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活动阵地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行、高质量管理,久久为功,拓展了民主渠道,丰富了民主形式,畅通了人大代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了有效途径。
一、坚持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主线
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代表之家、在乡(镇、街道)建代表工作站、在村委会(社区)建代表联络室的“家站室”代表活动阵地布局,是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载体的一大特色和重要抓手。省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新途径,大力推行新举措,持续推动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不断上台阶、上水平,不断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载体。
(一)适应新形势,总结推广阵地建设新经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2014年首次对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出统筹部署,总结推广文山州砚山县代表活动阵地“五站”建设经验,即: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加油站”、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站”、宣传党的政策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站”、了解社情民意的“知情站”、监督政府工作和接受选民监督的“监督站”,开启全省统一建设代表活动阵地工作。2019年4月,在曲靖召开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推进会,提出“两个必建”要求,即:全省乡(镇、街道)建设代表工作站和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社区)建设代表联络室的总目标,“七有”建设基本标准,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牌子、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办公设备、有活动,力求代表活动阵地在全省实现全覆盖。
(二)明确新定位,统一制定阵地建设新标准。2020年修改云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明确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以“代表活动阵地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依托”,为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2023年初出台指导意见,提出代表活动阵地“四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新目标,并提出了“三年建设计划”,即:2023年重点建设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家,2024年重点建设网上代表活动阵地,2025年重点建设专业代表工作站。将代表活动阵地基本建设标准拓展为“八有”,增加有信息支撑平台(信息支撑平台是指依托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及可视化管理平台),推动形成“家站室”纵向贯通、信息联通新格局。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建成代表活动阵地14556个,其中,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家142个、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1547个、村委会(社区)代表联络室12867个。
(三)规范新制度,有力推进阵地运行取得新实效。着眼“规范化”建设,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意见”对代表活动阵地制度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采取通用制度与特别制度相结合,建立健全“家站室”管理制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代表活动制度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家站室”可依法制定其他相关制度,比如:代表之家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人大工作站制度。代表工作站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街道工委委员)联系代表制度等。通过规范新制度、明确新职责、运行新机制,有力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化水平,为代表知政、议政、督政创造条件,切实保障活动阵地运行取得新实效,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实现新作为。
(四)使用新技术,实现代表活动阵地运行新形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省统一建设,各州市、县乡分级使用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并依托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每个线下实体“家站室”对应建设一个网上“家站室”,全面建成网上代表活动阵地,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扫码(“家站室”码和代表码)联系“家站室”和驻“家站室”的人大代表直接反映问题,让群众少跑路。2024年,通过对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优化升级,聚合了代表信息管理、代表议案建议、“两个联系”工作、网上代表活动阵地、网上代表小组、代表履职记录和代表履职档案、代表履职评价、代表知情知政以及代表学习园地等多项实用功能,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和开展代表履职评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化、自动化技术支持,推动代表履职迈进“云时代”,打造全天候的社情民意“直通车”。2025年,依托云南省数字人大建设契机,进一步对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持续加大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在全省各级人大的推广运用。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全过程,建立和完善代表活动阵地管理体系,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锚定阵地建设方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牢代表活动阵地发展方向,借鉴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法,突出政治引领,确保方向正确、定位准确,认真指导各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代表活动阵地职能职责、明确管理关系,构建“建得好、管得严、用得活”的建设格局。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增强理想信念+领悟党的政策+提升业务水平”作为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的重点,不断提升和拓展代表活动阵地功能,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作用和影响力,把代表活动阵地建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代表学习交流的场所、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国家机关听取群众意见的窗口和推进基层治理的平台。
(二)坚持高位推动,健全统筹保障机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提出“三年建设计划”,坚持把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为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代表工作计划,建立职责分明、运转协调的领导体系,高位推动代表活动阵地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转。省、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动协调经费,将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帮助解决场地、人员等实际困难,充分保障代表常态化开展履职活动。同时,运用新媒体加大对代表活动阵地的宣传力度,提升“家站室”在群众中的认知度与认同感。
(三)注重典型引领,推动阵地建设上台阶。在全面深入总结前两届常委会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运用典型引路法,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在全省代表活动阵地完成新建或改建的基础上,分别在16个州(市)各确定一个“家站室”作为实践创新联系点,制定统一的建设与验收标准,积极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有序地推动全省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三、坚持把实践创新作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走实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实践创新经验,有序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一)发挥阵地作用,强化代表职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代表履职活动为载体,不断在“用好”上持续发力,更好发挥代表的桥梁作用、带动作用、监督作用,切实体现代表活动阵地联系人民群众“连心桥”“民意窗”作用。一是发挥培训功能。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宣传、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履职经验交流、送教下乡等活动,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强化代表参与职责。二是发挥载体功能。制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定期组织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评选代表“领头雁”、开通“代表通道”、展示“代表风采”,更好发挥代表带动作用。三是发挥主体功能。公开代表二维码,制定代表年度活动计划,明确代表活动流程,形成代表日在“线”、周驻“室”、月进“站”、常回“家”的工作格局,让群众“心声”有“回声”,更好发挥代表桥梁作用。四是发挥监督功能。“民心亭”里听民声、“连心桥”上商民事、“大树底下”聚民意、进村入户解民忧,推进“民情收集-梳理研判-交办转办-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全过程建议办理闭环模式,通过“群众点单、代表接单、部门领单”,更好发挥代表监督作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品牌。在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中,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注重实效,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内容,阵地功能从单一接待向多元化服务拓展,服务模式从“室内”延伸到“室外”、从“被动接待”转向“主动服务”。创新“代表+网格”的联系群众机制,把人大代表编入管理单元网格,将履职“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贴心服务、细“治”入“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网格化收集问题,以民情研判为重点、差异化梳理问题,以办理实事为目标、组团式解决民生事项,推动阵地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运用“融媒体+人大”的代表履职宣传模式,形成人大融媒体“矩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人大工作,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影响力。采取“专业代表工作站+行业产业”等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代表工作站,推动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提升代表活动阵地的专业化水平。这些活动内容聚焦代表法定职责,活动方式便于群众参与,活动效果为民务实,切实让代表活动阵地成为党和国家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勇于探索,开创崭新局面。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各级人大探索创新、拓展功能、提升效能。代表活动阵地不但采取安排代表坐班与组织代表集体接待相结合、代表“请进来”与代表“走出去”上门走访相结合、单个代表小组与多个代表小组联组开展活动相结合、代表接待群众与选民约见代表相结合等多种活动形式,而且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网上代表活动阵地赋能代表履职,创新打造数字人大平台,信息化赋能代表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力,让门户宣传在“网”端、群众互动在“微”端、代表履职在“掌”端、会议信息在“指”端、数据共享在“云”端,推动代表“码上见”、建议“网上办”,构建“线下实体+线上平台”的服务矩阵,实现“两个联系”全天候、零距离。
“专业化”是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新修改的代表法关于按领域组成代表小组的规定,为建设专业代表工作站、编成专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了依据。目前,云南省建有专业代表工作站393个,涵盖民族团结、基层治理、基层立法、中药材种植、家畜家禽养殖、经济作物种植、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多个方面。通过组织专业或行业领域代表进站开展活动,建立与专业联动、与专家联合、与部门联系、与工作联接、与群众联心的“五联”工作模式,激发专业代表的履职能动性,提高代表活动阵地专业化水平,真正做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四、坚持把系统观念作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方法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系统观念破解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碎片化”难题,统筹“建、管、用”全链条,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示范驱动,稳步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从“有”到“优”、从“建”到“活”的质变。
(一)注重顶层设计,高站位谋划布局。始终坚持把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立足全省实际,通过统一认识、厘清思路、准确定位、合理布局、统筹谋划,高标准制定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规划,既有总目标,又有分步实施计划,还有重点工作任务,以阶段目标推动达成长远发展目标,确保全省一张蓝图“绘”到底。
(二)强化督促指导,构建上下联动格局。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召开全省人大系统代表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各州(市)人大“家站室”建设,通过高位推动、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及横向监督检查、交叉验收,着力推动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在基层建设的全覆盖、规范化。
(三)提升机制运行,畅通渠道提质增效。坚持把法规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明确管理关系,深入开展实践探索,以制度建设确保代表活动阵地高效运转。省级层面出台代表履职管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使用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推动代表活动阵地运转紧扣中心工作,聚焦政令不畅的堵点、高质量发展的痛点、改革攻坚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从小切口入手畅通反映和解决渠道,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党的主张通过代表活动阵地渠道有效传递到基层群众当中。
(四)突出精细化管理,代表活动有序规范。围绕代表履职成效细化组织管理,规范台账资料,完备档案管理,从工作计划、登记造册、记录诉求,到整理建议、交办处置、办理反馈、资料归档,形成工作的闭环。全省11.47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编入相应的代表活动阵地,有序组织代表进站(室)经常化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让代表深入了解基层实情和群众需求,确保国家机关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等环节都能听到基层群众呼声,进一步凸显代表活动阵地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经过十年磨砺,云南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已经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让人民群众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真正发挥出民意表达“晴雨表”、调查研究“建议库”、问题反映“直通车”、代表述职“评议台”等作用,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刘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