举工作圆满成功;2、中央对加强人大代表管理提出了要求,要落实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强化代表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对法检两院报告表示赞同,对省法检两院工作表示满意。法检两院在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方面做得很好,在联系代表、接受监督方面也做得很好。建议:1、法院“干警”这一称谓不太准确,应予规范;2、法检两院报告应进一步充实不同案件有关数据,以便更直观地反映各项工作情况;3、高度重视司法改革,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宣传引导,防止改革中出现不公正、工作不规范等问题;4、探索规范缓刑适用,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作用;5、重视解决司法队伍人员不足、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

张绍雄代表说,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表示满意,对报告表示赞同。谈三点看法:1、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监督法明确了7类监督方式,其中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审议决定等刚性监督手段在实践中运用得很少。要改进监督工作,提升人大监督水平,就要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意识,提高对做好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估价人大工作。一方面,人大干部要加强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树立担当精神,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能力;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一府两院”领导同志要着力增强法制意识、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2、人大代表要理直气壮、积极履行职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增强履职能力。3、昭通是我省首批被授权可以开展地方立法的设区的市。今后立法工作中,要结合实际,不盲目、不草率、不跟风,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力求立有用的法、管用的法。对法检两院报告表示赞同。建议:1、检察院报告中各类案件分项及总计的数量都应表述清楚。2、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法检两院“四项”改革中,员额制改革涉及核心,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关键,要切实推进员额制改革,避免改革“换汤不换药”,同时维护好队伍稳定,稳步探索推进试点工作。要健全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提高法官和助理的基本待遇,完善科学的办案质量评价机制。3、要着力解决好“两高”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脱节的问题。4、要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

石邦云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2015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既肯定了成绩,又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思路清晰,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作为代表非常满意。报告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进展;二是在加强与代表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举措;三是在推进完善人大工作上有新成效;四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面貌。建议:1、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2、进一步加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在立法过程中尽可能扩大开放程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讨论中来,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3、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加大对基层中心法庭的建设力度,在设置乡镇法庭上认真调研、合理配置。

白孝华、刘向荣、张翼明、党兴阳、杨家斌、卢敏、吴敏、成忠龙、吕磊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符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客观实在总结了2015年的工作,精准找出了存在的问题,结合省委工作重点,对2016年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方式大为改进,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法检两院报告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成绩,司法惠民进一步改善,司法公开落实较好,和代表的联系更加密切。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应在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方面做更多工作;2、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3、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4、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5、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调研,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近期应加大对有害生物入侵方面的立法工作,保护云南生物多样性。

杨家斌、丁开路、尹朝禹、张海燕、宋万永代表建议,1、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设法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加大两院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的交流和培养力度;2、进一步加强对县(市)法检两院工作的指导;3、建立以办案数量质量为核心的法官检察官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4、省级法检两院要积极向上反映,促成刑法修正案九的司法解释及时出台;5、统筹实施省、市、县三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高起点把相关功能一次性规划到位。

邹强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着力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在过去的一年中,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省的地方性法规14件、废止1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和修订单行条例10件,批准昆明市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5件,为云南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承担2015年的14项深化改革任务全面完成,20项依法治省重要举措如期推进。感到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倍受鼓舞。常委会工作报告对2016年的主要任务部署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务实,我完全同意这个报告。2015年,“两院”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两院”工作报告对2016年的工作任务部署,紧紧围绕为云南“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谋篇布局,工作重点突出,符合云南实际,我完全同意“两院”的工作报告。建议:一是要加大对军事法规的宣传和军事设施的保护力度。二是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希望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立法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三是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了要“加强水资源保护、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建议把部队饮用水安全也加上。

师书民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站立点高、聚焦点准、落脚点实,回顾工作实在,查找问题客观,部署工作具体,我完全同意。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二是“两院”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三是继续加快落实司法援助和救助制度,特别是针对军队单位以及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到边防”等法律援助、法制咨询、法纪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官兵合法权益。

张建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非常精炼,都只有短短的十几页,内容非常清新,没有多余的话语,却蕴含了大量的工作,反映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之处很多,我完全同意。建议:一是涉军维权的问题这些年有很多反映,报告中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方面监督的内容提得较多,但对涉军维权方面提得很少,建议从人大监督职能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涉军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确保涉军法律法规落实见效。二是在城市规划和推进旅游强省方面监督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在城市规划中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重复投资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还有就是在旅游强省方面规划也不够,没有很好地体现云南的特色,需进一步搞好规划。三是人大要加大对涉军问题的专项视察,解决好一些难以解决的涉军问题。

廖葵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两院”的工作报告文风简朴、内容丰富、实事求是,我完全赞成。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体现出人大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尤其是立法工作注意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坚持把立法和改革发展稳定相衔接,重视民族立法和中心城市立法,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声,及时制定了法规,确保有法可依。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两院”的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大量数据作支撑,实事求是地反映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创新、有办法。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立法的同时,继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创新普法形式,采取有效措施,让法律法规深入百姓心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两院”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信息诈骗和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

陈明彬、黄涛、张运铎代表建议,一是要加大涉军制度规定的监督和宣传力度,“两院”在开展送法下基层时,也应把部队纳入其中,广泛开展送法“进军营、进边关、进哨所”活动。二是要用好民间调解员,发动群众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可以大幅度减少民事诉讼案件。三是实行“黑名单”公开,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社会,倡导做诚信守法公民。四是人大在规划立法中要体现更多的军民融合意识,统筹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不断提升军民融合的法制化水平。

罗杰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很实、很新,深入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实事求是、亮点纷呈,分析问题不遮不掩,安排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符合云南实际,完全赞成。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紧贴中心服务发展、有序有效推进立法、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等方面很有作为,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省“两院”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项工作有声有色,为法治云南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提供了保障。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工作满意,建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方面,1、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州市人大的指导,促进基层人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大胆履职。2、对丽江立法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使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两院”工作方面,1、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举措和机制,在司法改革中支持民族、旅游地区的基层司法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保障和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加大干部的培训、交流力度。2、丽江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希望省里统筹考虑,给予基层基础薄弱的地方支持和帮助。3、在继续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等案件的同时,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推进廉政建设。4、希望省政府进一步支持法检系统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

吕云芳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详实、文字精炼、重点突出,“两院”报告用大量的数据说话,总结成绩实事求是,部署任务科学合理。赞同三个报告。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依法履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立法与监督并重,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适当采取钢性监督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2、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阳光公正司法。

和慧军代表建议,对省人大常委会:1、建立健全常委会领导和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切实督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2、专题询问要形成常态化,通过专题询问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3、多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到省外考察学习。对省“两院”: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解决好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曹金明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在推动发展、促进改革、推进法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两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工作报告都体现了工作卓有成效、思路清晰明了、重点明确突出的特点。对人大常委会工作建议:1、加大对民族地方立法的指导,促进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2、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对“两院”工作建议:1、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便捷处理投诉。2、加强基层“两院”司法能力和队伍建设,按改革要求充实县级法检队伍。

沙文明代表建议,对省人大常委会:1、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的行使。2、通过提高立法质量和促进选举公正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推进民主化进程。3、解决好民族贫困地区人大干部的结构和交流问题。对省法院:1、充分发挥个案审判的教育和引导作用。2、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加大力度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3、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工作在民事审判中的作用。4、加强涉农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及执行工作。对省检察院:1、基层检察官编制要考虑少数民族检察官比例。2、充分保证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经费。

杨尔车竹玛代表说,“两院”要加强对警示教育基地的投入、管理和运用,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检察院重视和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够,要解决好体制机制不全、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建议:1、加强对惠民利民工程的监管,超前预防腐败。2、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3、加强对羁押人员必要性审查。

熊竹兰代表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与基层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得好。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满意,对“两院”工作满意。对省法院建议:加强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的协调,解决永胜县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资金,并尽快拨付。

倪月红(列席)建议,加大对代表建议特别是基层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确保代表所提的建议能够真正办理落实好,使代表的建议积极性不受打击。

赵乐静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客观实在、实事求是,我完全赞同。对省人大常委会提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立法工作的指导;二是抓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有关规定的执行,进一步发挥人大在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方面的作用。对省法院提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权威。二是重视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经验总结,注重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的解决和优化,确保改革可持续推进。对省检察院提两点建议:一是加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升应对新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李春荣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州市立法工作的指导。二是省人大常委会在督促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办理中,要重点研究如何提高解决率的问题。三是省法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四是省检察院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

魏文生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改进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方式方法,特别要督促落实好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二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一定要结合边疆少数民族的实际,特别要注重对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养。

杨棚棚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培训和帮助;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顶层设计时,要更加关注解决基层“两院”的人、财、物的问题;三是法官、检察官要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观念,追求公平正义,省“两院”要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

罗金玲代表建议,一是会议期间的简报及部分材料可通过代表服务管理平台发放,尽量减少会议开支。二是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采取一些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进行普法教育。

李波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特别是多年提出而未能解决的建议要进行专题调研;二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特别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通过立法来规范社会管理;三是省“两院”要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危害公共安全、贩毒的犯罪分子。四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做到办案与教育预防相结合。

杨尊荣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加大法规清理工作,提高法规的适用性。二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边境口岸经济合作区建设工作的监督,促进沿边经济发展,加快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已判决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审判机关的工作成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环境。

张晓娟代表建议,一是继续在增强监督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二是继续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经费。三是继续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法律宣传进乡(镇)、村(组)、社区、学校常态化。四是人大常委会、“两院”要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禁毒防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夏江萍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力度,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应列为常规性监督范畴。二是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力度,从数量和领域方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储备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让人民陪审员普遍化、多样化。三是省检察院要加强对行贿行为的查办力度。

杨丽萍代表建议,一是加强“两院”队伍建设;二是法院要从如何方便群众、如何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加强基层法庭建设;三是案件办理要严格程序,从速从快,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四是加大对动物及畜产品走私的打击力度。

张寒春代表建议,一是请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内对实现贫困摘帽的12个贫困县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为全省2020年脱贫摘帽建言献策;二是法院、检察院要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向青少年售毒、零星贩毒的打击力度。

刀永良代表建议,一是省“两院”要结合实际,坚持按需设岗,合理核定编制,完善编制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检“两院”运转顺畅,更好地服务大局;二是尽快制定出台对员额外、编制外人员的管理办法,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统筹考虑,着力解决编制外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待遇差等问题。

陈远梅、那洪奇、吴应萍代表建议,一是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好监督作用,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程,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大对基层代表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三是要更加注重司法队伍的建设及司法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更好的推进依法治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情,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搭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平台,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通道,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刘明辉代表建议,要正确引导新闻舆论和规范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使不同民族、不同职业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卢显林代表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系,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府全口径预算,切实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出新招、出实招、出好招,突出特点、重点、亮点,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有声有色,呈现出立法质量高、大局意识强、监督手段新、代表工作实、服务质量好五个特点,为全省的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完全赞同报告。建议:一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做到高而精、出精品、立良法,有针对性、实效性;重视立法后评估,不断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增强权威性、合法性、针对性。二是加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力度。三是加大对改善基层人大工作条件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大对人代会和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力度。“两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主题,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对队伍中的违纪违法做到“零容忍”,克服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法外因素的干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公信力和司法队伍形象大幅度提升。在立案、结案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体现了执法理念的成熟,有效惩治了犯罪,促进了边疆和谐稳定,提高了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工作中的新特点、新亮点可圈可点,凝聚了法治正能量。“两院”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和平台,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做得好,报告写得好,完全同意两个报告。建议:一是持续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对当前民间高利贷、非法集资融资、传销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做好释法工作。三是加大案件公开审理和农村巡回办案的审判力度,不断提高案件的结案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规范涉法涉诉信访的有效途径,确保正常的信访秩序。四是尽快促进社会各方面充分运用行贿犯罪查询平台,切实打击行贿犯罪。健全对党政机关干部干预司法案件的记录和查处制度,确保审判权、检察权的独立公正行使。同时,敦促有关方面运用“失信者黑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赵晓明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聚焦省委中心工作,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推进立法精细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执法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下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督促指导,探索研究应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提高监督实效,做到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助推各地在“十三五”期间取得更好的成绩。建议“两院”:一是要规范司法行为,着力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二是创新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重视结果的运用,在防止执行工作“打白条”,提高审判执行效率的同时,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三是在审判工作中更加注重调判结合,在服判息诉上多做法律的宣讲解释工作,尤其是要强化对基层群众的法律宣传,帮助老百姓依法维权;四是要进一步提高司法的透明度,继续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加大基层法院、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关注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教育培养,提高职业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队伍。

李红民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指导,通过加强地方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两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法律文化理念传播,树立正能量。

唐聆燕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方面的立法,使地方政府对棚改拆迁有法可依,依法拆迁。“两院”要合理利用审判资源,减少诉讼成本;加大对非法融资等民生案件的打击力度。

李绍文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力度,提高立法质量。“两院”要主动作为,主动推动跨越发展;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预防,建立共享机制,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的打击、处罚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维护公平正义。

刘建云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为省委决策提供依据。“两院”要把普法贯穿工作的始终,充分运用司法调解手段推动问题的解决。

陆积峰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要组织代表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监督力度;二是适当增加农民代表的调研经费。“两院”要对涉法涉诉案件积极作为,敢于纠错,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继续加强基层“两院”队伍培训,切实解决好法官和检察官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

鲁维生代表建议,一是加大对人大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二是继续加大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工作指导;四是加强对土地流转纠纷引发的案件的调解和查处力度;五是高度关注村“两委”换届中反映出的侵权案件、纠纷的调解和查处力度;六是帮助元谋解决好审判法庭的硬件设施建设,请省给予立项建设;七是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倾斜支持;八是高度关注和惩处基层小官大贪的违法违纪行为。

李茂学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要加大对楚雄州地方民族立法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和落实率;三是要加大对省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两院”一是要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培训力度;二是要建立机制,严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终结程序,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三是要依法查处高利贷案件;四是要注重招录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官、检察官,加大对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力度,提高素质;五是要加大基层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力度,发挥巡回法庭方便群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积极作用。

柴万宏代表建议,法院要加大以案说法、释法的力度。检察院要加大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关口前移。

徐东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

曹波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投入,把平台建设得更好,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两院”一是要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二是加大政法队伍人员的轮岗和交叉任职力度;三是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的贪污腐败问题,坚决查办基层干部贪腐案件。

李明峰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建立由法工委牵头指导,对政府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机制。“两院”要加强正规化、法制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县级法检“两院”人事编制、机构等方面的研究。

张春华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发挥监督作用,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到位。“两院”要加大对涉恐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不让云南成为涉恐违法犯罪的港湾。

刘艺群代表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信访问题;二是研究制定相应政策,解决基层治保组织力量薄弱的问题;三是加大经费投入,解决基层技防设施不足的问题;四是增加警察编制,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

和国荣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工作开展。

李洪文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针对性。“两院”等政法部门一是要形成联动机制,依法有效治理“医闹”问题;二是要充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大对基层干部违法作为的查处力度。

杨中华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立法,支持和指导楚雄州制定城市管理条例。“两院”要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专题化解信访问题,对民生领域犯罪要从快从重打击。

陈翠连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要出台依法治省和建立法治政府的相关法规;二是要继续支持“两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建议“两院”一是要合理配置好基层“两院”的人才资源;二是要关心关爱基层法官检察官的身心健康。

杨斌(列席)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干得好,报告写得好。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即将实施的“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两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李琪代表建议,1、希望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向人大代表通报本系统、本领域的工作情况,以增强代表在会议期间所提建议的针对性。2、省政府职能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要积极办理,主动上门面商,提高建议的办结率。3、省高院要指导基层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基层法官和干警素质。4、“两院”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5、“两院”要做好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做好腐败预防和惩处工作。

韩伟代表建议,1、法院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妥善处理重大经济纠纷,加强对企业破产案件的研究,针对个案,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该挽救的挽救,该破产的破产,真正为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2、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要谨慎对待。一方面,要尽量避免对涉诉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对故意转移财产的则要及时冻结。3、要谨慎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严格区分普通经济纠纷和非法集资的案件,提升法治化水平。

潘志福代表建议,1、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监督,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中,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加强指导和督促,帮助解决问题,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工作。2、要帮助民族自治区域津贴发放到位,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保障民族地区合法利益。3、加强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基层代表的联系,多沟通基层代表,尽力帮助解决问题,为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4、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队伍建设,结合司法改革,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法官、检察官的培养和任用力度。5、积极探索一条“信法不信访”的路子,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何永庆代表建议,1、继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特别要结合明年换届选举,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2、进一步提升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让代表更好的履职。3、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解决率,以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4、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要更有针对性、实效性,要有所创新。5、检察院是法定的监督机关,大案肯定要监管,像价值低于壹万元的盗窃案等案件,没有破案,检察院能否进行监督。6、“两院”司法改革很重要,会牵涉很多利益,在调整岗位等工作中,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关心法官检察官,特别是基层的法官检察官,希望司法越来越公开公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李立代表建议,1、“两院”报告都提到了执法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对于我们的执法人员,在专业化上要求再高一些,特别是法官检察官。对于法检两院当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问题,要想办法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两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果出现冤假错案,对社会影响很大,要及时采取措施,提高人员素质,解决人员编制问题。

徐毅清代表建议,1、政法编制多向中心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案件较为集中的基层倾斜。2、进一步加快政法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3、进一步加大一线办案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

白云华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对“十二五”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在工作报告中要予以体现。2、加强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3、法检两院要加大预防犯罪的力度,加强科技强检、科技强法。

赵立雄代表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一是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增强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发挥了地方立法对全省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二是增强了监督实效,依法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加强了执法检查,推动了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发展,重大民生改善,重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了省政府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强了代表的联系、管理和服务,使代表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四是加强了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得到提高。建议:加强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科学制定“十三五”期间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创新立法的体制机制,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律执行情况监督,推动我省的法治化进程。过去的一年,法检两院加大了司法改革创新和自身建设的力度,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明显提高,取得了新成效,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改革和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建议:进一步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以改革创新促进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效能司法;加快实现省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保障,加快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促进专业化、规范化、效能化;加快推进司法人员家属子女从业资格回避的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张登亮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立法针对性越来越强,可操作性也在提高。监督工作既依法规范又切合实际。人事任免能将省委意图转化为人民群众意愿。代表作用发挥越来越好,为全省改革发展贡献了力量。法检两院执法水平也在逐步提升,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二是更加注重代表工作,使各级人大代表发挥更大的作用。

李灿光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干部的培训力度;二是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建议法检两院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迪庆藏区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面的支持,帮助提高基层工作效力;二是加强案件的执行力,确保法律的严肃性;三是对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的现象加强治理。

何天淳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目标,通过专题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方式,依法履职,勤奋工作。总体感觉有五个特点: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结合云南实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二是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三是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营造依法治省良好氛围。四是稳步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授权工作。五是抓好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常态新要求。过去一年,法检两院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下,主动作为,司法改革成效明显,整体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一是工作理念有创新。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二是自身建设有成效。全省法检系统队伍建设都得到了有效提高。三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密切了联系,增进了了解,有力推动了法治云南建设。

王树芬代表说,去年,法检两院一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有所创新,作风有所转变,特别是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能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受理案件和案件办结率大幅上升,说明办案效率提高了,也说明人民群众打官司方便了。“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认真落实到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对两个报告表示满意。建议:法检两院要围绕办案质量苦下功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杨军代表说,三个报告文字精炼,数字精准,很有特点,总结2015年的工作实实在在,亮点突出,安排部署2016年的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符合中央精神和云南实际,赞成三个报告。建议:进一步畅通青少年诉求渠道,严厉打击侵犯青少年权益的不法行为,营造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减少青少年犯罪。

杨晓红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围绕我省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职、亮点突显,有力促进和保障了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两院”在过去的一年,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发挥各级代表的履职作用,加大代表参与各类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的力度,使代表了解情况,知情出力,更好地履职和发挥作用。二是“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夯实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智能“两院”,以信息化助推“两院”工作现代化、规范化。

肖徐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批评办理的跟踪力度,切实提高办结率和办理效果;二是进一步总结法检两院近年来援藏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法检两院的援藏工作力度。

余春桥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工作,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功夫,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三是进一步提高法检两院干警的素质;四是认真研究经济下行形势下的新问题,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加大对经济诈骗案件的审理力度。

李靖琼代表建议,一是对代表的议案、建议进行认真分类,对优秀议案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加强对边疆贫困地区代表的服务保障力度,开展专题培训,增强代表对履职能力;三是对迪庆检察官法官的培养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

格桑朗杰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二是促使人大监督向纵向推进,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大内地对藏区法检两院的挂钩帮扶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四是高度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官检察官人才断层问题,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大力培养本土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

张素娇代表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要开展对民营医院的专题调研,采取专业人员参与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解决民营医院在医疗卫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的健康;二是对政府医疗信息化建设及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工作加强监督力度,实现医疗共享,加快在全省推开;三是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法检两院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群殴暴力事件频发问题,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保障青少年健康安全成长,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养。

阿宗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应继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职能,努力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检两院一是继续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二是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大对金融、农资方面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大对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三是更加关心关爱基层干警,特别是德钦县等边远地区的基层干警工作辛苦、条件艰苦,希望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刘泉代表说,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三点感受:一是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大局,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尽职尽责。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方向明确,重大事项决定依法,人事任免依规。三是非常关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的工作安排十分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总体思路明确,职责职能清楚,工作重点突出。对法院工作报告有三点感受:一是省高院全面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工作成绩突出。二是对省高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工作规范表示满意。三是在自身建设以及接受社会监督方面是积极有效的。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对2015年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对2016年工作目标部署到位。报告简洁、实在、明确。我完全赞同三个报告。建议:1、请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发挥好其职能职责。2、有计划地加强基层人大对外交流、学习工作。3、强化基层法官素质的提高。4、加大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5、切实解决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官力量紧缺问题。6、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程序的监督。

李四明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高度概括、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语言简练。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具有把握政治方向、围绕大局、立法务实、监督工作力度大、联系服务代表好的特点。省两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进一步维护了司法公正,体现了司法为民,促进了司法公开,深化了司法改革。我对三个报告表示完全赞成。建议:1、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矿业权管理执法方面的监督力度,建议围绕《矿产资源法》,对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的监督管理。2、进一步督促检查民族自治地区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3、加大少数民族法官队伍的培养力度。基层法院普遍存在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官进不来、留不住,人才匮乏的现象,建议帮助协调开展少数民族本土法官的系统培训,选送一批怒江州少数民族法官到省高院进行跟班学习。

段兴祥代表建议,1、高度重视法官、检察官短板问题。2、高度重视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两院”的建设。

董英代表建议,1、进一步关注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建设问题。2、进一步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营造群众自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氛围。

解保生代表建议,1、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做好科学立法工作,加强统筹和规划,做好民族自治州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2、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作用。

李永平代表建议,1、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要更加注重质量,在监督上也要加大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大代表的培训,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2、加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建设。3、希望每个乡镇建立法庭。4、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5、法院和检察院要积极参与群众信访事件的处理,积极配合中央、省级相关部门搞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熊元德代表建议,1、在基层办案过程中,注重司法公正,也要注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两者相互协调统一。2、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查处环境资源违法规范中的职能作用。

马正山代表建议,1、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2、法院在对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的标准核定上要认真审核把关,进一步客观、公正。

王新丽代表建议,1、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后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省垂直管理部门工作情况的调研。有些垂直部门只按照省里要求来做工作,对当地经济发展重视程度不够。2、注重对法官、检察官队伍阶梯式培养。3、进一步加强基层“两院”信息公开力度。3、注重案件审理的效果。

韦昌代表建议,1、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解决率,继续大力支持和指导基层人大常委会工作。2、省高院要高度关注立案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培训。3、省检察院要继续加大整治腐败力度。

褚丽娟代表建议,1、《旅游法》中增加对旅游开发者的部分,促进旅游资源的保护。2、加大多部门联合办理同一建议案的力度。

杨光华代表建议,1、充分发挥学校法律副校长的职能作用。2、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祥(列席)建议,加大对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体制建设的照顾性政策。

刘强云(列席)建议,省“两院”加大对基层推进司法改革的分类指导。加强基层“两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

姚国华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字精炼、务实简洁。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省稳增长开展督查、视察,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报告表示赞同。建议:要切实加强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在人大代表增强履职意识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2、对“两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两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两院”的信息化建设,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能够掌握和运用。

普绍忠代表说,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十二五”收官之年各项目标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报告表示赞同。1、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一要对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精神,进行部门责任分解,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省委对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二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全方位、多领域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和人大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三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调整充实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人大机关干部“能进能出”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的制度和机制。切实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履职实效。四要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经费保障。在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的同时,省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人大基础能力建设经费补助的力度。五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代会审议相关报告的方式,现行的由大会秘书处简报组统一汇报各代表团审议情况改为由各代表团汇报。各项决议草案要坚持先讨论后表决,不能先表决后讨论。主席团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审议情况汇报时,应请省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列席,听取意见。人代会会期的议程安排应紧凑一些。2、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建议:一要认真落实涉诉信访体制机制改革,畅通群众涉诉信访渠道,依法高效有序地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信访(上访)人员“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二要加强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对行政案件应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审判、确保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法院人员。要加强基层法庭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人民群众“打官司难”、“诉讼难”等问题。3、对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活动监督的力度,加强对侦察、审判、自侦等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或乱用司法权、徇私枉法的行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二要认真落实从严治检,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三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要敢于提起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朱布红代表建议,1、要处理好扶贫工作中建档立卡户与非建档立卡户关系,解决因不平衡带来的不稳定因素。2、缩短人代会和政协会的会期。3、建议加强社会道德教育。

李福珍代表建议,1、对人大常委会工作: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和任前法律考试。二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建议多采取询问和质询方式进行。三是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对一些重要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2、对法院工作:一是要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加大乡镇法庭建设力度,方便群众。二是要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三是要加大涉毒案件的查处力度。四是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3、对检察院工作:一是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少数民族法官和检察官定向培养力度。

黄薇霖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要增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内容。2、要加强基层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3、加大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特别是确定为重点建议的督办件,既要让代表本人知道,还要召开有督办领导、代表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建议面商会。对当年办理结果为B类的,要跟踪问效,确保重点建议得到真正解决落实;对当年确定为重点督办的建议,办理结束后,应当在省级主要媒体进行公布,以此带动其它建议的办理,提高解决率。4、“两院”要加强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5、今年是县、乡人大换届年,“两院”要加大法制宣传,依法打击换届工作中的贿选、拉票等违法行为。

钱勇代表建议,1、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精准扶贫和“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进行监督和调研,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2、提高立法质量,立法要坚持“管用好用实用”的原则。3、在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4、要督促政府部门整合各项挂钩扶贫资金。5、鼓励基层代表开展调研,提供基层真实情况。6、建议“两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宣传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法信法守法。进一步加大司法机关自身建设力度。

黄仲谋、高筱芳、李斌代表建议,1、省人大常委会要督促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作用,减少青少年犯罪。2、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有的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不严谨、发来的函错字、别字、语句不通等都有,请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建议的督办提高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