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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奏响地方共同立法大合唱
发布时间: 2021-07-10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5月27日至28日,云南、贵州、四川三省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1+3立法套餐”顺利出台,标志着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我国迈出地方人大共同立法护清水的第一步。

做好共同立法工作,依法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实际行动,也是地方开展流域区域立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探索创新。

三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共同立法是全国人大交给三省人大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三省将积极贯彻协同合作精神,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推动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加精准的治理保护措施落地见效。

绿色为基,红色提魂,古色增香。这条奔流不息的生态河、美景河、美酒河、英雄河,正在三省同心协力的呵护之下焕发更大生机活力。

 

赤水河静静流淌,茅台酒厂依水而傍。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 摄

 

赤水河,自云南镇雄县始,一路穿越深山峡谷,蜿蜒流淌四百多公里,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十余个县(区、市),汇入长江而终。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赤水河是生态河、美景河、美酒河,是连接云、贵、川三省的经济动脉和人文纽带。

赤水河,还是一条奔腾不息的英雄河。从川南到金沙江,红军“四渡赤水”,取得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赤水河犹如百年党史中的不朽丰碑,见证了力挽狂澜的遵义会议,见证了长征史上最光彩神奇的篇章。

治国先治水,水治方兴邦。进入新时代,守护绿水青山,成为“治水”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多次赴长江、黄河沿线考察,反复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多次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将大江大河治理保护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

水,也因此登上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热词榜”。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出台首部国家流域性法律——长江保护法,将制定黄河保护法列入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审议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正以驰而不息的政治担当、立良法保善治的智慧与勇气激活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

赤水河是长江一级支流中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生态河”,对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担当起长江上游的保护之责,实现协同发力、共同作为,是时代和人民赋予云、贵、川三省人大的共同使命。

5月27日至28日,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共同决定),制定修改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同决定和条例均已于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水”的高度重视下,在栗战书委员长的亲自指导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云贵川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立法取得重大成果。

赤水潺潺润民心,清水脉脉惠民生。流域共同保护的法治合唱,即将奏响。

 

春秋一载磨利剑:以法之名回应时代之问

“茅台香酿酽如油,三五呼朋买小舟。醉倒绿波人不觉,老渔唤醒月斜钩。”时至今日,赤水河仍以约2.04万平方千米的流域面积哺育着沿岸的人们,滋养着三地的繁荣,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其间约60公里的河谷间,弥散着馥郁的白酒香,为白酒产业贡献了数千亿产值。

然而,这条“美酒河”位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2010年以前,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导致赤水河水量急剧减少,水质一度出现恶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赤水河和乌江的环境保护国人关注,是我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发展工业的过程中千万不要破坏生态环境,不走老路走新道。”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栗战书多次实地考察调研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拉开了赤水河保护的序幕。2011年7月,贵州省率先出台全国省级层面关于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为保护赤水河,三省均做了一定努力,在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但生态修复成效与新发展阶段提出的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差距。事实证明,治理赤水河并非一省一市的“家务事”,而在于运用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一盘棋”共治共理。

悠悠赤水河,时常蜿蜒在栗战书委员长的心上。2019年4月,栗战书委员长在四川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加强同上游省份协作力度,推动赤水河流域治理保护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2020年6月28日、2021年1月15日,栗战书委员长先后两次就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前期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基础上,制定三省的保护条例和共同决定,实现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为其他地区相关立法提供借鉴。

三省人大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精神,以别开生面的“共同决定+条例”共同立法形式,开启了共护赤水河的新篇章——

三省人大建立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协作机制,成立共同立法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座谈会与实地调研,积极开展沟通协商,寻求最大立法共识。

特别是2020年9月,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第一次秘书长联席会议确定《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方案》,建立合作机制。

2021年4月,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第二次秘书长联席会议达成了以“五个统一”为基本遵循,成立工作专班,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共同决定文本等六项共识。三省人大陆续研究形成条例草案、修订草案,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4月9日,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第二次秘书长联席会议在成都召开。孙信志 摄

 

为落实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精神,2021年1月和5月,沈跃跃副委员长分别在北京、四川泸州召开推动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座谈会。

沈跃跃副委员长指出,栗战书委员长从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角度,为三省共同立法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了具体指导和路径指引,为全国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模式。希望三省进一步总结共同立法的经验和做法,把共同立法的原则、程序、实现路径和相关机制总结好,为其他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2020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4次与三省人大召开视频会议,协调三省联动,提供指导支持。2021年5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在泸州针对共同决定草案给予现场指导。

 

5月10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调研组赴四川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批示精神,就推动云贵川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共同立法开展调研,并在泸州召开推动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座谈会。图为座谈会现场。杨树 摄

 

历时一个春秋,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1+3法治套餐”终于问世。有评论表示,这组立法回应了我国区域流域保护的时代之问,凝聚着从全国人大到地方人大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呵护一江清水的赤诚之心。

 

“共同决定+条例”:全方位打造赤水河法治铠甲

据了解,“共同决定”共18条,主要针对赤水河流域保护中的共性问题,如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的共同原则、形成的协作机制、采取的共同措施等,由三省作出共同承诺、分别承诺和有关约束、制约规定,强化流域共防共治。条例则侧重细化三省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体现地方立法特色和可操作性。“共同决定+条例”的立法方式切实增强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的整体性和针对性。

三省共同立法严格遵循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坚持严于上位法——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的立法定位,坚持守好底线与从实际出发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强化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的法律责任,推动制定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和具体规定。

比如,根据“共同决定”,三省将全面开展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普法、监督和规划、防治等领域的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建立赤水河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一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和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等,确保赤水河流域水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全面协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既有刚性规定又有柔性措施,既强调生态保护又注重绿色发展,“共同决定”处处彰显了三省的政治站位和“共同”“协作”的团结精神。曾经因三省产业布局、环境准入、监管执法尺度等有所不同,及赤水河在三省的流域面积占比不同等,三省立法需求不尽相同。如今,共护赤水河困境得到根本解决。

在“共同决定”基础上,三省条例专门设立“区域协作”“跨区域联合保护”等章节,书写了“量体裁衣”的特色篇章。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是赤水河的源头所在。《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的领导、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并就加大对赤水河源头和上游水源涵养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补偿力度等作出有力规定,力争从源头和上游切实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一江清水出云南”。

极目远眺,赤水河蜿蜒曲折,一路东去,成为四川和贵州两省的界河。新修订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增加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包括从严整治化工项目、网箱养殖、捕捞、采砂开矿和沿岸码头堆放、贮存煤炭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等,进一步巩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果。

一川碧水一重山。在四川省合江县境内,奔腾不息的赤水河注入滚滚长江。作为此次地方流域共同立法的牵头省份,四川省人大工作人员多次赴贵州、云南学习“取经”,精心打磨出炉《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对照长江保护法进行完善和衔接,规定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更严格的赤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等。

一水连三省,“一法”治三地。三省人大在兼顾各自流域实际需要的同时,实现了“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合力”的跨区域共同保护和治理,实现了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体现了三省人大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提供示范样板

赤水河流域共同立法是全国人大交给三省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为全国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探索路子、提供经验,是赤水河流域共同立法的使命,也是三省人大共同的初心。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是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牵头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总结说:“赤水河流域共同立法对跨流域地方共同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三省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做好总结工作,为其他区域共同立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开展共同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说,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高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护水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共同立法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紧紧依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和统筹协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介绍,栗战书委员长十分重视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立法工作,沈跃跃副委员长两次组织召开立法推进会议,深入赤水河流域实地调研,全国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四次远程视频会议、两次现场立法推进会议给予大力指导和帮助,可见全国人大对首次流域共同立法的高度重视。可以说,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是全国人大全方位大力指导的成果。

组织和制度是开展共同立法必不可少的保障。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介绍,三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成立“共同决定”起草工作专班,确保有专门力量、专门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共同修改等工作,有力推动了工作进程。特别是2021年4月工作专班联合开展调研时,专班工作人员一路研究、沟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加深了共同立法共识、厘清了立法思路,为共同立法工作打下扎实基础。此外,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也有力促进了共同立法的充分交流。

在历时近两年的探索过程中,三省积极画好同心圆,增强大局意识,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是打好立法工作组合拳的制胜法宝。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表示,工作专班始终坚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本着合法合理、平衡理性、协商一致、共同保护的立法理念,反复协商沟通,推动统一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体例,同步立法形式和程序,并逐条逐款深入讨论,最终达成共识。“共同决定”充分体现了三省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重大问题作出的共同承诺、分别承诺和有关约束、制约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的法律责任。

“神秘的赤水河呦,悄悄在流淌,风情万种一路芬芳;神奇的赤水河呦,源远流长,波涛万里酿美酒,醉了四方……”一条河奔流不息,一首《赤水情》传唱不朽。

三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共同表示:“相信共同决定和条例的出台,将为三省进一步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省将积极秉持协同合作精神,在贯彻实施上下功夫,适时开展联动监督,推动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加精准的治理保护措施落地见效,以更强有力的保护合力让赤水河流域焕发更大生机活力。”(孙梦爽 徐航 周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