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聚焦
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做好自己的事情
发布时间: 2022-09-05      来源:云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做好自己的事情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把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最根本的是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历史发展规律,谋划和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面对当前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更需要聚焦当下、着眼长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把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立足实际把自己的事情抓实抓好。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首要的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云南发展实际需要,谋划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选举任免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凡是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要及时按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证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的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人大各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

要始终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充分运用人民代表大会这一重要制度载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要积极引导和带领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选举人大代表,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完善制度机制工作中认真履职,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意志、凝聚最大共识,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云南是后发展和欠发达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是云南最大的任务,也是人大工作需要把握的立足点和着力点,需要通过立良法、强监督、作决定来有力推动。

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一切工作都要依照宪法法律推进,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依照宪法法律开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在履职尽责中全时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掌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门性法律,不仅要经常学习,而且要力求熟练运用,善于用法律思维来分析问题、指导工作。

要持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职权的过程中切实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生态环保、防范风险、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的“小快灵”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要找准监督切入点和突破口,用好用足监督权,打好监督“组合拳”,提高监督实效。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作者王方渝,单位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