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开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修订工作调研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修订工作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为推进立法进程,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提前介入,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司法厅组成调研组,对实施办法修订起草工作进行指导。
近日,调研组深入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盛高大城社区、官渡区关上街道中心区社区红石榴民族团结示范街区、呈贡区洛龙街道洛龙社区中华民族一家亲群众主题教育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实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石林、禄劝、寻甸三个自治县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及对修订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提出:要将强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助力提高边疆民族自治地方治理能力的政策措施融入修改内容中,并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和掌握修订实施办法的难点和焦点问题,进一步明确立法的目标和方向,加紧工作,加快速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