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人大代表“乡音”普法入人心
“法律保护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近日,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旧莫乡威龙村委会沙么枯村小组苗寨的院坝里,身着苗族服饰的广南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县人大民侨委主任委员王德芳手持民法典开展“双语”普法,用苗语和汉语相结合的方式逐句解读条文,将专业术语转化为村民熟悉的“乡音”。
沙么枯村小组是广南县人大常委会挂钩联系的威龙村委会下辖苗族聚居村寨,村民日常交流以苗语为主。针对村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法治观念相对薄弱的现状,王德芳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采用进村寨“院坝讲法”的普法方式,聚焦村民关注的土地流转、婚姻纠纷等民生问题,结合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广南县文明殡葬礼仪规范等政策法规,通过案例剖析、苗语讲解等方式,向村民阐明行为界限及维权途径,受到村民好评。
“用苗族语言普法特别好,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沙么枯村小组村民马兴珍开心地说。“用苗族语言普法,老年人更容易接受,听得懂、学得快,我们也要学法、守法。”沙么枯村小组村民王有雄感慨。
“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俗语,既发挥了人大代表的普法引领作用,又让法治观念在苗岭落地生根。”王德芳表示,希望通过普法宣传让群众对各项法律法规能有更加深入的认知,促进大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黄鹏 卢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