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专场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相关领导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与重要成果,会后,新华网、中新网、云南日报、云南网等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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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布】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用高质量立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月27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高质量立法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及有立法权的州(市)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健全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的制度,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大立法项目和立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省委的相关指示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健全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清理等各环节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不断提升政府法规议案质量;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参与作用,每一部法规都通过“云南人大”网、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采取召开代表参加的调研论证会通过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广泛吸纳人大代表的好意见、好建议;加强对州(市)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立法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始终围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目标,不断推动地方立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转变。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回应人民关切、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凸显。(李熙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