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大理州耕地占用税“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带队,对大理白族自治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决定”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大理州税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在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对贯彻实施好“一法一决定”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肯定了大理州贯彻落实“一法一决定”的总体情况,认为大理州依法征管、足额入库,通过税收调节手段有效减少了非农业建设滥用滥占、少批多占、未批先占耕地的情况,有效保护了耕地。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政策口径不一致、税源底数不清晰、部门联动不到位等问题。
检查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要统筹把握好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关系,整体推进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和改善民生有效衔接和统一发展;要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落实法律责任、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税法宣传,做到部门间相互支持配合,不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罗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