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领导下,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新修改代表法对代表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保障激励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
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代表出席人大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1.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和更新省人大代表信息,印制代表名册,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工作。
2.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云南选举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变动更新、编印代表名册,按要求上报云南代表团组织工作相关材料,为云南代表团赴京出席会议做好相关服务保障。严密组织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扎实做好云南代表团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做好代表议案建议选题征集论证工作,严把代表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参与国家部委办理云南代表团代表建议的协调工作。
3.组织好全国人大代表会前情况通报与行前动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安排,协助做好向在滇全国人大代表通报情况的有关工作。组织召开云南代表团赴京参会行前动员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改进会风会纪各项措施,引导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督促代表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和保密规定,确保代表集中精力参加会议。
二、严把法规政策,指导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4.指导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全国人大部署安排,研究起草《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省委转发,协调成立云南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及时掌握选举工作进展,认真做好选举有关法律和工作问题的研究答复。选取3个不同类型的县(市、区)作为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向全省推广。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补助,举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业务骨干培训及信息化平台使用专题培训,编印《云南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顺利。
5.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报道通气会,解读政策要求,通报进展成效,明确宣传任务,着力宣传换届选举典型经验,讲好选举民主故事。
三、深化“两个联系”机制,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础
6.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与云南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系服务。按照《关于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机制的意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相关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提高联系工作的服务保障水平。做好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
7.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邀请非省人大代表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坚持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做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坚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及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由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的制度机制,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坚持落实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提升各专(工)委常态化对口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质效,围绕重点任务、重大问题、重要报告主动征求联系代表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和监督检查等活动。
8.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常态化。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组织代表进“站”入“室”上“网”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引导代表立足本职带头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新修改代表法、人代会精神;聚焦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民生热点、发展难点以及常委会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并通过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反映群众意愿,让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9.统筹协调“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新修改代表法,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邀请代表参与座谈、调研、听证等工作,认真听取和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
四、聚焦代表履职实效,规范组织闭会期间活动
10.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十五五”开局重点工作,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组织我省选举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委托各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创新调研形式,提升调研成果质量,支持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跨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视察调研、多级代表联组开展活动、专业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完善视察调研成果转化机制,推动视察调研成果转化为代表议案建议或审议意见,促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
11.强化代表小组活动的服务指导。依照新修改代表法规定,组织指导专业代表小组开展专业履职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代表作用。强化代表小组组长责任,周密制定活动计划,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严密组织开展小组活动,增强活动实效。
五、坚持代表满意导向,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12.服务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指导各选举单位扎实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前酝酿准备议案建议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及代表团工作人员会前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协助代表严把议案建议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落细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畅通代表与相关单位线上沟通咨询渠道。
13.及时准确交办代表议案建议。准确把握审议、研究代表议案的法定要求,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履职作用、履行人大法定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代表议案审议、研究质效。精心组织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统一交办会、协商改办会,精准确定承办单位。指导各承办单位开展好代表建议在本单位的二次交办。全链条做好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的交办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4.完善代表议案审议、研究和建议办理机制。强化全过程沟通机制,督促审议、研究代表议案的委员会和办理代表建议的有关机关、组织要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审议、研究和办理情况。要将议案处理工作与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紧密结合,切实发挥代表议案对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促进作用。督促指导承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业务培训,完善办理制度,创新督办举措,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以办理实效推动业务工作与建议办理双提升、双促进。严格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制度,议案审议研究结果由有关专(工)委向常委会报告,建议办理和处理情况,由“一府两院”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向常委会报告。
15.加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及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关注、民生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经各专(工)委推荐,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重点督办建议选题。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一府两院”领导领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跟踪督办、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规范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督办流程。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推动问题解决。支持鼓励各承办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自主确定内部重点办理建议,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提升办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16.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将统筹管理和跟踪监督贯穿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全覆盖督办体系,实现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无死角。强化办理过程管控,通过实地走访、专题调研、随机抽查、平台系统监控等方式,及时掌握办理进展,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倒逼办理责任落实。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建议办理情况视察活动,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切实增强视察监督实效,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落实代表直接评价办理效果机制,引导代表通过履职服务平台代表反馈意见“直通车”,对建议办理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对代表评价为“不满意”“基本满意”的建议,责成承办单位限期重新办理或补充办理。督促落实答复承诺事项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定期追踪了解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落实情况。
17.加强代表建议分析和成果应用。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代表建议综合分析、专项分析,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阅,并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参考。支持承办单位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代表建议专题分析,为科学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18.对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开展宣传。对内容质量高的代表建议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对办理代表建议质量高、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开展典型案例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宣传。推动承办单位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宣传表扬。
六、突出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19.实施代表活动阵地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将2026年定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年,聚焦发挥代表活动阵地作用,遵循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原则,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基层全面提升、拓展阵地功能,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等与代表活动阵地融合建设,打造代表活动阵地特色品牌,充分发挥代表活动阵地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载体作用。
20.推动代表活动阵地与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融合建设。以省人大机关“数字人大”建设为契机,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依托,强化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功能建设,实现活动阵地线上线下功能全对应、代表履职从记录到评价的全闭环,充分发挥“阵地”和“平台”整体效能,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与管理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代表自身建设,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21.筑牢代表思想政治建设根基。坚持把代表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集中研讨、履职实践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新修改的代表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引导代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制度自信与宗旨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
22.扎实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学习班,做好跟班服务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五五”规划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修改代表法实施、云南发展重点等内容,举办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对口联系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丰富线上学习资源,推动线上线下学习深度融合,实现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常态化。
八、强化支撑保障,提升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水平
23.修改完善代表工作地方性法规与制度机制。对标对表新修改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进一步清理、完善代表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与工作制度机制,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制定《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完善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代表工作法治化水平。
24.加强代表工作专业能力建设。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新修改的代表法作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代表工作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予以安排。举办全省人大代表工委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提升代表工作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勤勉尽责的代表工作队伍。健全省人大机关内部协同机制,密切省人大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协同,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代表工作合力。
25.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为代表订阅、购赠有关书刊、资料,重视发挥好省、州(市)、县级人大门户网站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学习宣传功能。加强代表依法履职保障力度,严格按规定拨付、使用和监管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协同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督促代表所在单位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物资保障和其他待遇,适时走访基层代表及其所在单位,帮助代表协调解决履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依法积极履职创造条件。
26.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引导代表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珍视代表身份,依法履职尽责,在本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新时代人大代表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如实记录代表履职活动情况,完善履职档案,客观评价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健全完善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27.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新修改的《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办法》《云南省补选省、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完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制度,规范代表辞职、责令辞职、罢免、补选等程序,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建立代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全面掌握并报告代表出缺、补选、调团等情况,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九、强化联动宣传,营造代表工作良好氛围
28.加强工作联动交流。深化与各省(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学习交流,适时出省调研“取经”,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加强对州(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指导和联系,通过专题调研、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形成上下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29.加大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力度。落实“懂人大”、“讲人大”要求,办好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通道”,继续做好新修改代表法的宣传阐释工作,着力宣传贯彻新制定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依托中央、地方主流媒体和《云南人大》杂志、“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代表工作简报》以及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平台载体,多形式多方式多角度宣传云南人大代表工作和代表履职典型事迹,讲好云南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加深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展现新时代代表的责任担当,凝聚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履职的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