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楚雄州首部针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单行条例,《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楚雄州无偿献血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新阶段,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6年4月24日,楚雄州召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楚雄州人大常委会 供图
坚持科学立法,立足“促进型”核心定位。近年来,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楚雄州临床用血需求持续攀升,无偿献血工作一度出现“献血不足”“用血紧张”的情况。楚雄州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原则,将立法重心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转向“法治促进”,将无偿献血工作从行政倡导,全面跃升为刚性的法治保障。《条例》共19条,明确提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宣传动员、服务优化、激励优待、责任落实”等全链条献血促进体系,有力推动了无偿献血工作从“被动动员”向“主动参与”转变。
强化激励保障,让热血善举获得制度回响。《条例》强化献血者权益保障,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优待体系,实现了精神激励与民生保障深度融合。特别是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相关荣誉奖项的个人,除享受“三免”优待措施外,还给予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规定在本州献血的高校学生,自献血之日起半年内可免费游览州内政府主办的公园、景区等。这些硬核举措极具地方特色与人文温度,是对献血者善举的回馈,极大地提升了公众的参与度,真正实现了城市文明与个人善举的双向奔赴。

图源:云南日报-云新闻
织密服务网络,打通便民惠民“最后一公里”。为破解群众献血不便的难题,《条例》在服务保障层面体现了精细化治理的智慧。明确要求各县(市)固定献血点因城乡建设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规划建设,并在乡镇卫生院、大型商超等人流密集区科学布局流动采血点。配合“一站式”智慧信息平台的搭建与严格的隐私保护机制,构建一个全域覆盖、触手可及、安全便捷的献血服务网络。
深化宣传引领,构建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条例》还建立了常态长效的宣传机制,将每年6月和10月设立为“无偿献血宣传月”,并明确了医务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专属“献血活动季”。鼓励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及高校师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月月有宣传、季季有活动、年年有行动”的浓厚氛围。(张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