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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为青山立法 护古树长青
发布时间: 2025-11-18      来源:云南理论网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在迪庆藏族自治州,1128株古树名木散落在雪山、圣湖、村寨间,不仅是当地群众“敬畏自然”的文化符号,更承载着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绿色基因”。

如何用法治为这些“活化石”筑起长效保护屏障?2025年,迪庆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给出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的“法治答案”。

 

古树名木散落在哈巴雪山周围。王毅 摄

 

立法后评估:筑牢古树名木法治“防护网”

《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云南省首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4年多以来,相关保护各项机制、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取得什么成效、存在哪些问题?为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州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了《条例》立法后评估,这也是迪庆州首次运用系统化、标准化指标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周期、多维度的“回头看”。

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州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成立评估工作组,制定评估指标评分细则,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评估标准体系。在5个多月的评估期间,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题座谈、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诊断,形成了立法后评估报告。

 

成效:法治护航古树“老有所依”

评估显示,《条例》创新制定的分级保护管理、古树名木损失评估、古树群保护等制度,紧密结合迪庆高原生态、多民族文化等特点,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条例》实施4年多来,全州各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各项制度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初步显现。全州已完成1128株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为每株古树建立“电子身份证”,挂上“保护铭牌”,让古树从无人管变为有人护、有法保。通过实行保护管理责任制、常态化网格巡护、“一树一策”抢救复壮等措施,构建起全方位的保护体系。同时,多部门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未发现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的重大违法行为,条例的威慑力和保护效果充分显现。

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迪庆州积极探索古树名木生态价值转化途径。依托独特的古树群落和优美的自然风光,迪庆州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和研学旅游,让古树成为色富民资源。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依托古树群、古村落发展乡村旅游,将闲置的农舍升级为精品民宿集群,成功培育4家酒店、34家民宿,形成近860个床位的接待能力,带动500余名村民就业,实现年旅游收入超800万元。

 

转化: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

评估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针对评估中发现的古树救护能力不足和资金保障存在短板等问题,评估工作组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并形成清晰的整改路径,推动政府从“人、财、物”三方面系统化解决问题。

立法后评估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量体裁衣”,不仅检验了条例的实施效果,更为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积累了宝贵的迪庆经验。下一步,州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运用评估成果,一方面将评估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指导今后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研究改进,持续跟踪法规实施情况,形成立法工作闭环,用更坚实的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