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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用好群众“家门口”的代表履职平台
发布时间: 2026-05-27      来源:学习时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代表履职平台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务、开展活动、联系群众的重要依托,是夯实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抓手。实践中,我国各地探索推行的代表履职平台主要包括“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等形式,被统称作“家、站、点”。目前,全国各地已建成20多万个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为人大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提供了稳定、规范的阵地。

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积累了丰富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经验。例如,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因地制宜、集约高效、就近就便的原则推进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将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形成了“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的常态化履职机制;浙江省探索以数字化改革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迭代升级,提出将联络站从单一的接待场所打造为集民意收集、民主协商、依法监督于一体的基层单元;安徽省推动代表履职平台与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监督联系点等功能整合,探索“一站多能”的综合履职阵地;等等。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平台建设运行中仍有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如部分平台建成后活动内容较为单一,运行管理力度还需加强;一些代表进站履职的主动性有待提高,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尚有提升空间;部分平台在民意收集后的处理反馈机制上还不够完善,影响了群众的参与体验和平台的运行效能;等等。进一步建强用好代表履职平台,需要在如下方面持续用力。

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应突出“便利可及”。代表履职平台要发挥作用,首先要让群众找得到、进得来、说得上话。在阵地建设上,应依据人口分布、地域特征、社会结构等因素,精准规划、合理设置,保障好基本的场地、设备和经费,同时充分用好现有资源,鼓励场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联,让平台建得成、用得上、不空转。特别是在新型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领域,要积极探索推动平台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化。在这方面,我国许多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如采用“一站多点”“多站合一”等集约化模式,将代表联络站设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让群众办事之余也能顺便反映问题;根据人口分布和交通条件灵活设置联络站点,让代表履职辐射到更广的范围;有的因时因地建立“流动联络站”,在赶集日、农忙时节把履职点位搬到村口集市、田间地头。在阵地建设的基础上,应“就近就便”对人大代表编组配备,注意对热心代表活动、有较高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大代表统筹安排。同时,针对代表履职平台部分联络员存在意愿不强或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细化平台联络员选配标准,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代表履职平台应更广泛地汇集民意。代表履职平台的基本功能,在于将分散在群众中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反映上去,使民意表达有渠道、民主参与有载体。既要依托“家、站、点”,让代表通过定期走访、定点接待、主题接待、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也要用好技术手段赋能平台建设,通过运用数字技术加快智慧平台建设,推动数据智能应用,强化数字监督与效能评估等方式,提升民意汇集的实效。实践中,许多地方探索的“代表接待日”“代表进网格”等做法,推行的“固定接待+网格走访+线上互动”相结合等模式,使代表履职平台成为稳定收集社情民意的“传感器”。在此基础上,代表应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区分轻重缓急,找准问题的性质和归属。对于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咨询类问题,可以当场解释说明;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应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摸清实际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对于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应纳入重点调研和议案建议的选题范围。

健全代表履职平台规范运行的制度机制。当前,多地已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平台运行提供了制度框架,如《湖南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省“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的指导意见》等。结合当前各地的实践经验,平台运行需要重点健全以下几方面制度。一是管理运行制度。明确“家、站、点”的设置标准、功能定位、开放时间和活动频次,确保平台建起来后能够常态化运转,避免出现“有场所无活动、有平台无功能”的情况。二是代表履职制度。对代表进站接待群众、走访调研、参加活动的频次和形式提出明确要求,规范流程、健全台账,将代表履职深度嵌入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治理全过程,提升代表履职平台的专业性与公信力。三是民意反馈制度。构建覆盖“接收—转交—办理—反馈—评价”全流程的工作规范,明确分级分类处理标准和限时办结要求,形成“群众反映—代表收集—平台汇总—转交办理—跟踪反馈”的闭环。四是支持保障制度,包括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支撑、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平台运转、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等。

强化代表履职平台成果的转化落实。代表履职平台的价值,归根到底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解决、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是全方位的代表与被代表关系,对于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通过“家、站、点”提交的建议,也应当根据有关法律精神,建立起相应的登记、交办、督办和反馈程序。围绕成果的转化落实,有的地方建立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月汇总、月交办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主办和协办责任;有的地方对代表通过履职平台收集的群众意见实行分级分类处理;等等。这些探索增强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提升了群众对履职平台的信任度。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闭会期间建议的办理规程,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切实发挥代表履职平台的实际成效。(方堃)