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传承有序的历史文脉,都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两个条例”回应民生关切,分别聚焦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和历史文化保护、风貌传承等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旨在通过法治明确各方权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是我省首部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聚焦治理痛点、破解协同难题、突出村民主体、强化示范引领、弘扬文明乡风。条例直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核心难题,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厕所改造、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治理以及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将零散的整治政策固化为法规,构建全方位的治理体系,确保治理工作精准发力、取得实效。同时,条例注重典型引路,将“几个一点”等玉溪市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法条规定,彰显玉溪特色。
通海县是全国第13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我省第七座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城市,随着《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颁布施行,全省八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现了“一城一条例”。条例将保护范围全域化,保护机制协同化,活化利用多元化,保护理念常态化。条例注重将保护利用与民生保障相融合,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历史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文化书屋等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开办民宿、客栈、特色餐饮等旅游旅居休闲服务场所。条例还将每年的3月3日定为名城保护宣传日,这是通海县获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日子。
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深厚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竞争的核心优势。这“两个条例”的实施将促进乡村发展提质增效、实现历史文化在保护中活化利用。通过法治引导,将生态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回引和城市文旅融合、品牌提升创造优质环境。(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