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耿国平代表在建议办理座谈会中发言。代表供图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耿国平代表在各地庭审中观察到,部分案件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同时陪审员选任条件不够具体、参审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陪审经费保障不足、案件后续跟进缺失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耿国平认为,人民陪审员应该以社会经验和人民的朴素正义观对案件进行审判,发挥好对司法的监督作用。为此,他提出建议,要严格选任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参审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完善考核制度。
省高院高度重视此建议办理工作,经过2次联合调研、3次面对面协商,与耿国平代表达成共识,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并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的通知》,从思想认识、参审程序、评议机制、抽取模式和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在陪审员选任环节,细化思想道德、法律素养、文化程度等具体标准,通过一定条件下随机抽取模式,吸纳不同行业、民族、性别人员参与,确保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针对专业能力不足问题,建立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题培训常态化机制,开展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每案互评活动”,并组建专家陪审员库,吸纳知识产权、环境污染、医患纠纷等领域专业人才,提升案件参审质效。
在参审管理方面,推行庭前阅卷、法官指引、事实问题清单等制度。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民陪审员的职业、专业领域,将人民陪审员固定分配到各审判庭,探索实行分庭参审制,各审判庭根据案件情况,从已分配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优先从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陪审员中抽取。
在经费保障上,明确陪审员履职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将相关经费纳入省级年度预算,确保专款专用。考核机制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优秀陪审员予以表彰,连续两年不称职者免职。
耿国平对此次建议办理落实表示满意,表示将有力推动全省法院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效能,增强司法公正性,提升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与社会良性互动。(郎晶晶)
来源:云南日报丨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