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6-16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卫昆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15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初审会,听取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同时征求部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省人大代表、预算审查专家的意见建议。5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15次会议对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的初步审查意见已反馈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书面报告了研究处理情况。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5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额度11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217亿元,包含一般债务额度206.5亿元、外国政府贷款额度10.5亿元;专项债务额度955亿元,包含用于项目建设的230亿元、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356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369亿元。上述债务额度已编入年初预算89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编入年初预算195.9亿元(含外贷10.5亿元),此次专项预算调整增加21.1亿元。专项债务额度编入年初预算700亿元,包含用于项目建设的500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200亿元,此次专项预算调整增加255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额度调减270亿元,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的额度调增356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额度调增169亿元。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由以下两方面构成:

一、一般债务调整情况。一是省本级年初预算项目间额度发生调整: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调减0.15亿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调增0.15亿元。二是新增一般债务21.1亿元。其中,省本级安排一般债务额度15.1亿元,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滇中引水工程等重点项目;转贷州(市)一般债务额度6亿元。

二、专项债务调整情况。一是省本级年初项目建设专项债务额度调减20.5亿元,调减后实际安排29.5亿元,其余200.5亿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务额度转贷州(市)。二是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务额度369亿元,全部转贷州(市),支持各地统筹用于隐性债务化解、部分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三是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专项债务额度356亿元,全部转贷州(市),支持地方政府清偿拖欠企业账款。

本次专项预算调整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分别增加21.1亿元,从年初预算的6327.9亿元调整为6349亿元,收支平衡。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分别增加255亿元,从年初预算的2375.8亿元调整为2630.8亿元,收支平衡。

财经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安排债务额度,符合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符合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可行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务未充分考虑在建项目的续建问题;新增一般债务额度70%以上被省本级留用,未能兼顾各州(市)的需求,且债务风险进一步向省本级聚集;部分一般债务项目安排不合理;重分配、轻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截至2025年4月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6798.5亿元,其中省本级债务余额3401.8亿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内(2025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19724.4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647.6亿元)。财经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云南省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为执行好预算调整方案,规范债券资金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新增债务额度分配。一是优先将一般债务和项目建设专项债务主要用于解决在建、续建项目遗留问题,对停工风险高、民生关联紧的在建、续建工程,加大支持力度,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二是在此基础上,将剩余新增一般债务向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集中,避免撒胡椒面。同时,应进一步平衡一般债务在省级与各州(市)之间的分配关系。三是进一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防止我省法定债务规模过快增长,切实平衡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二、努力实现全年化债目标。围绕全年隐性债务化解和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目标,聚焦高息非标融资、定融以及有利于“连环清”的关键环节,加强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通过债务置换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确保拖欠企业账款只减不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