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办公室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12月30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强化工作保障,承办有关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特别是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打好监督组合拳,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提高办理代表建议实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优秀读物进入云南省中小学课堂、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项目。
创新人大民族工作,2025年,以边疆民族地区为主兼顾内地,以乡镇和村(社区)为主兼顾县级,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设立9个人大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作为人大民族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要载体。承办召开全省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培训全省人大系统民族工作干部200余人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工作政策法规,有效保障人大民族工作落地落实。
下一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