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至12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五三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对全州2013年以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走访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州在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以来,全州政府系统认真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坚定不移强监督、改政风、严政纪、肃贪腐、抓源头,行政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州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州委常委、副州长闫卫国在汇报相关情况时说,通过强化责任担当,全州政府系统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强化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强化作风建设,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强化有腐必反,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强化改革创新,源头治腐力度不断加大。接下来,州委、州政府将继续抓好《行政监察法》的贯彻执行,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就如何有效贯彻好《行政监察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监察能力和水平,柳五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宣传《行政监察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行政监察法》的学习贯彻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创新宣传方式,做到法规与党规相结合,正面与反面相结合;强化依法监管,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监督监察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的监察和管理,着力解决公权私用的问题,把决策监督作为行政监督的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和问责机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学习掌握、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职权,严格执行监察程序,做到文明办案,坚持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积极探究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性,加强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三种手段的有效运用,正确处理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关系,不断拓宽监察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